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網購住宿卷變折價卷 我能怎麼辦?

看板consumer作者 (什麼鳥鳥跟鳥鳥)時間18年前 (2007/12/31 00:04),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 miaochu:麗緻網站沒有寫 他說是因為住宿卷有太多款 我已經聯絡過了 12/30 11:26 推 miaochu:我了解您的說法了 我能做的就只是認為他態度不佳 送黑人吧 12/30 11:28 我覺得 這當然不是你唯一可以做的 我的本意也不是要miaochu你放棄什麼 再一進步的談好了 依你所說的法條來一一檢視 1.有關刑事詐欺及民事詐欺賠償 詐欺需要符合的要件: (1)有詐欺故意 (2)有詐期行為 (3)須使相對人陷於錯誤 (4)相對人須有財產上的損失 (5)詐欺行為和相對人財產上損失須有因果關係 我國並沒有「過失詐欺罪」,所以是不處罰過失詐欺犯,再者民法第九十二條 關於因詐欺而可撤銷意思表示之規定也只限於「故意詐欺」,所以在此不用討 論「過失」問題就構成要件一一檢視,在故意和使相對人陷於錯誤上,miaochu 很難去證明dawn123在有提供正確正當廠商的網站的情況下,會具有所謂「詐欺 故意」或是「有意使他人陷於無法判辦而作出錯誤決定」所以,詐欺的部份無論 就刑事或民事上來說,成罪機會不大 2.有關侵權行為部份 依據民法第一八四條前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使有對他人 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在故意的部份,須有間接故意或直接故意,也就是能 預見其發生而決意使其發生或應注意能注意而未能注意,在這兩點上dawn123並非 沒有注意到住宿卷會因住宿的飯店不同而有所不同,也正是dawn123有注意到,才 會提醒你一定要上網看。預見的部份,那必須你能證明他賣給你時,他就知道你會 賠錢而且知道你會賠錢還要故意賣給你,說歸說證明上,就有難度存在。 過失上,民事和刑事認定並不一樣,首先必須確定其法律上所課予的過失責任,才 能知道應盡如何的注意義務,違反了注意義務,才會有民事上所謂過失的產生。 本案中miaochu和dawn123債之發生原因為「契約之債」(買賣契約),所以其過失責 任應以契約性質及契約內容定之,但因當初定約時並未約定,而依一般習慣,dawn123 非企業經營者,所以不受消保法所課予之「無過失責任」,而應該認為dawn123 只須負擔一般的「過失責任」即是,所以dawn123只要能盡一般人的注意義務,就不能說 其有過失存在,就這點上來說一般人所能查詢到訊息,dawn123都有作過提醒,也表示 dawn123亦有盡到說明告知的義務並且「應該」也有給miaochu充分的時間考慮再作決 出最後決定。個人是覺得,dawn123是沒有違反的,但主觀認定上,每個人都有不同的 標準,所以即使以這點來做主張,卻也有風險。 寫了那麼多,最重要是我要告訴miaochu對dawn123提出調解和告訴對你並不划算,撇開 上述繁雜的法理不談,光是花在訟累上的時間跟金錢,就足夠你再去更多不同的地方旅 行,況且,即使就算提告也不見得會有勝算,也只能祈禱法官在心證時比較偏向自已嗎? 在這件事上,很多人硬是一定要分是miaochu的錯還是dawn123的錯,但似乎沒有看到 麗緻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而且我認miaochu今天會造成這樣的結果,那是因為麗緻沒 有善盡責任告知消費者,我想如果麗緻的回覆只是「他說是因為住宿卷有太多款 」這 種理由是沒有辦法接受的,因為麗緻在買賣上必須要負擔的是無過失責任,也就是先 理虧的一定麗緻而非miaochu,如果所購買的住宿卷上並沒有載明和網站上沒有公告, 又怎麼能講這種規定限制在消費者身上?所以與其miaochu和dawn123互相傷害, 我覺得倒不如兩人攜手合作,可以向消保官反應這樣的事情,而且dawn123也可以由 「加害人」變為「見證人」,dawn123是真的能以不用貼錢的方式入住飯店,所以當然 miaochu也可以要求麗緻提出證明,若無法證明有公開說明這樣的定型化條款,那 miaochu應該和dawn123一樣免費入住才是。 如果可以雙贏,那麼何必一定要選擇雙輸?其實,miaochu和dawn123還有另一個選擇 -- 心若改變,你的態度跟著改變; 態度改變,你的習慣跟著改變; 習慣改變,你的性格跟著改變; 性格改變,你的人生跟著改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12/31 16:40, , 1F
謝謝您一系列的文章 我明白了
12/31 16:40, 1F
文章代碼(AID): #17Ty6G_0 (consum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7Ty6G_0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