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各主揪請自己申請Blog或論壇

看板consumer作者 (請到consumer爬文)時間15年前 (2009/07/08 22:22), 編輯推噓6(607)
留言13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目前還在招兵買馬階段,要揪人要找資源,在板上很正常,人多嘛 等到團員「匯出分攤之訴訟費」之後,會有更多需要聯絡的事項 此時請主揪在自己的blog or論壇聯絡,以免文章被淹沒而該看的團員沒看到 討論法律見解、通知出庭時間、法庭攻防記錄,一樣可以po在板上讓大家討論 據我所知,pixnet, roodo均有非會員私密留言的功能,團員可留資料不會外流 請各位主揪多加利用。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30.40

07/08 22:44, , 1F
了解~
07/08 22:44, 1F

07/08 22:50, , 2F
我已經有去痞客邦請了~~~
07/08 22:50, 2F

07/08 22:52, , 3F
我也去請了@@帳號DELLLAWSUIT
07/08 22:52, 3F

07/08 22:52, , 4F
中北區發問請移駕一下
07/08 22:52, 4F

07/08 22:52, , 5F
以上二位主揪辛苦了 ~
07/08 22:52, 5F

07/08 22:53, , 6F
XD 改為前3位都很辛苦~~謝謝
07/08 22:53, 6F

07/09 00:25, , 7F
我一樣申請 e04dell
07/09 00:25, 7F

07/09 00:34, , 8F
申請好的要不要發文通知??
07/09 00:34, 8F
可在置底文 整理目前各地揪團兵力圖 推文 更新進去

07/09 21:29, , 9F
原來已經申請了XD....我本來還在考慮中OTL
07/09 21:29, 9F

07/09 21:31, , 10F
猶豫的原因是幾乎所有有意願提告的鄉民都在消費版
07/09 21:31, 10F

07/09 21:32, , 11F
另外開版勢必分散人潮間接造成分區分團間資訊流通的
07/09 21:32, 11F

07/09 21:33, , 12F
的困難.真的要開可能還是得開一個不分區的
07/09 21:33, 12F

07/09 21:35, , 13F
讓各區各團主揪都能在上面有篇至頂可以隨時更新進度
07/09 21:35, 13F
會推薦blog因為這是對主揪最方便的方式 架論壇對沒做過的人來說,也不是容易的事 當然有人要架給大家用也是可以。 blog應該是取代通告信的功能,有事直接公告,免的主揪BBS信箱爆掉 討論法律見解、通知出庭時間、法庭攻防記錄,還是可以在公開板面討論 ※ 編輯: sggs 來自: 124.9.138.239 (07/09 22:47) blog都有訂閱功能,可在其中一個blog訂閱其他主揪的blog 有新文章時,訂閱欄位就會更新。 ※ 編輯: sggs 來自: 124.9.142.98 (07/10 22:19)
文章代碼(AID): #1ALAkS9u (consumer)
文章代碼(AID): #1ALAkS9u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