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購物遭追討價金 消費者傻眼

看板consumer作者 (霧裡的愛樂人)時間16年前 (2009/07/03 22:0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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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r0101 (衣櫥)》之銘言: : 今天中華日報新聞 : 購物遭追討價金 消費者傻眼 : http://www.cdns.com.tw/ : 記者施春瑛/南市報導 :  台南市有名消費者到店家購買電子辭典,依標價刷卡付了錢,但是 : 隔天卻接獲店家通知,表示標價錯誤要再追討一千元,不知該如何是 : 好的消費者求助消基會。消基會南區分會表示,買賣契約在當場就已 : 經成立,店家不能要求隨意更改價金,所以消費者可以不予理會。 :  這名消費者向消基會申訴指出,日前他到店家選購電子辭典,其中 : 有台電子辭典標價七千五百元,他覺得價格便宜也合理,當場刷卡買 : 回。不料隔天接到了店家的電話,表示那台電子辭典的價格標錯了, : 實際上是應該賣八千五百元,要求他再刷卡多付一千元。 :  消基會南區分會主委林瑞成律師表示,這顯然不合理,消費者在購 : 買時契約就當場成立,而且消費者付錢履行完畢,銀貨兩訖,店家不 : 能要求更改價金。他進一步指出,店家是以七千五百元作為要約吸引 : 消費者,買家也只有給予價金七千五百元的承諾,超過的部分消費者 : 不需支付。 :  林瑞成說,之前網路上就發生多起價格標錯而引起爭議的案例,商 : 品可能因為少標一個零,馬上變成「下殺一折」,這種情況因為是業 : 者自己的疏失,業者得自行認賠。 看起來這邊講到的事情跟DELL事件是個很好的類比 這邊是付了錢,隔天店家又要消費者多加一千元 DELL是客戶刷卡電匯,然後DELL翻臉不認帳 -- no music, no lif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9.49.58.213

07/03 22:36, , 1F
群起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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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JX1R8l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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