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蘇建和案紀錄片: 島國殺人紀事三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awyerK (可愛大律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蘇建和案紀錄片: 島國殺人紀事三
時間: Wed Jul 8 00:15:33 2009
話說我和某實務界刑法大家說到蘇案,
(雖然我們在蘇案、死刑上意見相歧,但是我還是很尊重他)
他說:
1. 蘇案是因為某些人(蘇友辰等律師)想要出名,所以才會"鬧"成這樣。
2. 光是"看"三人「面像」也知道三個人不是好東西。
各位想想看。法官只要靠看面像就可以辦案,是不是很方便?但是這位刑法大家,就是靠
「面像」跟我說,這是蘇建和三人有罪的證據。
我跟他說,他們三個人長的不好看,說不定只是因為他們倒楣而已(你說被白關十幾年能
說不倒楣嗎?)
就是因為台灣有冤獄,所以我堅決反對死刑。當然還有人是因為哲學的觀念、推演而認為
沒有人可以殺人,所以反對死刑。
有學過法律的都知道,刑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追求真實!
若是沒有真實,你判刑就是冤獄。更何況是會出人命的死刑!
所以一定要堅守「無罪推定」。
為什麼?要是今天警察把您抓去,要你證明去年的今天你人在哪裡。請問你
有辦法做到嗎??或是要你記得上個月某日你晚餐吃什麼、做了些什麼事情,你能舉證嗎?
(記得還不算啊!要自證己無罪)
我自己覺得法院的冤獄一定超過10%,地院的老義工頭,她說冤獄應該是30%以上。
你在法院久了,你也會對台灣的司法感到灰心。
若是去旁聽一次刑庭,只要是多留心,你也會覺得台灣的司法官有問題。(罵律師、冷
嘲熱諷被告。)
我聽某大律師說,(我自己也有這樣的感覺):法官不喜歡用「基本常識」來判斷。
法官喜歡「形式主義」,什麼事情都想要套到法條上面去。又常常套錯。
不敢用common sense. 判決書能夠用正論法,偏偏要用反論法釋證。例如最近收到判決書
一份,上面寫說原告敗訴的原因是因為「原告就債務不存在負舉證責任」,但是事實上
我們主張是原告沒有對損害舉證。那麼簡單的案子,法官只要照著我們寫就好了,她就
偏偏要自成一格,去找了個奇怪的反證。
台灣司法官有很嚴重的權力傲慢的傾向。分數考的高,並不代表會辦案、邏輯好。
我看過很多律師,辦案能力、邏輯能力都比法官強。
我看過很多案子亂判~有罪的判無罪(因為有關係)
沒罪的判有罪(因為沒關係)
光說最近很扯的一案:林安順案就是。亂七八糟。法院沒有把判決書寄給原告~
讓兩個有罪的殺人犯只各自受到殺人未遂、持有槍械的確定判決。
告訴你,若是「自己人」法官都會無罪推定、罪宜為輕~輕輕放下。
若是你不是「自己人」法官就大搞有罪推定,越重越好(上報紙好看、看啊!我們為治安
奉獻、犧牲)
蘇建和三人是來自社會邊緣家庭,都是藍領階級。沒有好的口才,沒有良好的教育。
沒有足夠的知識、智慧、社會歷練,更沒有要命的背景!去面對台灣司法的「洗禮」。
口才、智慧、教育、背景,就是開庭幾個最重要的因素,但是他們都沒有!也難怪會被
冤枉那麼多年。
台灣的法官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反正被槍斃的都是別人的小孩、
要是自己的小孩被抓了,還不動用關係,讓他平安無事?)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君不見那麼多的貪污案件到最後都不了了之?)君不見味王販毒
的小開(一大貨櫃!),到最後還不是留下一條命?要是別人都不知道死幾次了?!
台灣的司法官養成教育很有問題:一堆沒有社會經驗的大學生,就可以斷人生死~又不會
辦案,又沒有什麼道德勇氣。只知道上命下從,只知道有罪推定。胡亂搞。
每次人家說司法,是制度的問題。其實這樣的說法很有問題!
台灣的司法,不但是制度有問題,人也很有問題。怎麼可以不去面對司法人的問題呢?
看看,多少權貴、或是他們的後代,都扯上大案,卻又都沒有被羈押或是起訴、判刑!
所以一句話:死老百姓真的就是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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