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成了壞男人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 (庭輝Tuna鮪魚)時間13年前 (2010/10/27 12:07),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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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wenlin (原來我只是個海綿寶寶)》之銘言: : 讓男性毫無參與決定的餘地是有點問題,不夠尊重男性的意思。 : 但基本上女孩子當下所承擔的壓力是更大的, : 在這種情況下,由男性放低身段去跟她溝通又有何不可? : 首先她要求先結婚再離婚這點明顯是為了孩子, : 有過婚姻記錄在現在的社會對女性比較不利,所以她提出這要求不是為了自己。 : 從這點來看她不是沒有考慮孩子。 : (不過要讓孩子有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還有別種做法,可以再討論) : 比較令人不爽的或許還是錢的問題。為什麼自己要生,錢你也要出? : 但在法律上為了孩子的利益,只要你是法律上的父親, : 你還是必須盡扶養義務、必須付錢的,只是付多付少而已。 : 那你可以選擇不結婚、不跟孩子發生親子關係嗎? : 根據民法規定,孩子或孩子的母親可以請求強制認領,是你的骨肉原則上不能拒絕, : 所以很抱歉,孩子生了,你就不可能不盡義務(當然也是要有被告才會被強迫盡義務)。 : 感覺很不公平嗎?不好意思,法律是為了保護小孩才這樣訂,倒不是為了保護女性, : 請不要誤解了。 在這裡要更正一下,強制認領在這個case還沒有辦法適用 只要原po在小孩出生之後 不聞不問 也沒有支付小孩的教養費用 是沒有辦法被要求強制認領的。 不然明星吃飽沒事就會有一堆人 說小孩是他的,天天驗DNA了。 引述法條的時候要小心嚴謹一點。 另外婚前契約在台灣應該是沒有效力的,特別是預簽離婚協議 : 唯一我覺得比較說不過去的是聘金為什麼要付。 : 既然這結婚沒在顧面子,都沒請客了,要求聘金是有點莫名其妙。 : 或許這點可以再溝通。 : 所以整個情況看起來,如果你不想沒結婚又要對小孩負責, : 最實際的方法還是放低身段跟女友談一談。 : 最好的結果當然是不生小孩,順利分手, : 如果不能這麼順利,她堅持要生, : 那你也許識時務一點,多體貼一點,一開始姿態放低盡量配合, : 以後在扶養的金錢上、探視的權利上,會比較容易處理。 : : 我想問一下 : : 能接受一段以離婚為前提的婚姻嗎 : : 能接受讓自己的父母在毫不知情狀況就擅自結婚離婚生子嗎 : : 能讓子女從小就離開自己而只能靠每星期一次的見面維繫感情嗎 : : 還是我應該背負惡名不悔教女生拿掉小孩的選擇? : 會面對這些抉擇也不是她一個人的錯,是兩個人共同造成的呀。 : 且不談誰的錯,現實點來看, : 生育的自主權畢竟還是在母親身上,你不喜歡這樣又能如何? : 我同意一個母親對孩子的父親應該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 但小孩真的生了以後,法律為了孩子著想,不會問你當初有沒有同意她生小孩。 : 扶養義務,一定是要盡的,這點要認清。 : 當然,你以後若不甘心小孩完全歸她,你只能當提款機, : 你也是可以爭取監護權,搶回父親角色的。 : 如果你經濟條件、身心狀況更佳,未必爭不過她。 -- ╲﹨ ██ 冰冰蛇wuluke庭輝flywu鮪魚噴出一陣冰煙霧... (﹌︵︵ ︵ __ ◣◣ ███ ( ﹨●╱〞) / CCU_SC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6.49.175.172 ※ 編輯: wuluke 來自: 96.49.175.172 (10/27 12:10)

10/27 12:10, , 1F
所以先簽一簽到最後對簿公堂把小孩要過來!?(誤
10/27 12:10, 1F

10/27 12:29, , 2F
累得半死搶過來,愈養卻愈感覺小孩長得完全不像自己.....
10/27 12:29, 2F

10/27 12:47, , 3F
就是沒辦法強制認領 所以原po女友才要先結再離吧? 這樣就是
10/27 12:47, 3F

10/27 12:48, , 4F
婚生子女 賴都賴不掉 而且將來還能有繼承權
10/27 12:48, 4F

10/27 13:06, , 5F
還是可以打官司訴請確認父子關係不存在 印象中啦
10/27 13:06, 5F

10/27 13:16, , 6F
但走上訴訟這條路一定會搞的很不愉快 對小孩傷害很大
10/27 13:16, 6F

10/27 15:56, , 7F
目前走上訴是還好 就算生下來 小孩才1歲
10/27 15:56,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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