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dorm ]
討論串請求修改宿舍管理辦法有關繳費及退費的不合理之處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jiun (遇見)時間16年前 (2008/01/17 23:11),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其中有關. 1.繳費的說明. 第十五條 經通知核准住宿之學生,應於通知書內所規定之期限內,至學生住宿服務組繳. 交住宿費,逾期者視為自願放棄。. 住宿費用之繳納,依左列方式計算:. 一、註冊後未逾一個月者,應繳交住宿費全部。. 二、逾一個月者,依實際住宿期間計算。.
(還有80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unght (就是工作)時間16年前 (2008/01/18 13:26),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同學,你好:. 你的意見我們收到了,也會將你的意見轉知主管,. 至於後續如果要修法,則需再經過討論等程序。.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2.164.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kusho (dida)時間16年前 (2008/01/18 15:2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樣的問題. 就看管理單位要不要馬上提出修正. 如果要修法. 我想也是很快就能通過. 事在人為. 不要讓同學累積更多的怨氣. 再來想辦法解決. 還請加快速度解決此一根本不合理的問題.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3.188.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