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曾被黑心通訊行欺騙多綁門號的人 請進

看板consumer作者 (冰妹)時間20年前 (2006/03/24 14:1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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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著從剛剛找到的資料來回答一下好了! ---------------以下文字節錄自"看新聞學法律"網站--------------- http://www.newslaw.com.tw/article.asp?PID=419 存證信函製作的份數,係依照所要通知的收件人數計算, 加上寄件人自己保存一份、郵局存證一份,若收件人一人,則共三份; 收件人二人(正本收件一人、副本收件一人),則共四份,依此類推。 ---------------以上文字節錄自"看新聞學法律"網站--------------- 根據以上的依此類推,但是我總共要寄給七個單位 所以我先買了兩張存證信函紙,回家寫好之後, 再影印需要的份數~ (我將正本影印了8份!) 完成後記得寄件人的地方要蓋章, 如超過兩頁,先訂在一起,翻開之後再接縫處蓋騎縫章! 正本收件一人 小伯國際 副本收件六人 交通部電信局,遠傳電信,和信電信,中華電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QQ 要重寫了~ ※ 引述《LUCKLIN (冰妹)》之銘言: : ※ 引述《hamai (Danhama)》之銘言: : : 1.寄件人姓名、地址就是寫自己的名字和可聯絡到本人的地址 : : 2.收件人部份比較多,要發函給很多單位 : : 以上五個單位填通通一起寫在"收件人"那一欄,編號1、2、3....) : : 範例: : : 姓名: 1.交通部電信局 台北市……. : : 二、收件人 2.小伯國際 台北市…….. : : 詳細地址: 3.遠傳電信 台北市…….. : : 4.和信電信 台北市….. : : 5.中華電信 台北市…….. : : 3.副本收件人: :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二之二號十二樓 : :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 : (副本收件人據說只是留在郵局日後查證用的,所以在存證信函上可以次把兩 : : 個單位都寫上去,也是編號1、2,跟上面範例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10.168 ※ 編輯: LUCKLIN 來自: 140.135.10.168 (03/24 17:24) ※ 編輯: LUCKLIN 來自: 140.135.10.168 (03/24 17:28)

03/24 21:04, , 1F
收這批存證信函大約需要15~30分鐘,請做好心理準備 Orz
03/24 21:04, 1F

03/31 11:20, , 2F
到郵局交辦後,總共花了21分鐘~ 新台幣538元
03/31 11:20, 2F
文章代碼(AID): #148urLs0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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