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購買Y拍先前7-11未取貨導致需要加收50元?

看板consumer作者 (焦糖拿鐵)時間15年前 (2010/07/10 18:1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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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版上各位,我在同一賣家中購買商品, 先前未前往領取7-11商品,(到貨當時我人已前往北部培訓上課), 現在再次想購買此家商品,已經到達賣家標示的滿千免運, 結果此賣家竟在系統單上備註需要多收取50元, 以下是我是詢問問答之後客服的回覆, DERA~~2009/11/23 下午 02:11:0有發信通知水水~~Dear~已收到您11月5日出貨但未去 7-11領件而造成退回的包裹~~那商品會全數依照相關棄標流程處理~下一次購物時您會需 要負擔本次50元的 7-11退件處理費~若有疑問請您到專屬問與答裡告知小幫手唷~ 3QQ~~~請您確認看看哦~~~3QQ 請問以上這樣的處裡方式,我真的必須實行嗎? 或者這確實符合買賣雙方法律程序嗎? <單純想詢問清楚, 若確定真的是我自行的問題,需要負擔吸收,那我也真的認賠了!~"~> 謝謝大家幫忙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68.138

07/10 18:16, , 1F
妳有事先說哪段時間不能取貨嗎??
07/10 18:16, 1F

07/10 21:10, , 2F
你沒取貨 會被7-11紀錄....
07/10 21:10, 2F
文章代碼(AID): #1CE4Ul07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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