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一陣漫罵下的無知

看板eslite作者 (德文!日文!Kame!)時間18年前 (2005/10/01 00:1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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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大家是怎麼想的 我自己是這樣覺得 誠品這樣子 強制別人與某銀行訂信用卡契約的行為 (我是指舊會員卡換成新會員卡) 早就違反消保法的規定 原來契約雖有給誠品任意調整會員契約條款權利 但是絕對不能以"強迫會員與銀行訂立信用卡契約"作為會員卡續約的要件 而且"現階段累計金額取消" 一事 也與書店本身訂立會員條約之"照顧會員 維護會員權益"的本旨不符 這種違反公平互惠的定型化契約條款 是沒有效力的 只不過 這些財務上的糾紛 必須要消費者自己跟商家解決 當然 公平交易委員會也可以出面幫忙 -- 我覺得強迫我用大眾的卡 循環利息比我現在銀行的卡高出8% 我為什麼要用貴的? 每個人都有選擇訂立契對象的權利 叫做"締約自由" 一個商家不能以"限制締約自由"的方式來作為原會員續約的要件 當然 新會員是可以的 因為他簽的契約中講的很清楚 但舊會員可不是這樣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55.173 ※ 編輯: howardntucxh 來自: 210.85.55.173 (10/01 00:26)

10/01 00:30, , 1F
好專業啊 推
10/01 00:30, 1F

10/01 20:10, , 2F
請消基會幫忙吧!
10/01 20:1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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