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父權文化中的PUMA論述
這篇文章蠻有趣的
在下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
只是挑一點小毛病 XD
※ 引述《Thomas629 ( ku)》之銘言:
: 參、「PUMA」意涵的演變
: 「PUMA」既然來自原本的「破麻」一詞,那麼首先便要了解「破麻」的定義為何:在
: 台語的讀音中,「貍」的台語唸法為”bar” (跟"麻"的台語發音一樣 ),而「潑」則
: 唸”ㄆㄨㄚˋ”( 跟”破”的台語發音相同),所以所謂的「破麻」破麻其實是指「
: 潑貍」,自古以來「貍」即常用來形容女性的狐媚淫蕩,勾引別人的丈夫。「貍」或「
: 貓」常被用來指稱妓女,如果再加上「潑」字,更有蠻橫不講理、靈活生動以及卑賤之
: 意,總體來說,它被用來形容一名女性「紅杏出牆」或是「人盡可夫」。
: 然而當它轉變為「PUMA」一詞出現後,屬於「紅杏出牆」的意思幾乎很少在被提起,它所
: 針對的重點,移轉到了攻訐年輕女性在開放性關係的實踐上,一般來說,只要是沒有單
: 一性伴侶的女性,或是喜歡上夜店玩的比較開女性,甚至是與外國人交往以及到國外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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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句話有文法問題,「玩得比較開」算式比較口語的用法
或者把「的」改成「得」會比較好閱讀
: 而在「異性戀霸權」與「父權體制」糾結的過程之中,進而衍伸出了男性沙文主義的代
: 表--處女情節:男人們會希望自己以後的老婆都能是個處女之身,也就是沒有被別人
: ”動“過的,若不如此,她的價值便貶了一層,甚至就變的毫無價值。這樣一種將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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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標點符號是不是要改成上下引號?
另外,使用puma一詞算不算達到公眾所認為罵人、侮辱人的意思?
這點尚未探討到。我還蠻有興趣繼續看下去的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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