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各主揪請自己申請Blog或論壇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ueqoo (左手無名指上的最愛)時間16年前 (2009/07/09 01:01),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此篇借用一下. 個人覺得為什麼不集中戰力??. 比方說 同一個網站,一起加入,然後分區討論!!?. 而每個地區都各自開版,不就等於資訊無法交流???. 比方A地區有甚麼利基? 卻無法與B地區分享!. 這樣感覺戰力都被分散掉了!. 個人淺見!>"<. PS:下面文章有人申請痞客邦,看是不是要集中討論比

推噓6(6推 0噓 7→)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時間16年前 (2009/07/08 22:2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目前還在招兵買馬階段,要揪人要找資源,在板上很正常,人多嘛. 等到團員「匯出分攤之訴訟費」之後,會有更多需要聯絡的事項. 此時請主揪在自己的blog or論壇聯絡,以免文章被淹沒而該看的團員沒看到. 討論法律見解、通知出庭時間、法庭攻防記錄,一樣可以po在板上讓大家討論. 據我所知,pixnet,
(還有31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