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請問定位吃飯後來有人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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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ijee (baijee)時間18年前 (2007/11/06 14: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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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已經在行前就確定菜單者(店家需備料),或者是店家在訂位時或是帶位時. 就先言明的話,我想消費者已經同意就只能將餘款付清。. 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反問他如果我訂了10個位子來了11人,店家要收我11人的錢還. 是10個人的錢!?此點同意強哥!(強哥sorry好像誤刪你最後一行一個字…). --.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gist (強哥)時間18年前 (2007/11/05 12: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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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理看具體個案情況定之,無法一概而論。. 法律上無針對此事之特別規定。. 經驗上來看似無此種商業習慣。. 如係店家內規則須使消費者知悉。. 當下不給錢就好了,給了就不要想拿回來,除非你想去法院告他。. 要避免這種情況,只要事先問清楚就沒事了。. --. ╔══╮ ╔════╮╔════╮╔══╮
(還有89個字)

推噓7(7推 0噓 1→)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in (stin)時間18年前 (2007/11/05 04: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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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在其他板上看到有人說團體訂位吃飯~. 後來有其中一人未到...因為是臨時未到 所以事先並無通知店家. 但吃過飯後店家卻說仍要收原訂位人數的錢!! 連服務費也照收!. 請問這樣合理嗎?? 法律上有相關規定 或是商業習慣 看每家店的規定呢?. 我之前在其他地方辦同學會也有同學臨時不能到 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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