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賠償問題
※ 引述《leeivy99 (草莓)》之銘言:
: 所以現在對方就獅子大開口
妳自己有沒有受傷?如果有的話,也可以求償。
另每一場車禍,對方也都要負部分責任。
: 1.對方說他有19個工作天不能工作 一天兩千元
請對方提出一、不能勞動之醫院證明、二、薪資證明
: 2.醫藥費800元
這部分只要有醫藥費收據即可
對方如果受傷,還可要求精神撫慰金,一般是萬元起跳
: 3.機車他不願修理 說要買一台新的 去給機車行估價 說回收算他兩萬四
: 我們的保險員去看過 說維修大概一萬出頭即可處理
買一台新的也可以,但妳只賠他回復原狀的費用(就是修好的費用)
另外還可主張對方有部分過失,可以比例賠(如7:3)
: 光第一點我就覺得很莫名其妙,因為發生車禍那天 對方就說自己是務農的
: 沒有薪資所得可以提保險 可能是指完全沒有農保或是勞保吧
: 但也搞不清楚他到底在幹嘛的
如果是這樣,法院通常會以基本工資計算
: 希望有處理過類似經驗的大大們 可以不厭其煩的替我解答一下 感恩喔
妳要注意對方沒有提精神撫慰金,通常要休息19天的都是骨折
骨折的精神撫慰金一開口都要10萬到20萬(但法院會視情形而定)
但本案當事人沒有提這項(有點奇怪?)所以妳要自己衡量
如果你們這邊有人受傷就比較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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