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讓人氣炸到失去理智的馥敦飯店復南館

看板consumer作者 (Q_Q)時間9年前 (2014/12/12 00:28), 9年前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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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otel 看板 #1KYJIv_O ] 作者: Olding (Q_Q) 看板: Hotel 標題: Re: [抱怨] 讓人氣炸到失去理智的馥敦飯店復南館(轉貼) 時間: Thu Dec 11 14:07:43 2014 各位版友大家好,我是苦主,之前是透過我好友轉貼, 但後續處理繁瑣,所以我現在藉另一位好友的帳號,來跟大家報告一下狀況。 首先謝謝大家的支持,讓我覺得關於這件消費爭議具有極大公益性,必須堅持下去。 本周一(12/8)消保官開了消費爭議協商會議, 馥敦飯店復南館來了兩個人,一位是之前跟我email往返的協理, 另一位自稱是董事長特助。 他們解釋當天的情況,除了原先說的漏水、訂位系統出狀況外, 又跑出了第三個原因:本該當天退房的住客臨時身體不適,必須多住一天; 才造成了臨時房間不足。 消保官先是質疑他們說詞反覆,並說在消費者已預先付清全額房費的狀況下, 由於飯店超賣所造成的不利益不該由消費者來負擔。 他們回應說: 一、他們已經全額退費給我,外送的王朝房間也是他們全額負擔,   這已是他們所能做到最好的處理,同業關於相關爭議也都是這樣處理的。 二、他們跟消保官「保證」:   從復南館開業以來到現在,這是他們第一次外送客人,以前從來沒有過。 關於第一點,這並不符合我的要求, 如我之前的po文中所說,我要求的是全額退費加合理補償, 退費,是因為他們無法提供原本承諾的服務,給付發生重大瑕疵。 補償,是針對我們當晚所損失的精神、心力、時間、金錢。 至於第二點,我只能說,有人會信嗎?(消保官在一旁邊聽邊笑。) 我只能說,我真是不敢置信怎有人能說出這麼無恥的謊話。 他們居然能信誓旦旦地誇口保證,這是他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超賣外送, 那個嘴臉我現在回想起來都想吐。 此外,我質疑他們外送的房間等級不如我原先預訂的房間($4230) 因為網路上王朝的訂價是2600,我相信他們可以拿到的價格更低。 所以我合理懷疑他們中間又賺了一手。 此時,神奇(/無恥)的事又發生了。 他們拿出了一張王朝飯店開出的發票(金額4700左右), 表示他們外送的房間是高於4230的。 但首先消保官問他:為什麼發票日期是11/18?我的入住日明明是15-16日。 我緊接著強調,事後才拿出這張發票, 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拿其他案的發票來搪塞本案? 此外,「就算」這張發票為真,但王朝在星期六賣四千七的房間, 平日賣的價格是多少? 而我事先訂的四千多元房間,當日入住價又是多少? 我們都知道飯店的房價,隨著訂房日期的不同,價格是浮動的。 你事後拿出的一張發票,到底要如何確保消費者的權益沒有被你轉手剥削? 也就是因為他們這些令人作嘔的動作, 我已經跟蘋果和TVBS投訴,TVBS已在午間播出,以下為連結: http://news.tvbs.com.tw/entry/558012 新聞比較簡短, 我完整的主張其實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我預先全額繳清房費,還再三確認,飯店也知道我姨丈是來參加喪事法會的,   居然在半夜11點多擅自外送其他飯店,根本罔顧消費者權益。 二、馥敦現在強調已全額退費並已付清王朝飯店的費用,   如果在第一時間他們能誠心道歉並提出以上條件,那我會願意接受。   可是,讓人生氣的是過程中他們不斷說謊推諉,態度傲慢,   而且事發當晚,他們只願意負擔從馥敦到王朝的計程車費。   如今他們提供的條件,講難聽一點,是我一路「吵」來的。   如果我不「吵」,他們提供消費者的就是一個更爛的房間+計程車錢。   所以他們現在一副「我們都可以退讓這麼多了,你還要怎樣」的口吻,   好像是我做出太過無理的要求,我無法接受。 三、今天是因為我幫親戚訂房,我本身住台北,   所以我可以有多餘的時間心力來幫他們處理此爭議。   但一般住客(多是外地人)如果遇到我親戚的狀況能怎麼辦?   晚上11點多,你不接受飯店安排能去哪裡?   隔天你就要回家了,你要為了這件事留下來跟飯店爭吵嗎?   事後你能有多少時間和力氣來跟飯店僵持、申訴、來回討論攻防?   我覺得飯店業就是抓準了大部分消費者都會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或許50件甚至100件中只會有一件像我這樣的客人,   賺99件賠一件,怎麼算都划得來,   所以他們就繼續這樣「吃定」消費者!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四、外送飯店的地點、品質,應容有消費者接受與否的討論空間。   並應有最基本的保障(例:如何證明金額等級優於原訂房),以維消費者尊嚴。   我今天不是只付了三成訂金,我是全額繳清,我的住房權益應該受保障。   我原本要求下一次入住招待,但現在我的親戚怎麼可能會願意再去入住?   所以我會要求折現,並請他們直接把金額捐到消基會,   以便有團體可以繼續為消費者喉舌。   經歷這次事件,我真心覺得,小老百姓面對大企業是多麼無力。   還好有網路和媒體,讓正義可以某程度地獲得伸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127.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tel/M.1418278073.A.FD8.html

12/11 14:13, , 1F
推 原po辛苦,處理這種事真的很費心力,也感謝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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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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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有條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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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lding (219.68.127.99), 12/11/2014 14:33:09

12/11 14:42, , 4F
推...你的爭取 權益正義才會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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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你說的 我是外地來的 也就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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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其他事情或是行程要繼續 也就只能接受飯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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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就是想要便宜行事 就想你說的 反正100個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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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99個會接受 他們就安撫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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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不代表他們的程序是正當或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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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誠心誠實應對 換來的不就是更好的名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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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小蝦米戰大鯨魚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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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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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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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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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謝謝你的努力爭取,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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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要讓他們得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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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9:54, , 19F
加油,辛苦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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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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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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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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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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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你做的事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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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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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 噓不肖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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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友人的臉書偶然看見苦主在fb上的po文,特來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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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lding (114.24.58.229), 12/12/2014 0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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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飯店去年就上過新聞,雖然非消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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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0:45, , 30F
剛查一下,今年有後續 http://goo.gl/4pSR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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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0:59, , 31F
賠償的依據在消保法51條你能證明損害可賠1~3倍損害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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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你能證明嗎 不然你就只能接受這樣然後弄臭她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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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1:00, , 33F
因為依法就是這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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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36, , 34F
懇請原PO至Anti-ramp發文XD 這文根本已達非好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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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37, , 35F
對了Anti-ramp有相關格式,也懇請原PO辛苦點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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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YSOiUS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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