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成了壞男人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gwenlin (原來我只是個海綿寶寶)時間13年前 (2010/10/27 09:55)推噓3(3推 0噓 23→)留言26則, 13人參與討論串9/14 (看更多)
※ 引述《femininesex1 (女性性板匿名ID)》之銘言:
: 和女友交往三年
: 最近意外有了小孩(現在應該是6週)
: 我認為兩人年紀不小也應該是時候結婚了
^^^^^^^^^^^^^^^^^^^^^^^^^^^^^^^^^^^^^^^^
: 因為她之前和我家人有些衝突
: 所以一直自認無法融入我家
原po的意思應該是願意結婚,或至少在爆發這件事情之前,
你有打算跟女友結婚,反而是她不想嫁,只想要孩子。
我不知道大家為什麼這麼批判女友這種想法?
首先一個人的發言總是有可能不太完整,女生可能有充分的考量所以不想嫁。
我想原po和女友之前應該早有問題,只是沒想好要不要分手而已。
兩個人在還沒想好要不要分手之前,就不小心懷孕了,
很明顯地,這種情況一定對女性比較不利吧?
不管生孩子還是墮胎,傳統上對女性而言,造成的心理或社會壓力都比較大。
雖然生了必須忍受他人指指點點,而且養小孩很辛苦,
但如果年紀不小了,
這次墮胎以後再也生不出來怎麼辦?
也就是不管生或不生,未來女性所承擔的人生風險都比男生更多,
這都是讓女性在考慮這整件事情時,會盡量傾向自己利益的原因。
看到發文的人竟然都一面倒的批評這女孩子吃人夠夠,
感覺未免也太不公平了。
有人可能會說,女生既然不想結婚,幹嘛還不小心讓自己懷孕?
我想女孩子在沒懷孕時還不必急迫地面對「分手與否」的難題,
事實上大多數的人也常在一種「不知該不該繼續」的心情下,
仍舊保持與原本伴侶的關係,因此不小心懷孕了也很難說是誰的錯。
假如沒有確定要分手,你能夠突然中止兩人原本的親密關係,堅持不跟他上床嗎?
那為什麼不戴套?
我想或許兩個人之間就是不習慣常戴,但一直以來也相安無事,所以疏於防範,
這也不應該歸咎於任何一方,或至少,不是女性單方面的錯。
再來,既然自己想生,憑什麼提出那些苛刻的要求?
關於條件,我覺得還比較有點討論空間,或許女生的要求太片面了一點,
讓男性毫無參與決定的餘地是有點問題,不夠尊重男性的意思。
但基本上女孩子當下所承擔的壓力是更大的,
在這種情況下,由男性放低身段去跟她溝通又有何不可?
首先她要求先結婚再離婚這點明顯是為了孩子,
有過婚姻記錄在現在的社會對女性比較不利,所以她提出這要求不是為了自己。
從這點來看她不是沒有考慮孩子。
(不過要讓孩子有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還有別種做法,可以再討論)
比較令人不爽的或許還是錢的問題。為什麼自己要生,錢你也要出?
但在法律上為了孩子的利益,只要你是法律上的父親,
你還是必須盡扶養義務、必須付錢的,只是付多付少而已。
那你可以選擇不結婚、不跟孩子發生親子關係嗎?
根據民法規定,孩子或孩子的母親可以請求強制認領,是你的骨肉原則上不能拒絕,
所以很抱歉,孩子生了,你就不可能不盡義務(當然也是要有被告才會被強迫盡義務)。
感覺很不公平嗎?不好意思,法律是為了保護小孩才這樣訂,倒不是為了保護女性,
請不要誤解了。
唯一我覺得比較說不過去的是聘金為什麼要付。
既然這結婚沒在顧面子,都沒請客了,要求聘金是有點莫名其妙。
或許這點可以再溝通。
所以整個情況看起來,如果你不想沒結婚又要對小孩負責,
最實際的方法還是放低身段跟女友談一談。
最好的結果當然是不生小孩,順利分手,
如果不能這麼順利,她堅持要生,
那你也許識時務一點,多體貼一點,一開始姿態放低盡量配合,
以後在扶養的金錢上、探視的權利上,會比較容易處理。
: 我想問一下
: 能接受一段以離婚為前提的婚姻嗎
: 能接受讓自己的父母在毫不知情狀況就擅自結婚離婚生子嗎
: 能讓子女從小就離開自己而只能靠每星期一次的見面維繫感情嗎
: 還是我應該背負惡名不悔教女生拿掉小孩的選擇?
會面對這些抉擇也不是她一個人的錯,是兩個人共同造成的呀。
且不談誰的錯,現實點來看,
生育的自主權畢竟還是在母親身上,你不喜歡這樣又能如何?
我同意一個母親對孩子的父親應該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但小孩真的生了以後,法律為了孩子著想,不會問你當初有沒有同意她生小孩。
扶養義務,一定是要盡的,這點要認清。
當然,你以後若不甘心小孩完全歸她,你只能當提款機,
你也是可以爭取監護權,搶回父親角色的。
如果你經濟條件、身心狀況更佳,未必爭不過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94.70
※ 編輯: gwenlin 來自: 61.62.94.70 (10/2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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