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構成竊盜及侵占罪了嗎?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妄語戒)時間15年前 (2009/05/15 12:5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wild357 (中肯不亂入)》之銘言: : ※ 引述《odeletteshou (妄語戒)》之銘言: : : 板上各位好,想請教一個問題 : : 我母親在這個禮拜突然發現自己存摺簿上有一筆不明的提款紀錄 : : 因為記錄當天我母親非常確定沒有去做領錢的動作 也很少在台新atm領錢, : 請問令堂都是用存摺簿臨櫃領錢嗎? 不是 我母親都是到郵局的atm領錢,所以看到可疑的提款來自台新atm 起了疑心 做了查詢的動作 發現那一個ATM是我母親從來沒有去過的ATM 調監視錄影器材發現是名熟人 : : 所以到台新去查了以後,發現光今年前前後後一共被盜領了11次, : : 都是5000 10000的領,因為跟我母親習慣很像 所以一直沒注意, : : 直到前幾天我媽突然發現那一筆5000是他沒有去領過的,才開始查 : : 台新幫我們查出來是在哪個atm, : : 發現是在萊爾富的atm,所以就去調了萊爾富的側錄,結果發現是熟人所為 : : 我母親才突然想起來,她知道我母親的密碼(...我不忍心再責備我母親 可是真的很囧..) : : 因為我母親曾經託她幫忙提過一次錢,但之後絕對沒有在託付她 : : 她是偷翻我母親的皮包取得提款卡,然後去盜領錢 : : 光是去年12月到現在一共11次金額10萬元 : 就文中所描述的情形: : 1.令堂委託熟識之人領錢,都是持她的提款卡去領,是這樣嗎? 我母親只交給他一次提款卡 之後盜領完全在我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拿走 : 2.再來,後來這位熟人是偷翻令堂的皮包,從去年12月一直持有她的提款卡至今嗎? 那個人從來沒有持有過我母親的提款卡 她會有我母親的提款卡是她偷拿的 另外為什麼會這樣說 是因為我母親曾親眼看見他拉開她的皮包,我母親有喝止她 但出自於熟人的份上(非親人只是熟識)原諒過她,沒想到竟然變本加厲 : 3.令堂到目前才發現自己的提款卡不見了嗎?還是從去年12至今有某一天曾發現過? 她盜領完我母親的錢 都會偷放回去 直到前幾天她來不及放好,將卡片斜插才讓我母親 注意到有人動過她的提款卡,起了懷疑的念頭 : 4.熟人與令堂的關係是朋友、親戚還是家人(指的是你的兄弟姐妹)呢?如果是有親 :  戚血緣關係的話,以下的內容可以不要看了。 不是親人 不是親戚 只是我母親工作場合會碰到的人 : : 我想請問這樣已構成竊盜及侵佔了嗎?以現在一罪一罰來論 可處大概多久的刑期? : : 可以幫我分析一下嗎? : : 謝謝大家 : 1.照您目前的意思,應該是只有竊盜。 : 2.這樣的情況,就目前看來僅是一行為一罪名,並不成立數罪併罰,原因如下: : 就您所述推測,嫌疑人從去年12月「應該」就持有令堂的提款卡,並放在身邊 :  ,想到就提領,其犯意始終就是要偷領錢,做的方式就是一直提領令堂帳戶裡 : 的錢,而且是連續在不同時空(也就是不同的時間)下一直領錢,如此僅侵犯 : 令堂的財產法益,而且只有一個。 :  想像一下,就好比是一塊大麵包,有一隻老鼠想要偷吃,但一次吃不完,或是 :  怕去偷吃的時候被人發現,所以每次趁人不注意的時候都去吃一點,直到某天 :  終於把麵包吃完了,請問老鼠至始至終吃了幾塊麵包?就這麼一個而已。 : 3.這個案子如果去報了案,就要看波麗菜做筆錄的內容,看嫌疑人怎麼回答,這 :  提款卡究竟是怎麼樣到她的手上,再來就是她出於怎麼樣的動機去領錢?此時 :  動機就很重要了... : a.如果說想偷領15萬,可是怕一次領太多會被發現,所以每次都偷領一點。 :  →一行為一罪名,成立一個竊盜罪。 : b.如果說是每當自己的口袋亮晶晶的時候才想到去領錢,「極有可能」變成數 :   個行為→數行為觸犯一罪名,成立一個竊盜罪。 想在請問一下,除了我母親之外 那個人還盜領了另外一名我母親同事的錢, 且都在同一處atm 查詢時間地點及側綠 都發現是同一人 這樣對於到時候報案會比較有利嗎? : 4.說實在話,對方家庭背景跟犯案動機,都會影響她最後可能被判多少刑責,再 :  來就是您所陳述之事實並不能就此推斷對方可以成立一罪一罰,所以我這邊不 :  下定論及討論後續的可能情節,是因為這些想像都有可能是多餘的,而且這是 :  竊盜而已,如果對方沒有竊盜前科,加上如果有賠償的意願與作為,這樣的案 :  子大多不會判太重的。 我母親是不想要報案處理(除非不得不)因為對方有小孩,還是偏向以和解為第一考量 我只是想先替我母親設想周全,如果到時候非要報警處裡 希望對我母親可以比較有利 很謝謝你的幫忙 如果還有要補充的 麻煩您再通知我~謝謝你:") : 希望您能再補充實際狀況,作為討論的參考,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3.86 ※ 編輯: odeletteshou 來自: 118.165.163.86 (05/15 12:55)
文章代碼(AID): #1A3FMS-I (criminolog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3FMS-I (crimi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