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購物遭追討價金 消費者傻眼
今天中華日報新聞
購物遭追討價金 消費者傻眼
http://www.cdns.com.tw/
記者施春瑛/南市報導
台南市有名消費者到店家購買電子辭典,依標價刷卡付了錢,但是
隔天卻接獲店家通知,表示標價錯誤要再追討一千元,不知該如何是
好的消費者求助消基會。消基會南區分會表示,買賣契約在當場就已
經成立,店家不能要求隨意更改價金,所以消費者可以不予理會。
這名消費者向消基會申訴指出,日前他到店家選購電子辭典,其中
有台電子辭典標價七千五百元,他覺得價格便宜也合理,當場刷卡買
回。不料隔天接到了店家的電話,表示那台電子辭典的價格標錯了,
實際上是應該賣八千五百元,要求他再刷卡多付一千元。
消基會南區分會主委林瑞成律師表示,這顯然不合理,消費者在購
買時契約就當場成立,而且消費者付錢履行完畢,銀貨兩訖,店家不
能要求更改價金。他進一步指出,店家是以七千五百元作為要約吸引
消費者,買家也只有給予價金七千五百元的承諾,超過的部分消費者
不需支付。
林瑞成說,之前網路上就發生多起價格標錯而引起爭議的案例,商
品可能因為少標一個零,馬上變成「下殺一折」,這種情況因為是業
者自己的疏失,業者得自行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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