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澳客] 色差退貨

看板e-seller作者 (迷惘)時間11年前 (2012/11/26 09:49), 編輯推噓4(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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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總是要在評價上作解釋 所以評價我回覆 Dear,已電聯,於拍賣頁面上已標示每台電腦螢幕解析度不同 會造成買家認知顏色有誤差,如可接受才下標 另此款Mia賣場已售出多個 買家大部分也都是帶酒紅色,評價也都很好 而您已使用過一次後因色差原因要求補貼500元... 是有點不敢恭維...總之,謝謝您的購買 買家後來評價還回我 瑕疵擔保責任是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這是法律給予買家的權利 解析度不同也不至於如此 別人收到的如何那是他人要不要行使自己權利的問題 但是我收到的這個有嚴重色差 已經超過您預告的範圍 不過很謝謝您很負責任的處理這個問題,仍然給您一個良好的評價 然後e-mail回我: 請給我退貨的地址謝謝 另外關於您評價的回復,"不敢恭維"口氣是不是稍重? 物品的給付品質不得低於廣告,瑕疵擔保買方可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雖然名為請求,但是一旦請求賣方是必須履行的),並且責任不得事先免除 今天通電話時我並沒有講這些,因為我相信您是很有誠意處理的, 希望您在評價上的態度也可以和您在電話裡一樣好. 謝謝您的負責! --- OS:有種得了便宜還賣乖,奧客還要求賣家態度好 我都沒怪你用評價溝通,如果影響生意你要怎麼負責 心理真的無限X 有時後遇到澳客 真的是來磨練EQ的 跟他認真就輸了 阿 我認真了T_T ※ 引述《tanya48 (迷惘)》之銘言: : 包包是真皮的將近2000 : 買家收到說和色差太大 : 先是用負評留色差太大 : 然後用普評再留了了有色差 : 然後又自己改成良好評價 : 這中間還在今天狂call了五通電話... : 後來回電 : 電話中說因為色差所以要求補貼500 : 老實說聽到真的很莫名其妙 : 補貼500到底是哪招阿 : 因為這款的該色已經賣出很多個了 : 滿多買家評價也很好 : 但一聽這種口氣我真的很懶得爭辯 : 就說請買家負擔來回運費直接退換 : 然後她又說她已經用了一次了 : 我是直接說 沒使用痕跡的話我就收... : 覺得遇到澳客真的會很不爽 : 吼~~~ : 吼叫發洩一下XD : 而且講完電話 : 過一會我就後悔了 : 到底是幹嘛讓她退貨 : 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16.169

11/26 13:48, , 1F
就算有鑑賞期,但不代表可以試用。都用過了才說有色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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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4:01, , 2F
對阿 我也覺得很傻眼 問了才知道用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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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4:01, , 3F
用過了還理直氣壯的拿條文出來說要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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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4:53, , 4F
有色差 應該是馬上提出 而且哪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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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4:54, , 5F
理當商品是全新 覺得有色差 還用 其心態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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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4:54, , 6F
那以後吃東西 覺得不好吃 口味不合 是不是都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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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4:55, , 7F
退錢或是 補償 真是莫名其妙的買家 消保法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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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4:55, , 8F
亂用的 真是差勁到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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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5:03, , 9F
真的...真的好不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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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5:04, , 10F
有時候真的是被威脅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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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5:04, , 11F
但花時間花精神去跟澳客耗又不值得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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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5:08, , 12F
對~澳客時間很多 講不聽 聽不懂 不值得你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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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3:25, , 13F
只想說明一下,解析度跟色差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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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8:29, , 14F
可能法律系的八 總愛用學到的東西走偏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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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24, , 15F
亂用一通吧~拿法典出來嚇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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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26, , 16F
真正的法律系才不會這樣用哩 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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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3:15, , 17F
我也覺得是法律系的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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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3:15, , 18F
因為跟好友說,好友也是法律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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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3:16, , 19F
她說這法條已經不是民法總則會讀到的了,是更深入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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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9:21, , 20F
難道以後要在賣場上註明~不賣給法律系的買家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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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9:22, , 21F
被用過的二手商品 價錢真的要掉很多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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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0:06, , 22F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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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用過之後 通常都要用一元起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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