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定位吃飯後來有人未到!
※ 引述《legist (強哥)》之銘言:
: ※ 引述《stin (stin)》之銘言:
: : 是這樣的~~在其他板上看到有人說團體訂位吃飯~
: : 後來有其中一人未到...因為是臨時未到 所以事先並無通知店家
: : 但吃過飯後店家卻說仍要收原訂位人數的錢!! 連服務費也照收!
: : 請問這樣合理嗎?? 法律上有相關規定 或是商業習慣 看每家店的規定呢?
: 合不合理看具體個案情況定之,無法一概而論。
: 法律上無針對此事之特別規定。
: 經驗上來看似無此種商業習慣。
: 如係店家內規則須使消費者知悉。
如果是已經在行前就確定菜單者(店家需備料),或者是店家在訂位時或是帶位時
就先言明的話,我想消費者已經同意就只能將餘款付清。
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反問他如果我訂了10個位子來了11人,店家要收我11人的錢還
是10個人的錢!?
: : 我之前在其他地方辦同學會也有同學臨時不能到 但店家並沒有多收錢
: : 如果店家真的收錢了 但不合法也不合理 要怎麼追討這筆錢呢?
: : 我想這種問題應該常發生 懇請了解的大大指導!
: 當下不給錢就好了,給了就不要想拿回來,除非你想去法院告他。
: 要避免這種情況,只要先問清楚就沒事了。
此點同意強哥!(強哥sorry好像誤刪你最後一行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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