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任過失

看板ck49th314作者 (與邪惡的會計決一死戰!)時間26年前 (1998/01/14 19:5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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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應該有看新聞吧! 最近不是有一個法院判例: 馬階醫院因「肩難產」被判決「無過失責任罪」 判了一百萬的罰金, 大家可能知道,可能不知道, 但是因為很多人以後要當醫生的, 所以我就講一下這個有關大家以後生存的東西。 「無過失責任」本來是在消保法中的(消費者保護法) 原理是:只要消費者在使用商品的時候受到傷害, 負責製造的廠商就有責任,那怕是消費者的使用不當。 用意是:對於一個高度發展的國家,人民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後, 進一步要求生產者的一種措施。 注意,是高度發展的國家。因為這是一種對生展的高度管制。 這次的事件,是由一位母親提出的, 第一審的時候,告的是「業務過失罪」, 法院判無罪,因為接生本來就有不可預知的危險性, 第二審的時候,改告「無過失責任罪」,問題就來了。 醫療行為算是一種消費嗎? 法令上寫的是:「各種服務。」但是服務的範圍太廣了! 這樣會天下大亂的!!! 或許大家還不明白,這樣說吧! 補習班會停業,因為沒考上的學生會把他們告的傾家盪產; 律師也完了,因為告訴總是有贏有輸; 商店也不敢開了,東西也不敢賣了; 而醫生更輕鬆了!為什麼呢? 因為只要有一點不確定的地方,沒有把握治好的,全都不看!免得被告! 這個法令是有問題的,真不知道我們的立法委員在幹什麼? 我覺得這個法令應該會修的!! 只是不知道是那一年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 From: t194-243.dialup

04/24 22:5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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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qlARs00 (ck49th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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