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有關套書退貨的疑問

看板consumer作者 (請問甚麼)時間18年前 (2005/12/19 11: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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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llmoney (失血)》之銘言: : ※ 引述《aibamiaka (瑤)》之銘言: : : 到底是我真的弄錯訪問買賣的規定了嗎 : : 因為她還說 本來頭期款是不能退的 : : 唉呀 我都快被搞糊塗了啦... : : 麻煩各位解答了 先拜謝 : 消保法對於訪問買賣給予消費者的保護是 : 7天的猶豫期間無須任何理由解除契約 : 同時廠商有收回的義務~ 這種情形符合訪問買賣應無疑問 最好的方法是 以書面通知書商解除契約 請書商於一個月內自行回收 否則不負保管責任 至於收受後再退回之郵資由何人負擔 消保法並沒有明確規定 不過既然消保法施行細則規定書商應自行回收 則郵資應由書商負擔 應作當然解釋 可以:「消保法規定書商應自行回收,今退回郵資自然由書商負擔」 為理由要求退回郵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8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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