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定位吃飯後來有人未到!

看板consumer作者 (baijee)時間18年前 (2007/11/06 14:37),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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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gist (強哥)》之銘言: : ※ 引述《stin (stin)》之銘言: : : 是這樣的~~在其他板上看到有人說團體訂位吃飯~ : : 後來有其中一人未到...因為是臨時未到 所以事先並無通知店家 : : 但吃過飯後店家卻說仍要收原訂位人數的錢!! 連服務費也照收! : : 請問這樣合理嗎?? 法律上有相關規定 或是商業習慣 看每家店的規定呢? : 合不合理看具體個案情況定之,無法一概而論。 : 法律上無針對此事之特別規定。 : 經驗上來看似無此種商業習慣。 : 如係店家內規則須使消費者知悉。 如果是已經在行前就確定菜單者(店家需備料),或者是店家在訂位時或是帶位時 就先言明的話,我想消費者已經同意就只能將餘款付清。 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反問他如果我訂了10個位子來了11人,店家要收我11人的錢還 是10個人的錢!? : : 我之前在其他地方辦同學會也有同學臨時不能到 但店家並沒有多收錢 : : 如果店家真的收錢了 但不合法也不合理 要怎麼追討這筆錢呢? : : 我想這種問題應該常發生 懇請了解的大大指導! : 當下不給錢就好了,給了就不要想拿回來,除非你想去法院告他。 : 要避免這種情況,只要先問清楚就沒事了。 此點同意強哥!(強哥sorry好像誤刪你最後一行一個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21.189

11/06 15:18, , 1F
一樣11人的錢.多一個人店家不用多準備餐點出來嗎?
11/06 15:18, 1F

11/06 18:07, , 2F
只訂10位來11人, 因店家可選擇不賣, 故不一定要付11人的錢
11/06 18:07, 2F

11/06 18:10, , 3F
若店家願意賣多來的那1個人, 本當要付11人的錢, 這還用說?
11/06 18:10, 3F

11/09 03:05, , 4F
不知所謂
11/09 03:05, 4F

11/19 10:33, , 5F
是算人頭還是吃合菜呀?吃合菜的話,訂4人份就算只有3個
11/19 10:33, 5F

11/19 10:34, , 6F
個人吃,還是付4人份的$,不是嗎?
11/19 10:34, 6F
文章代碼(AID): #17C0kZWZ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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