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賠償問題
※ 引述《leeivy99 (草莓)》之銘言:
: 我跟我男友約三個禮拜前開車要左轉彎時,被對向直行的機車撞上
: 我們知道我們不對比較多,因為就台灣的法律來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 所以現在對方就獅子大開口
: 今天談和解的時候,
: 1.對方說他有19個工作天不能工作 一天兩千元
這部分要請對方拿收入證明,拿不出來不可以漫天開價。
: 2.醫藥費800元
這個保險會出吧?
: 3.機車他不願修理 說要買一台新的 去給機車行估價 說回收算他兩萬四
: 我們的保險員去看過 說維修大概一萬出頭即可處理
這也是保險員會談的部分,不是他要一台新的就一定要給他,這傢伙上
調解委員會包準會打槍的。
屆時一定是先上調解委員會去處理,在此之前這個民智未開的刁民
一定會喊很大聲,一下子要寄存證信函,一下子要找律師
如果他這麼說的話請不必理會,上調解委員會自然會公道處理,至於他
的工作損失先以基本薪資來計就好,他提不出來就別理他。
一點拙見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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