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餐廳10%外加服務費用

看板consumer作者 (baijee)時間19年前 (2006/10/01 18:43), 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bioccuu (喬治)》之銘言: : 每次去餐廳看到餐廳 : 要額外加收10%的服務費 : 但是服務很差 : 在國外我曾經給果25%的小費 : 但是在台灣...我連5%都不想給 : 這種可已經由公平交易法去規範嗎??? 昨天剛跟ivysky討論過這個問題(至於為什麼會討論到這個問題,又是另一段故事 了XD)。 10%的服務費用,如果經過公告(不論是寫在menu上、貼在店門口或是由待應生口頭 告知)後,收取這1成的費用並不會不合理,原因是如果您知道需要這10%的費用, 而又願意在這裡用餐的話,原則上就同意了店東設下的規定,在民法上認定雙方契 約已經成立。但如果店家在用餐前未做任何說明,一直等待到結帳時才收取時,此 時就有爭取權益的必要了。 但若店家有做說明,而您仍不願意在這裡用餐,也可以立刻起身走人(我就有幾次這 種經驗,店員說明需要低消或是服務費,我立刻表示我不願意支付這些額外支出, 接著起身走人)。 目前在法規上來看,似乎沒有規定不得收取10%的辦法,唯一的問題是在通常這類費 用是使用定型化契約的方式來表現,而定型化契約是否合理是爭議所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50.158

10/01 20:43, , 1F
我在黑店版好像看過台灣沒給小費的習慣所以就+上去@@?
10/01 20:43, 1F

10/01 21:37, , 2F
但小費是給服務生而不是給店家,台灣店家不過藉收服務費的
10/01 21:37, 2F

10/01 21:38, , 3F
的名義來做額外收費
10/01 21:38, 3F

10/02 22:27, , 4F
但是服務不好 可以收嗎???
10/02 22:27, 4F

10/03 00:25, , 5F
也許...他的服務是指幫你送茶水什麼的.. 就算他臉很臭、動作
10/03 00:25, 5F

10/03 00:26, , 6F
很粗魯... 不過都是在幫你服務... (另類的想法 @@|||)
10/03 00:26, 6F

10/03 09:11, , 7F
我也是默認型的,但是若服務態度不好我會當場給經理反應
10/03 09:11,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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