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曾被黑心通訊行欺騙多綁門號的人 請進

看板consumer作者 (冰妹)時間18年前 (2006/03/24 13: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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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有問題!!!可以請好心的人回答我嗎??????? 我好不容易照板友講的寫好內容,連影印的都印好了,要拿去郵局寄! 結果小姐說不能這樣寫!她說因為第一份是正本,其他是副本~ 她說收件人應該就是正本收件人,只有一個! 其他都是副本收件人.... @_@ 可是。。。 我照板友的作法,是先買了兩張存證信函紙,回家寫好之後,在影印需要的份數~ 可是影印本上面我都蓋好寄件人的章,還有騎縫章了~ 雖然修改可以蓋章,但是男友生氣說要重寫一份.... 請問大家,到底怎麼樣寫才是對的啊!!! >_< ※ 引述《hamai (Danhama)》之銘言: : 1.寄件人姓名、地址就是寫自己的名字和可聯絡到本人的地址 : 2.收件人部份比較多,要發函給很多單位 : 以上五個單位填通通一起寫在"收件人"那一欄,編號1、2、3....) : 範例: : 姓名: 1.交通部電信局 台北市……. : 二、收件人 2.小伯國際 台北市…….. : 詳細地址: 3.遠傳電信 台北市…….. : 4.和信電信 台北市….. : 5.中華電信 台北市…….. : 3.副本收件人: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二之二號十二樓 :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 (副本收件人據說只是留在郵局日後查證用的,所以在存證信函上可以次把兩 : 個單位都寫上去,也是編號1、2,跟上面範例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10.168 ※ 編輯: LUCKLIN 來自: 140.135.10.168 (03/24 13:49)
文章代碼(AID): #148uDQjj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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