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購買Y拍先前7-11未取貨導致需要加收50元?
想請問版上各位,我在同一賣家中購買商品,
先前未前往領取7-11商品,(到貨當時我人已前往北部培訓上課),
現在再次想購買此家商品,已經到達賣家標示的滿千免運,
結果此賣家竟在系統單上備註需要多收取50元,
以下是我是詢問問答之後客服的回覆,
DERA~~2009/11/23 下午 02:11:0有發信通知水水~~Dear~已收到您11月5日出貨但未去
7-11領件而造成退回的包裹~~那商品會全數依照相關棄標流程處理~下一次購物時您會需
要負擔本次50元的 7-11退件處理費~若有疑問請您到專屬問與答裡告知小幫手唷~
3QQ~~~請您確認看看哦~~~3QQ
請問以上這樣的處裡方式,我真的必須實行嗎?
或者這確實符合買賣雙方法律程序嗎?
<單純想詢問清楚,
若確定真的是我自行的問題,需要負擔吸收,那我也真的認賠了!~"~>
謝謝大家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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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68.13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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