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消除語言中的偏見與歧視 ˙畢恆達
聯合報 2009.11.13
消除語言中的偏見與歧視
◎畢恆達
最近針對台大醫學系學生不認真上課的批評,教務長與醫學院院長不約而同歸因於
,這是一門由「校外年輕女教師」所教授的課程。不只與事實不符,而且傳達了對
於「年輕」、「女性」教師專業的質疑與偏見。
西方早就在八○年代編纂「無偏見/無歧視字典」,致力於消除語言中的性別、年
齡、種族、地理、身心等歧視。只是在台灣我們仍然不時會看見,將新生訓練稱為
Freshmen Orientation(儘管有一半的大學生是女性),或將智慧鐵人創意大賽命
名為Intelligent Ironman Creativity Contest(儘管第一屆冠軍隊伍為北一女中
),將系主任稱為Chairman(儘管有愈來愈多的女性主管)。
語言承載了許多根深柢固的文化傳統,也傳達了說話者的立場與觀點。當我們使用
「愛心媽媽」這個詞語來指涉關心、收養流浪動物的人。它是讚詞,還是強迫她們
你丟我撿、解決流浪動物問題的說詞?我們能否接受對流浪動物「安樂死」;它們
其實並沒有瀕死,又何樂可言?同樣都不是台灣人,來自歐美國家的稱為「外籍人
士」,來自東南亞的就變成「外勞」。而學術界也不自覺有類似的偏見,討論東南
亞(弱勢國家)移工,就使用「族裔」的理論,而討論歐美(強勢國家)的移工,
就使用「文化」的概念。
名詞隱含價值;怎麼說,更是傳達了不同的意義。例如「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
,奠定了趙傳在歌壇的地位,但「我很溫柔,可是我很醜」,恐怕就無人傳唱了?
再舉一例,我們經常看到媒體有這樣的報導「每隔00小時就有一位婦女遭強暴」
,假設我們將之改成「每隔00小時就有一位男人強暴女人」,他們建立在大約相
同的事實基礎上,可是前一句強調的是女性受害的嚴重性,後一句強調的是男性成
為加害者的普遍性,前一句呼喚的是我們要幫助女人、改善婦女的處境,而後一句
則提醒男人應該要自省,不要成為加害者。同理,若要制訂一條性別平等的法令,
任何委員會中「女性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和「男性委員不得超過三分之二」,
這兩種寫法有沒有差別?
許多女性主義者強調「命名」的重要性。當絕大多數的性侵加害者是男性、受害者
是女性的時候,使用性別中立的語言,會模糊了男人對於性暴力所應擔負的責任。
從「大雄毆打玉珍」、「玉珍遭大雄毆打」,到「玉珍挨打」,再到「玉珍是受暴
婦女」,男性逐步消失不見,「受害」則逐漸變成女性的認同標記。使用被動式,
讓性侵與家暴變成女人的問題,而男人則在此圖像中遺漏了。
語言歧視並非只停留在文字的層次,它潛移默化形塑了我們的價值,進而影響行動
。以世界地圖做為比喻,非洲的面積相對於中國加上美國的面積,何者為大?很多
人可能會很訝異,非洲的面積居然比中國、美國、印度、西歐、北歐,再加上阿根
廷的面積還要大?原因是,我們已經太習慣於教室牆上那幅過度誇大北半球面積的
麥卡托或羅賓遜投影地圖了。如果以為語言是客觀的,以為有簡單素樸的如實描述
,也就會錯失了檢視自己價值觀點的機會。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5248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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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版上討論puma定義有感
故轉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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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rn:轉錄至看板 sex 11/1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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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gghead: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15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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