Re: [心情] 小心同學的爸爸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 (璧)時間13年前 (2011/05/25 22:59), 編輯推噓8(8046)
留言5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0/34 (看更多)
看了K大的文章整理出下列幾個重點: 1.K大以前修過女性主義通識。但他後來覺得並不適用社會現況(露半球女讓他心神不寧, 那萬一是強暴犯呢)。 2.透過那位警察,提醒女性衣著上不要過於暴露是在保護她們不受侵犯。 這並不是在干涉別人的自由。 3. 不要問他為什麼男人能女人不能,因為在討論的是強暴不是茶道。 妳她媽的問我幹嘛,又不是我要強暴妳!!! 4. 女性主義提倡的性自主權和夜行權,有降低任何的性侵害案件發生率嗎? 5. 男人非常的愛莫能助。但性侵害案件就是會發生。 6. 力量的失衡會決定施暴者與受暴者的角色。力氣小的人小心了。 7. 最大的重點來了: 過度責怪施暴者以及女性主義過度抬頭, 將使得女性的警覺心下降,進而導致她們可能會更容易被侵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我個人意見,不吐不快。 1. 各種主義都各有其改進的地方。比如說自由經濟主義對上社會主義。 還有實在看了一百遍也不懂為什麼"提倡女權主義會降低女性的自我保護意識"。 依照他的說法,太強調性自主權和夜行權容易使女性"脫離現實、疏於防備"。 看看現在的社會,就從解嚴後說起好了。解嚴後的社會,人權抬頭。 當時的人民有因為多得到了人權,就完全放心地相信國家會保障他的自由嗎? 出門不必擔心會被偷被搶嗎? 去警局報案不用擔心會被吃案嗎? 理性的狀況下,都還是會擔心的。 再回到人身權利。 今天一位男性或女性出門,即便法律保障他的人權,他還是會有基本的自保意識。 人權的功能是在於義務與權利的劃分,但不是護身符或盾牌。 意思就是說,今天如果我被持槍搶劫,我沒有義務要去發現歹徒是誰, 因此國家不能以此判我有罪,社會不應該因此責怪我。但是我擁有人權這件事不能 幫我擋掉一顆子彈或一把刀,無法阻止我被別人侵害權利。 人權不能擋刀劍車輛,那麼所有人就因此要放棄晚上出門買雞排的權利了嗎? 這樣的畫上等號,如何令人可以接受? 2. 提醒我晚上出門要小心的人,我萬分感謝她們。 提醒我女生不要穿太少的人,我會建議他也把男生包緊緊。 因為總有一天會有人比你更大隻,大家小心自保哪! 3. This is just ....... 那讀者為什麼要讀?你又她媽的不是強暴犯! (如果是的話就算了) 4. 同樣地,人權也沒有降低社會犯罪率。但是你願意因此放棄自己的人權嗎? 這是絕對可以類比的,因為女權就是人權。即使我對女性主義一概不知, 也知道人權是不分性別的。 5. 女人對於男人被騙感情的狀況也一概愛莫能助。他媽的又不是我騙你感情。 老師對於被霸凌的學生愛莫能助。他媽的又不是我霸凌你! 警察:不要問我為什麼晚上不能出去買雞排,又不是我要搶你的雞排和你的皮包!!!!! 既然不要問,又何必閱讀? 6. 力氣小的眾男女小心了。 離大隻佬還有李小龍或者蜜拉喬娃維琪樣子的人類遠一點。 如果這樣的話所有的人類應當放棄夜行權。男性亦同。 因為現在講的是可能被抓去強暴而不是茶道。 7. 前面已經一再的試圖理解"得到權利是否會降低人類的警戒心"。 但如果同意這個說法,就要有放棄夜行權或者性自主權的心理準備。 女性或男性皆同。請問您願意嗎? 以上,感謝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8.226.127

05/25 23:07, , 1F
我還以為是那個K大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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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0:12, , 2F
同意這篇,前面那個k大那篇文章實在無比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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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0:23, , 3F
同意這篇,權利要被承認不是因為它的功能,而是因為它是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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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1:25, , 4F
這篇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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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7:53, , 5F
細看k大那篇原文,我覺得您反而有些過度解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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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7:54, , 6F
尤其您指最重要的第七點,我看來k大文沒有您說的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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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7:58, , 7F
推一下樓下e大那篇,很詳盡中肯。大家出發點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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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8:03, , 8F
正常男性,誰不希望女生都穿得性感漂亮,又能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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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3:04, , 9F
我可以接受別人和我對於權利義務的認知抱持不同意見,但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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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沒辦法支撐說法的強迫解識,最後再包上良好的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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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3:08, , 11F
(打錯字:P )我相信系列文的大家立意都是非常良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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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3:09, , 12F
您喜歡e大的說法也並無不可,只要沒有認為別人也得和自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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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e大的表達和k大相差有段距離。不過在我看來,您比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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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24, , 14F
E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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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我看來,e大也未說明為什麼要負這種義務,和K大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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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勁的強調權利伴隨義務。最簡單的例子:剛出生的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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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擁有權利,卻不需要負義務。那就是與生俱來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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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K和E的說法起點相同,但一個語氣較強烈,一個較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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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0, , 19F
您所謂的中肯,其實只是您比較認同那個起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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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3, , 20F
而且J大對於女生立論清楚與否這點似乎有既定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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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7, , 21F
(誤) 不過我想我對系列文的看法就到此為止了。感謝各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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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31, , 22F
我不知道Z大對於人權是如何定義的,但是在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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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跟享有人權還有一段差距,嬰兒目前還沒有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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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的能力,但是將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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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明為什麼要負擔義務,那麼請問為什麼可以享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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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有人會說因為我們是人所以當然有人權,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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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享受權利,才要負擔義務,如果有一種權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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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伴隨任何義務,那麼這種權利若不是有特定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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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那就很可能是一種不平等甚至濫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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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有些權利跟義務本身是一體的,像是國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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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比較離題...當題外話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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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權->人有不被剝奪生命的權利。嬰兒若沒有生存權,那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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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就不犯法了嗎? 他的存在權利是與生俱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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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的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利"則視有無危害他人存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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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1:54, , 35F
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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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2:56, , 36F
推,道不同不相為謀,不必用成見的帽子扣我。peace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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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20, , 37F
男生能這麼理論透徹,好棒。(照樣造句) 何械與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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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24, , 38F
j君一直強調他是正常男性,所以是正常男性能這麼理解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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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24, , 39F
因為穿著暴露所以會被強暴,因此正常男性也真是無奈,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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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25, , 40F
想希望自己女伴穿得漂漂亮亮,但因為外面太危險了。大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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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意思?(摘要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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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26, , 42F
結論是女人被強暴是因為沒有危機意識穿得太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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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26, , 43F
不覺得女人在這串討論中一直被反省,但好像有誰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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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3, , 44F
...我笑了,隨你們兩位解讀吧。 不peace 難到是要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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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4, , 45F
正義過頭成理盲,我們都該好好的反省甚至接受自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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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4, , 46F
就像z大說的,每人看法不同,要互相尊重,我尊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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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5, , 47F
peace不對? 還是我要把你們的意思解釋為挑起戰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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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6, , 48F
女生立論那句,我陳述的是個事實,不是隨便找個女生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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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7, , 49F
女權,能這麼理性清楚自己在說什麼。這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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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8, , 50F
不要再幫別人自己補出結論了,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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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9, , 51F
我的想法就是我說的我看到的,沒有要挑釁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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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41, , 52F
也不要扯到正義,大家看事不同想法,就降而已,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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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44, , 53F
主觀的清楚,主觀的客觀,主觀的理性。唉沒有西斯點的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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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45, , 54F
..我還是閃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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