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手機門號相關問題

看板consumer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4/24 03:20), 編輯推噓9(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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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更新目前狀況 拖了一個多月的爛戲,前情提要請參照本版7828、7836篇 目前進度: 1.三月多就寄了存證信函給相關單位了,並跟消保會申訴了。 存證信函內容和申訴內容都申訴需求如下: (1)當初在3/13簽訂的協議書具有法律效用,因主張不需負擔任何門號相關費用 (2)請相關電信業者協助店家出示辦理申請門號跟退租門號證據 相關電信業者也都有打電話來關心,並要我妹到門市去辦理限定本人才能申請門號 店家原本不願意負擔那兩個月費用,也不願意依照遠傳說給我們辦理一退一租的。 但在收到相關公文後,就說要給我妹兩個月月租費,等兩個月後再讓我妹解約 (因為現在解約店家會被罰錢,但我妹不想拖那樣久,雖然現在也快了) 或是要跟我妹辦理一退一租,過戶到他們店長名下。 (可是我妹不想再跟店家簽訂任何協議或是書面文件了,畢竟有前科的店家有點危險) 現在有約的遠傳門號,帳單我妹還沒有收到,有可能是遠傳那邊壓下來, 等到事情解決就會寄給該繳的人吧。 然後要店家出示的退租文件,店家又在鬼扯一堆,後來又說台哥大有兩個門號未上線。 (那我們當初支付3500是啥鬼名目?!當初3/13明明就跟我們說全部都已上線了) 每次要店家拿退租證明文件,店家就會暴走打馬虎混過去,從沒有拿出來過 2.因為我妹目前給店家的金額高於手機單機售價格高大約7000 (就店家網路上報價價錢,有請多人用一問一答詢問) 所以姐夫知道後就去找店家理論,那天本來約好要去店裡解決, 但店長一直龜著不來店裡,店員也無法解決,放著我們就到後面去用他自己的事。 然後就用電話跟店長溝通(因為沒有用擴音所以店長回答部分不是很清楚), 姐夫問他:[手機價錢怎麼那樣高?!] 店長一開始回答是:[因為有手機價差...] 姐夫反問:[有請人來查過價格,竟然賣手機賣的價錢多那樣多有良心嗎?!] 店長就:[.....要申訴就去申訴,反正消基會很熟] (這裡他講錯,應該是消保會) 姐夫說:[很熟就代表你們店家有問題嘛,不然怎會常跑消基會] 店長回答:[手機價格我愛賣多少就賣多少] 姐夫說:[手機價差,被你們騙辦那樣多門號在用價差來算,那不是變相的詐欺嗎?!] 店長就:[.....] 這時聽到詐欺兩字,店員就從後面衝出來用三字經問候我老媽 (還好我有錄音,這算公然侮辱+毀謗罪了吧) 當下因為談不攏,我們一群人就先行離開了, 後來打給客服說和店家談不攏,店長也不在(明明約好要去的) 後來才急急忙忙打電話過來說 我妹一直變卦,乾脆過戶到他名下. 一直變卦的是他們,遠傳明明說無合約,礙於會被罰款他才不要, 才想出繳兩個月月租費+違約金 中間也要求過戶,他也不要..是因為談不攏才拿出要過戶. 變卦的是他們吧?? 這也有跟遠傳反應,後來店家說明他認賠,要無合約還是過戶他都接受, 搞得他感覺比我們還無奈委屈 3.目前因為想檢舉店家賣水貨,但店家一直說他們是換購 換購 不是消費行為嗎? 換購 就可以賣沒有政府認證的產品嗎?? 一直覺得他們在強詞奪理,店家並說那就走法院 請問用換購就可以規避法條了嗎?!用換購名義就不算商業行為嗎?! 朋友說店家可能用這方法規避法條,請問這樣就可以規避法條了嗎?! 大家都叫我們直接去法院告他詐欺 因為拍賣網站上顯示 "都是公司貨喔" 一字不差 而他販賣水貨產品,是否為詐欺?或是廣告不實?! 然後朋友她說如果要解那協議書, 那就可以連機子一起退還因為機子跟門號是一起綁在契約書上 因為商品是跟著合約跑的。真的可以一起退嗎?! 4.現在等消保官 開協調會議 因為案件移送交通局,之後又移回消保官手上,所以花很多時間等 打算在協調會議上,說出訴求是退回機子和全部錢。 (我妹折衷是拿回手機價,不求全部拿回來,等於我也退一步) 雖然我們已經有打算拿不回一毛錢,可以拿回錢就把一半捐給慈善單位 我們的訴求不是錢,大概是店家要玩就陪她好好玩吧 若第一次協商會議協調不成功,那應該也不會在申訴第二次 會直接去 控告她詐欺、賣水貨、廣告不實等 檢舉 NCC 賣水貨,罰款大約是 10萬-50萬 & 公平交易委員會 廣告不實 10萬起跳的樣子-2500萬 然後NCC後來有記信給我妹和電信業者(沒有給店家), 說要台灣大哥大去追查為何店家可以一次辦那多隻門號, NCC說會要用電信業者的力量去壓制店家 6.現在比較不確定的是 消保官到底沒有公權力? (我問台中市的1950 是說有如果到時候店家不出席就視同同意協商會議內容, 若店家到時候不履行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我妹打去問台北市的1950得到:消保官沒有公權力,那到時要店家不出席,戲都別唱了 政府機關 對於檢舉事項 是否作業會很快? 因為若是下文都沒有,這樣完全沒意義. 感謝大家之前給的意見。 也感謝大家看完落落長的文章,謝謝。 -- 不好意思又來佔版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heuer 來自: 112.68.245.166 (04/24 03:47)

04/24 05:56, , 1F
幹的好 支持你走法律程序處罰他們 不要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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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5:56, , 2F
消保官在某些方面會像紙老虎 可以請消保官多多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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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5:57, , 3F
可是他不是萬能的 只有法院才有公權力強制力給公平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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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5:57, , 4F
逼業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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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協商會議對方不出現就沒戲唱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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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好處想,NCC都已經行動了。 如果業者不理消保官,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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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法院。 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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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8:54, , 8F
順便問問消保官可不可以把那家店列入警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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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8:55, , 9F
像這篇 #1BnocE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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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9:11, , 10F
本案的整串文章也可參考精華區 z-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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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3:07, , 11F
你的案件應該是台北消保官跟台北地院管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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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3:08, , 12F
台北的消保官對於不出席業者好像也只有定期上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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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04, , 13F
列警訊的權限應在市政府法規會,跟消保官反應一下無可厚非
04/24 14:04, 13F
之前有提過NCC說:因為他們對通訊行沒有簽訂法規,所以沒有辦法對他們施壓壓力 所以只能透過電信業者去做了解, 因為中華電信那些電信業者有 跟NCC籤法規 所以他們要聽他們的 但今天早上(4/24)NCC負責這案件的先生打電話給我妹了 他說他想想不對,通訊行已經有涉嫌詐欺跟為造文書了 要我妹跟NCC的警察報案,說這樣對我妹可能比較好 還給我妹報警電話,好像是跟電信警察報警的樣子(台灣現在這樣進步有這種警察?!) 然後那先生說要是有啥麼問題,也可以問他,他可以去幫我妹調查 不過那店家在之前就有不到場的紀錄了,所以真的拿他們沒轍嗎?! 那之前台中1950的消保官?!跟我說不到場就視為對判決無異議 協商會議的協商文後來會送法院,具有強制執行力是....?! ※ 編輯: heuer 來自: 112.68.245.166 (04/25 00:06)

04/25 00:43, , 14F
消保官協調他可以不到,法院要判他詐欺他應該不敢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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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49, , 15F
你提到了幾個單位,性質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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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開協調會時,並無強制業者到場的權力,所以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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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消保官說的那段話,應該是你誤解了,原意應該是 如果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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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後,該紀錄就可以.... 。而不是不到場就直接判輸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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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52, , 19F
NCC,的確只管到電信業者而非通訊行,但是通訊行要靠電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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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混飯吃,鬧翻了他會賺不到佣金,所以可以透過NCC找電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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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54, , 21F
弄清楚是怎麼一回事(白話文叫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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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0:55, , 22F
至於上法院,被法院或檢警調傳了,諒他不敢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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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1:35, , 23F
所以對方不到就不能協調嗎?!也不能做出判決嗎?!可我那天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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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1:36, , 24F
台中消保官說如果對方不到怎麼辦(因為對方有不到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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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1:37, , 25F
消保官回答我:如果到時候店家不出席就視同同意協商會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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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7:45, , 26F
店家不出席根本沒協商到 沒有協商內容 無法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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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5:52, , 27F
透過NCC找電信業施壓不錯 反正多管旗下
04/27 15:52, 27F
所以目前看起來台中的消保官比較有魄力 (一國兩制?!) 老妹最近找到店長的名字 (鄭元F) F=店名最後一個字 意外發現他至少有六家店。(人力銀行網頁中查到) (我們可以確定的有兩家 我妹去辦手機的那一家+協議書上蓋錯章) 找著找著發現原來這店在公館也有分店 擎M (山頂的最高點稱之為山M,原本叫D學通訊) 店長名字也一模一樣,相貌也是高大台客流氓樣。 後來知識家又有人寫說店家有黑道背景, PTT非好店板也有人推文說 店家會出現打手之類的 所以現在有點怕,對方找人報復我們家人 現在比較擔心對方是不是真的有黑道背景, 如果有的話可能會就此收手,但又怕是店家唬人的。 (有辦法查到對方是不是唬爛的嗎?!問警察 警察會說嗎?!) 看起來好像不是我們這種小市民可以解決了 提告或是報警真的怕被報復。找議員或是立委有用嗎?! ※ 編輯: heuer 來自: 112.68.245.166 (04/28 21:48)
文章代碼(AID): #1BqVCAra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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