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GOHAPPY私自取消訂單
漲到6000勒 真夭壽
最好是契約成立後可以隨便毀約的
台灣的法律 規定當事人 務必要嚴守契約原則
這樣隨便毀約 隨便漲價 你還能幫他考慮到運費 哈哈
原波人真nice
反正你一開始是用4000買到的
就逼他一定要用4000賣你 就算他漲到40萬也一樣
你訂貨的地點在哪?可以向訂貨的地址所在地法院 或是GOHAPPY公司所在地法院
擇一起訴
※ 引述《IHD (人生)》之銘言:
: 順便問一下 那如果是漲價呢?
: 他說漲了 要從4000調到6000
: 已經收訂單了 才突然說調了
: 那我請求的履行利益是
: 6000-4000嗎? 如果不算計程車這種的
: 畢竟原本有收運費?
: 然後 如果向法院提小額訴訟 是要去店家那邊的地院嗎?
: ※ 引述《hoboks (hoboks)》之銘言:
: : 在民法上 這種交易的糾紛
: : 是為債務不屢行 自始主觀不能 的情形
: : 債權人(你)得依民法第226條第1項規定 請求損害賠償
: : 此損害賠償之範圍為履行利益
: : 你可以坐計程車(150元) 去光華 買一隻2000元的記憶體
: : (關於價金是我亂舉例 你自行套用正確價格)
: : 我猜GOHAPPY也會退款給你 假設是1800
: : 你能向GOHAPPY請求的履行利益=2000+150-1800=350
: : 然後你又有記憶體可以用
: : 請直接向法院提起小額訴訟
: : 法院自然會安排你們調解 就不用再經過消保官這一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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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2.81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10/24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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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2:2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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