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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其他] 突然規定不能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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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幾個疑問的地方做回答. 1.社區可以禁養寵物,但需通過修改規約之程序。. 修改規約是要所有區權人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區權人四分之三以上決議始生效。. 不是委員會開個例會就能決議此事。. 如果查明禁養寵物確實是區權會在合乎程序標準決議的話,. 那麼現在能做的是透過5分之1區權人連署,強制管委會召開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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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我們社區都沒這個規定 也都快十年了. 養寵物的也非常多 不管哪個時段都一堆人在遛狗. 今天我媽去開會. 回來後告訴我管委會說大家(大家到底是誰). 都反對飼養寵物. 所以現在有在養寵物的都要做登記. 然後給我們三年的期限. 三年到了就要自己想辦法. 如果發現有養每個禮拜都要罰錢. 管委會到底
(還有63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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