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百貨公司購物 退貨(或刷退)的價差問題

看板consumer作者 (577t海軍航空兵)時間17年前 (2007/03/18 00:48), 編輯推噓7(7011)
留言18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9 (看更多)
※ 引述《hiturtle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之銘言: : ※ 引述《navyboy (577t海軍航空兵)》之銘言: : : 東西我買走 當然沒差 : 一樣..一丈差九呎OD差多了=-=何來沒差 : 你吃了飯(消費)拉出來(退貨)..在吃回去(買回)..有差嗎.. : 也許二者不可相同論知.旦東西不管是不是你買回 : 沒差只是你在說..有人支持你的澳客理論嗎? 東西我買回到底差在哪 本來退貨再重新刷就不是新鮮事 百貨版隨便找也10個例子 修改過不能退是因為怕別人不想買 不合尺寸 我當場刷退再買下來哪裡有問題 一直無法懂這點嗎 一直繞著不相干的邏輯轉 : : 我被詐欺 : 你沒有被詐欺=-= 沒有詐欺 哪點沒有啊??? : : 我如果被詐欺之後還修改那是白吃 : 我認同你的白吃說..你說是你就你吧... : : 我是修改之後才知道被詐欺 : 老話一句..你沒有被詐欺=-= : : 修改之後才知道原來店員告訴我說不會下4折是騙人的 : 有人跟你說不會下4折嗎? : 原文我怎麼沒看到 第一篇第二行 還蠻明顯的喔 : : 我又不是神仙 我哪知道未來會發現被騙的事然後事先不修改 : 對你不是神仙..你是澳客... : 而且這事上沒人認為你有被任何人騙... : 一切只有你好像被害忘想一樣..一直重申你被詐欺了 店員說短期內不會下4折 結果短期下四折 這就是詐欺 你不懂的東西可以問人 或去查google 問我也可以 : : 刷退重刷新價格也不是沒聽過 : 有聽過.旦你的行為並不算是刷退重刷新價格 : 刷退重刷新價格一般是指當場價格有問題.或是事後發現刷的價位有誤才作的動作 : 而你是單純的想把修改過的破爛拿去凹人家退你錢.. : 不管你事後是不是有在買...錯的事不會變成對的 妳一直搞不懂爭點 如果這家店有下4折我就可以當場刷退再重刷 就算修過100個地方也沒關係 對於你不知道修過可以刷退再重刷這件事 我也建議你到google找找或問人 狀況外還義憤填膺蠻可笑的 : : 不知你怎這麼狀況外 : 果然...一個大我的無型空間... : 反正千錯萬錯..你都不認為你有錯.. : 大家的認為都是屁..因為大家都錯怪你了..囧OB 瞧 狀況外又惱羞呢 : : well...... 代理商跟我說最快8月9月才會下4折 : 慢著點...不要老是改來改去..不要老是選擇性失憶.. : 一下說短期內..一下說9月..現在又來8月9月..那等下你要說什麼...囧OB 你看嘛~~~~又不注意原文了才來放槍 我說過一個店員說短期內 代理商的人說要到八九月 自己找唷 找可魯幫你也可以 : : 你說呢 : : 前面推文你還蠻仔細看的啊 應該不會漏掉才是 : 你推文只說另一個還說要等到9月勒沒有說8月..請問8月又那來的 : : 我就是在檢查有沒有構成 你認為沒有構成可以講理由 : 你不是小六法很熟...我相信你行的..因為大家都不認為有構成 : 只有你.口口聲聲說你被詐欺了 : 就算上了法院..是你要證明你被人詐欺...店家才會定罪 : 還是店家要自己證明他沒詐欺你..店家才能無罪 : 麻煩你..小六法那麼熟的人了..不會連這都不懂吧 大家?哪有大家 有幾個? 跟你一樣說"我不認為有詐欺"不附任何理由的兩個傲慢的人嗎 大家? 我波文就是對詐欺的部分有疑慮 希望有人能指證盲點 而不是這種"我認為你沒被詐欺 你是澳客"這種不需要任何理由任何法律依據的東西 我告不告的成是我的事 我也沒打算告 只要我法律站的住腳 店家就會讓步 不要動不動都要告人 又在那邊定罪不定罪的 我懶的講 這件是跟有罪無罪沒關係 你還在刑事民事分不清楚那打轉啊????? 就說你狀況外啊 : : "去查條文"不算理由吧 : : 我如果7天內沒修改 可以退 : 對..旦你修改了... : : 再去別門市結 也是可以 : 如果你有錢..你要去那家門市買是你的權利 : 你要飛出國買也是你的權利..沒人會阻止你 : : 現在我修改 : 重點就是你修改了 哈哈 狀況外還真嚴重 : : 給我退 再到別門市結 : : 對公司哪裡有差 : 麻煩認真一點..差遠了 : 公司沒事收一條破爛回來作什麼=-= 做什麼?賣我啊!!!! 我的老天啊 要戰文真的要腦袋清楚 不然狀況外實在難溝通啊 : : 照你的邏輯只要7天內退貨公司都有損失 : : 這跟退貨規定根本不符! : 抱歉...麻煩認真一點..我相信一般退貨規則中 : 都會聲明改過不退..我相信你自己也知道 : 你今天不改..公司損失..這是他給你的權益..他當然該負責 : 旦你改了..他收件破爛回來作什麼.. : 你不行退是因為你沒盡到你的義務(退件完整的回來) : 而且依法.如果他沒退貨規定..那公司跟本不需要給你退.. : 權利和義務往往是相對的.. 依文義我是不能退 但依契約目的我是可以退 我從不否認文義上我站不住腳 所以我才想走詐欺路線 這兩條路 不懂吧? : : 妳跟他一起去買本六法看 : 不用了..小六法天王你說有就有吧... : 你不知道那條寫了沒關係..以你和小六法麻吉的程度來看 : 你很快就會找到條文了 : : 謝謝你的觀點 不過挺爛的 : 首先..我的觀點是站在公平的立場下作的結論 : 而你認為挺爛的是因為我不支持.不幫你吧 : 沒辦法..我不幫澳客的..要當澳客請自己硬起來 : 硬不起來...那你當什麼澳客..丟澳客的臉...囧... : : 很久?1天 10天 100天 1000天?????? : 這是什麼? 你說你很久沒看小六法了 是1天?10天?100天?1000天? 照你的話嗆你一下而以啊 不要介意囉 : 推 legist:老話一句 你可以當奧客去盧 盧到就是你的 盧不到就算了 03/17 20:13 : → legist:不過我並不是說消保板支持你去盧哦 03/17 20:13 : → legist:只是要達到你的要求 除了當奧客之外 別無他法 03/17 20:14 : → legist:另外, 店員有沒有詐欺根本不是重點, 因為你也沒辦法舉證 03/17 20:14 : 認同.. : 推 navyboy:不知盧是如何定義 但我現在是打算以合法的方式主張 03/17 20:15 : 你目前的作法就感覺的出你一定知道盧是如何定義 : 而且你跟本無合法的方式來主張你的希望 : 一點都感覺不出你現在的主張有合法=-= 被詐欺撤銷意思表示啊 哈哈 從頭到尾狀況外 legist傲慢歸傲慢 反智歸反智 至少人家還稍微懂的狀況啦 : → legist:你要去告, 輸倒不要緊, 但若被反訴誣告罪的話, 那倒有可能 03/17 20:15 : → legist:你沒有合法的方式可以主張 這就是我的結論 03/17 20:16 : 認同 : → navyboy:詐欺的確難舉證 但至少目前他們沒否認這點 03/17 20:16 : 不是難舉證..而是你跟本沒證據和立場舉吧=-= : → legist:不相信我也沒關係 反正我也不會有損失的... 03/17 20:16 : 認同 : → navyboy:我就是想知道哪裡不合法 妳到可以講明白點 03/17 20:17 : 不如你跟大家說..你認為你主張中那合法比較快吧=-= : → navyboy:我目前也還沒要告 撤銷詐欺意思表示不用到法院的 03/17 20:18 : 無言... : → legist:從你的推文看起來你比較懂 我不便表達不專業的意見 03/17 20:18 : 對..小六法天王什麼都懂..我們不該表達太多不專業的意見 : 推 navyboy:那可以不用推 (誣告罪這個還蠻好笑的是真的) 03/17 20:20 : 一點都不好笑... : 因為我也認為你告他詐欺..而他同時告你誣告的情況下 : 你被定罪的可能性遠比他要大的多=-= : 小六法那麼熟...翻一下你一定會了解的 : → legist:那你也可以不必來求助的 你似乎沒有意識到問題在哪裡 03/17 20:21 : → legist:我能幫的上忙就是我第一句推文 其他你再問本板也沒人能回你 03/17 20:22 : → legist:你覺得好笑就笑吧^^ 03/17 20:23 : 認同 : 推 navyboy:第一句說只能當奧客 可是卻不(或不想)說合法方式哪有問題 03/17 20:23 : 抱歉...好像大家都把你當澳客..並不光是他的第一句 : 而且...想合法方式的人為什麼是別人..而不是你... : 要凹百貨公司的人是誰...是你還是別人...=-=... : 這年頭有人就是喜歡..是..非..不..分 : 還愛把自己的責任..推給別人負責..哎... 對不起啦 我只主張合法的 所以才來問我的主張哪裡有問題 愛罵澳客是你的自由啦 但先搞清楚狀況再說 : → navyboy:意思是合法的方式就是奧客 這算傲慢還是幫助 03/17 20:24 : 你的主張...我是指你目前自己的主張 : 就是把自己變身成澳客才能達成=-= : 而且...不要說大家是傲慢好嗎 : 大家是在幫助你..希望你不要無知下去了ok : → legist:太多問題了 說都說不完呢^^ 況且你心中已認定你是對的了... 03/17 20:24 : 像我之前說過的...澳客都活在自我的生活空間 : 我們外人那會了解他們心中在想什麼呢 : → navyboy:喔是喔 討論事情原來是這樣 "你都認為自己一定對"就不用說 03/17 20:26 : =-=本末倒置嗎 : 應該是你認為你自己的行為一定是對的? : 而大家都認為你的行為應該不對 : 怎麼說成好像大家都排斥你..欺負你一樣... : 你是小六法天王也..我那敢排斥你..欺負你...囧OB : → navyboy:這年頭每個人都嗆人放了話就跑 完全不用理由啊 03/17 20:27 : 人家理由回半天了..你都看不到嗎.. : 不要選擇性失憶外又加選擇性看文好嗎 : → lossen:看到有人用一知半解的概念闡述法律 我無奈的笑了 03/17 20:27 : 我想他老師要是知道..也許會無奈的哭了..QQ : → legist:因為你來這裡並沒有讓人感覺到有提問者的謙虛及誠懇 03/17 20:28 : → legist:有能力回的也會變成不想理你了 畢竟你來問也沒有付大家錢 03/17 20:29 : → legist:大家義務來幫忙的也可以不用鳥態度奇怪的人吧... 03/17 20:29 : 認同 : 推 navyboy:現在開始檢討態度啦?嗆人說當奧客的要不要開始講理由了? 03/17 20:29 : 沒人嗆你...大家說的都是事實...因為你的PO文就是讓人有這種感覺 : → legist:我沒有嗆你 但你是奧客 這是事實 03/17 20:30 : → legist:我也可以把這連串的文章轉到奧客板去請大家看看是不是 03/17 20:31 : → legist:就看看原PO您個人的意見是好還是不好了 03/17 20:31 : 認同 : 推 navyboy:我只有針對有疑問的解答作我的回應 不用擅自說別人態度差 03/17 20:32 : → navyboy:奧客是事實 又說不出理由哪澳客哪非法 03/17 20:32 : 算了..牛牽到北京一樣是牛啦 : → legist:因為我必須告訴所有人包括原PO 態度差的人是得不到好答案的 03/17 20:33 : → legist:這個板從開板至今就一直是這個樣子的...不過是個事實罷了 03/17 20:33 : 認同 : → navyboy:對推文回文提的理由作反駁就叫態度差 不知是誰用情緒字眼 03/17 20:33 : → navyboy:只說人是澳客卻不提理由 不知誰妨礙版面 03/17 20:35 : → navyboy:嗆到你不懂誣告罪跟詐欺意思表思的問題讓你惱羞真失禮啊 03/17 20:36 : 建議你..小六法天王..你在翻一下你最熟的小六法 : 就知道是誰對誰錯...你們老師沒多少臉讓你丟了...囧 : → legist:你可以問問其他板友們看看是誰在妨礙版面^^ (我走囉~~掰掰) 03/17 20:37 : 推 navyboy:掰掰 希望下次查清楚誣告罪再來開導我唷^^ 03/17 20:40 : \(" ̄□ ̄)/無言...是你該去查清楚誣告罪在來回文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90

03/18 00:51, , 1F
星期一起床後,去找律師,跟他說你被專櫃詐欺了
03/18 00:51, 1F

03/18 00:52, , 2F
再把事情經過跟他說,看律師接不接這個案子.....
03/18 00:52, 2F

03/18 00:52, , 3F
如果你勝訴了,還可以多凹一些精神賠償.. 這樣賺更多!
03/18 00:52, 3F

03/18 00:57, , 4F
推澳客的最愛...鬼打牆...XD
03/18 00:57, 4F

03/18 00:57, , 5F
可是你那天有錄音嗎..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據要怎麼證明詐欺?
03/18 00:57, 5F

03/18 01:00, , 6F
唉......................
03/18 01:00, 6F

03/18 01:01, , 7F
如果店員自己也不知道會下折扣 那怎麼算是詐欺....
03/18 01:01, 7F

03/18 01:07, , 8F
謝謝比較有建設性的建議 沒錄音 但是爭論時他們沒否認
03/18 01:07, 8F

03/18 01:08, , 9F
目前當這個是默認
03/18 01:08, 9F

03/18 01:08, , 10F
另外 店員的確可能不知道 這是我覺得主張有疑慮的地方
03/18 01:08, 10F

03/18 01:09, , 11F
你要確定他們推銷的手法算是"詐術"喔(我個人覺得不算)
03/18 01:09, 11F

03/18 01:09, , 12F
可另一個說八九月才下4折的代理商人員是主管 應該會知道뤠
03/18 01:09, 12F

03/18 01:12, , 13F
詐術?故意以不實之事使人限於錯誤還不夠嗎 願聞其詳
03/18 01:12, 13F

03/18 01:14, , 14F
我是不了解百貨生態 但是他們多半會說下折扣專櫃小姐是
03/18 01:14, 14F

03/18 01:15, , 15F
不能知道什麼時候會下的 就這一點你就難以舉證了
03/18 01:15, 15F

03/18 01:16, , 16F
所以有沒有"故意" 我個人是覺得沒辦法確定唷
03/18 01:16, 16F

03/18 01:16, , 17F
恩 的確有問題 畢竟如果主張詐欺是一定要故意的
03/18 01:16, 17F

03/20 23:22, , 18F
無法定罪=無罪,既然是無罪,店家幹嘛要讓步~店家又沒有錯
03/20 23:22, 18F
文章代碼(AID): #15_1lfEv (consum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9 篇):
文章代碼(AID): #15_1lfEv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