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成了壞男人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 (原來我只是個海綿寶寶)時間13年前 (2010/10/27 09:55), 編輯推噓3(3023)
留言26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4 (看更多)
※ 引述《femininesex1 (女性性板匿名ID)》之銘言: : 和女友交往三年 : 最近意外有了小孩(現在應該是6週) : 我認為兩人年紀不小也應該是時候結婚了 ^^^^^^^^^^^^^^^^^^^^^^^^^^^^^^^^^^^^^^^^ : 因為她之前和我家人有些衝突 : 所以一直自認無法融入我家 原po的意思應該是願意結婚,或至少在爆發這件事情之前, 你有打算跟女友結婚,反而是她不想嫁,只想要孩子。 我不知道大家為什麼這麼批判女友這種想法? 首先一個人的發言總是有可能不太完整,女生可能有充分的考量所以不想嫁。 我想原po和女友之前應該早有問題,只是沒想好要不要分手而已。 兩個人在還沒想好要不要分手之前,就不小心懷孕了, 很明顯地,這種情況一定對女性比較不利吧? 不管生孩子還是墮胎,傳統上對女性而言,造成的心理或社會壓力都比較大。 雖然生了必須忍受他人指指點點,而且養小孩很辛苦, 但如果年紀不小了, 這次墮胎以後再也生不出來怎麼辦? 也就是不管生或不生,未來女性所承擔的人生風險都比男生更多, 這都是讓女性在考慮這整件事情時,會盡量傾向自己利益的原因。 看到發文的人竟然都一面倒的批評這女孩子吃人夠夠, 感覺未免也太不公平了。 有人可能會說,女生既然不想結婚,幹嘛還不小心讓自己懷孕? 我想女孩子在沒懷孕時還不必急迫地面對「分手與否」的難題, 事實上大多數的人也常在一種「不知該不該繼續」的心情下, 仍舊保持與原本伴侶的關係,因此不小心懷孕了也很難說是誰的錯。 假如沒有確定要分手,你能夠突然中止兩人原本的親密關係,堅持不跟他上床嗎? 那為什麼不戴套? 我想或許兩個人之間就是不習慣常戴,但一直以來也相安無事,所以疏於防範, 這也不應該歸咎於任何一方,或至少,不是女性單方面的錯。 再來,既然自己想生,憑什麼提出那些苛刻的要求? 關於條件,我覺得還比較有點討論空間,或許女生的要求太片面了一點, 讓男性毫無參與決定的餘地是有點問題,不夠尊重男性的意思。 但基本上女孩子當下所承擔的壓力是更大的, 在這種情況下,由男性放低身段去跟她溝通又有何不可? 首先她要求先結婚再離婚這點明顯是為了孩子, 有過婚姻記錄在現在的社會對女性比較不利,所以她提出這要求不是為了自己。 從這點來看她不是沒有考慮孩子。 (不過要讓孩子有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還有別種做法,可以再討論) 比較令人不爽的或許還是錢的問題。為什麼自己要生,錢你也要出? 但在法律上為了孩子的利益,只要你是法律上的父親, 你還是必須盡扶養義務、必須付錢的,只是付多付少而已。 那你可以選擇不結婚、不跟孩子發生親子關係嗎? 根據民法規定,孩子或孩子的母親可以請求強制認領,是你的骨肉原則上不能拒絕, 所以很抱歉,孩子生了,你就不可能不盡義務(當然也是要有被告才會被強迫盡義務)。 感覺很不公平嗎?不好意思,法律是為了保護小孩才這樣訂,倒不是為了保護女性, 請不要誤解了。 唯一我覺得比較說不過去的是聘金為什麼要付。 既然這結婚沒在顧面子,都沒請客了,要求聘金是有點莫名其妙。 或許這點可以再溝通。 所以整個情況看起來,如果你不想沒結婚又要對小孩負責, 最實際的方法還是放低身段跟女友談一談。 最好的結果當然是不生小孩,順利分手, 如果不能這麼順利,她堅持要生, 那你也許識時務一點,多體貼一點,一開始姿態放低盡量配合, 以後在扶養的金錢上、探視的權利上,會比較容易處理。 : 我想問一下 : 能接受一段以離婚為前提的婚姻嗎 : 能接受讓自己的父母在毫不知情狀況就擅自結婚離婚生子嗎 : 能讓子女從小就離開自己而只能靠每星期一次的見面維繫感情嗎 : 還是我應該背負惡名不悔教女生拿掉小孩的選擇? 會面對這些抉擇也不是她一個人的錯,是兩個人共同造成的呀。 且不談誰的錯,現實點來看, 生育的自主權畢竟還是在母親身上,你不喜歡這樣又能如何? 我同意一個母親對孩子的父親應該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但小孩真的生了以後,法律為了孩子著想,不會問你當初有沒有同意她生小孩。 扶養義務,一定是要盡的,這點要認清。 當然,你以後若不甘心小孩完全歸她,你只能當提款機, 你也是可以爭取監護權,搶回父親角色的。 如果你經濟條件、身心狀況更佳,未必爭不過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94.70 ※ 編輯: gwenlin 來自: 61.62.94.70 (10/27 09:55)

10/27 10:34, , 1F
薪水的一半是對方寫死的,可不是你口中錢多錢少那麼彈性
10/27 10:34, 1F

10/27 10:34, , 2F
基本上,原PO列的那些條件,除了"愈快愈好"四個字之外
10/27 10:34, 2F

10/27 10:38, , 3F
其他都是寫死的,明確的數字、明確的要求、明確的天數....
10/27 10:38, 3F

10/27 10:44, , 4F
這可不是"大家來討論討論"的態度
10/27 10:44, 4F

10/27 11:54, , 5F
我記的不是有一段說 會準備好離婚協議書 簽了就逃不掉
10/27 11:54, 5F

10/27 13:28, , 6F
你要是原原PO你敢簽下這種結婚證書嗎?
10/27 13:28, 6F

10/27 15:52, , 7F
原原po並沒有不想要結婚阿!是那個女方想要離婚吧!
10/27 15:52, 7F

10/27 15:53, , 8F
不如生下來 給女方一筆錢打發掉 孩子歸原PO
10/27 15:53, 8F

10/27 15:54, , 9F
憑啥男方付錢 還不能讓孩子跟著自己 女方吃人夠夠
10/27 15:54, 9F

10/27 15:55, , 10F
就算結了 、離了 打官司爭小孩 男方贏面也不小
10/27 15:55, 10F

10/27 15:58, , 11F
反正先看孩子是誰的 不是你的 半毛都不用出
10/27 15:58, 11F

10/27 15:58, , 12F
女生一開始都嘛講得比較強硬 不一定不能談呀
10/27 15:58, 12F

10/27 17:51, , 13F
換做是你你會簽這種約嗎?
10/27 17:51, 13F

10/27 17:53, , 14F
自己都不會想做的事教別人做...想噓你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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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9:14, , 15F
基本上我覺的女方只是想利用小孩來要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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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9:16, , 16F
再說如果女方真的是為小孩好 何必結婚後等小孩馬上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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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9:17, , 17F
等小孩出生後離婚
10/27 19:17, 17F

10/27 20:17, , 18F
完全不能認同= = 2壞了XD
10/27 20:17, 18F

10/27 22:09, , 19F
那這樣我也會扭解意思,為了生小孩,結了婚再離婚,不會有
10/27 22:09, 19F

10/27 22:09, , 20F
心裡和社會的壓力。
10/27 22:09, 20F

10/27 22:10, , 21F
結婚是為了孩子是婚生關係嗎?而不是父不詳?這樣父不詳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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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2:11, , 22F
有爸爸的單親小孩,
10/27 22:11, 22F

10/27 22:12, , 23F
這樣有比較為孩子想嗎?
10/27 22:12, 23F

10/27 22:12, , 24F
推這篇
10/27 22:12, 24F

10/27 22:25, , 25F
推這篇
10/27 22:25, 25F

10/29 01:11, , 26F
簡單說 女的想生不想結 男的就要花錢?
10/29 01:11,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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