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反對貓板禁止自刪文

看板cat作者 (sai)時間11月前 (2023/06/22 02:42), 11月前編輯推噓7(8117)
留言26則, 9人參與, 11月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tourism1003 (米叔)》之銘言: : 裡面並沒有 [板務] 這個類別,另外以及 : 『違反規定者,處置方法:轉文未依照格式修改,一律刪除。直接在板上發表文章則 : 視情況幫改標題或文章標題前註記S,應於24小時內修改,否則刪文處置,累犯將 : 依板規水桶處罰,備份請三天內來信索取。』 : 但本人因為故意挑戰看板秩序,願意在這篇文章發出的24小時後,直接受板規水桶裁處。 : 在受到板規裁處後,並不會特地再向板主申訴,並不會特地請板主能夠解除水桶處罰。 好的,謝謝說明。 如果您在Jun 22 19:08:02前修改標題,可不桶您。 : 6/16 #1aZ3H3dN (cat) arihanta □ [公告] 板規討論(6.22止) : "內文提到『即日起一週內,請大家在本文下方給予板規上的修改意見』" : 6/16 板主所稱之J板友留言建議申請修改禁止自刪 : 同篇文章之接續留言裡面,關於針對"禁止刪文"的留言討論,只有 : a. h板友: 不同意禁止修改(禁止自刪無意見不反對也不同意) : 一位板友留言"表達"意見而已。但是 : 6/19 #1aa0MOvY (L_RelaxEnjoy) 板主就直接 □ [申請] cat板 禁止自刪文章 : 當時,以及此時 6/21 #1aaRugSq (cat) □ [公告] 即日起貓板禁止自刪文 : 都還是在一開始提到的『一週內』之討論期。 這次的公告執行時間確實讓板友感到匆促,未能提前公告並徵求大家的意見,是我的疏忽 與錯誤,下次在進行類似的公告前,會提前公告一段時間,讓大家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 和提出建議。非常感謝您的反饋。 : 看板上除了這次爭議 — 商業文之外,也還有其他文章。而且前者的占比算少數。 : 而且 PTT站台裡面也有廢文的存在。 : 原本在貓板這邊,這類廢文如果發文者看到文章裡面的留言評論不如自己預期, : 那還可以自己就把廢文給刪掉,這樣子也可以讓發文者的發文數與P幣被扣回來。 : 但現在看板禁止刪文了,我看了一下板規並沒有明確規範廢文之裁處, : 這樣子是不是就代表變相鼓勵有心人士能夠在"文筆比較好"的情況下, : 就可以在貓板發表 板規無法刪文裁處的廢文,賺賺P幣跟文章數? 貓版目前較需要處理的是交易文跟廣告文,並非是您所謂的廢文。若是文筆比較好的使用 者,在貓版寫了關於貓咪的大小事,其實都很歡迎的(也不會是什麼廢文)。 : 我在 #1aaRugSq (cat) 文章裡面,09:24 有留言,而板主回覆的時間是 13:51:45 : 一、責任 :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在原本貓板的情況是: 如果商家在看板裡發表文章後,還可以自己刪文。 : 若看板使用者並沒有從"(本文已被刪除) [***]"特地去搜尋使用者ID, : 這樣子就不會知道原來該使用者是因為發表商家文等文章,之後才自刪的。 : 我認同板主不無,而且也無法持續留在看板上面維持看板秩序, : 但現在貓板禁止刪文了,而誠如這段落一開始提到的:板主回覆的時間 : 這樣子就會導致實為違反板規之商家文,在板主看到 -> 刪文裁處之前, : 就能夠留在文章,雖然違反板規了,但還是有 達到持續露出 的效果, : 我想試問:這個是板主想要達到的結果嗎? : 還是可以改直接至組務檢舉板主變相包庇商家業者廣告露出? 版主處理違規文章可能會有時間差,禁止自刪只是避免商家用自刪來逃避罰則(以為刪了 就不用被罰),並非您說的有意或包庇讓商家在板上打廣告。 : 既然板主在 #1aaRugSq (cat) 文章裡面, : 對於我特地詢問是否可以特地開放回文討論 看板禁止自刪 , : 結果就只有回覆 板規複製貼上 : 『貓板發文須知 : 9.[公告] 為隱藏標題,沒有副標題。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與回文。』而已 : 現在大家所看到的,是我之後 16:12 留言時,板主才特地另外"個人回覆"的, : 那我想我也不用再需要客氣什麼,我就直接不客氣的說了: : 結果現在是換來了一個 從"管理精華區之小板主"升上來的板主,但在板規有明確規範 : 『[公告] 為隱藏標題,沒有副標題。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與回文。』 — : 三篇關於板務有關之文章,都直接標上[公告],而且在使用者 — 我 : 特地留言詢問能不能開放的時候,卻只有特地複製貼上板規回覆的獨裁板主 : — 為了達到維穩目的,而不讓使用者特地發文論述板務 嗎? 公告文原本就不能由版主以外的人使用,因此用版規回覆您「不開放公告文回文」,並不 等同於說您不能(發文)討論板規喔。 您的初次發問相當友善,但因為提出的問題是牴觸板規的,因此我一開始只用板規回覆, 沒有另外提醒到您「可以在推文繼續討論」,也沒注意到您的心情已經大受影響,因此在 此跟您道歉,抱歉第一次的回覆讓您有不受重視的感受。 : > ───────────────────────────────────── < 發文時系統告知我的引言太多,因此有些引言恕刪。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02:49:56

06/22 03:06, 11月前 , 1F
「禁止自刪只是避免商家用自刪來逃避罰則」
06/22 03:06, 1F

06/22 03:06, 11月前 , 2F
那為什麼不在板規加註自刪無效就好了,直接整個板禁
06/22 03:06, 2F

06/22 03:06, 11月前 , 3F
止刪文,跟怕車禍就不出門一樣誇張,比例原則哪裡去
06/22 03:06, 3F

06/22 03:06, 11月前 , 4F
了?
06/22 03:06, 4F
謝謝您的建議,我會參考。

06/22 10:47, 11月前 , 5F
不要一意孤行喔,禁止自刪沒有意義,板主是可以查自刪紀
06/22 10:47, 5F

06/22 10:47, 11月前 , 6F
錄的,因噎廢食不太好
06/22 10:47, 6F
目前我對指令種類/功能都還不太熟悉, 因此沒有第一時間想到這個,非常感謝您的建議喔。

06/22 12:15, 11月前 , 7F
確實有些版禁止自刪 不過是問題文禁止自刪
06/22 12:15, 7F
感謝您提供別板使用此功能的經驗,謝謝哦。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17:05:23

06/22 17:10, 11月前 , 8F
板務可個別設定文章類型自刪嗎?還是一定要板主慢慢查
06/22 17:10, 8F

06/22 17:11, 11月前 , 9F
我覺得交易和認養兩類別禁自刪,對買賣認養雙方都有益
06/22 17:11, 9F
非常感謝您的費心思考,剛好也有別的板友是這樣提議的。 不過今日詢問代理小組長獲得的回覆 ptt無法針對版面中的文章類別去設定禁自刪或開放自刪功能。 因此檢查回收桶可能是一個解法。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17:51:31

06/22 20:28, 11月前 , 10F
沒意見,沒自刪文的需求
06/22 20:28, 10F

06/22 20:30, 11月前 , 11F
不過我想起很久之前有個公審文自己被罵一罵就自刪,有點
06/22 20:30, 11F

06/22 20:30, 11月前 , 12F
不公平,所以我支持禁自刪,說過什麼話要自己負責
06/22 20:30, 12F

06/22 21:30, 11月前 , 13F
推樓上 覺得推文有時有好的意見或建議若跟著原po刪文
06/22 21:30, 13F

06/22 21:30, 11月前 , 14F
而被刪除覺得可惜 跟被刪推文有類似的感覺
06/22 21:30, 14F

06/22 22:49, 11月前 , 15F
禁自刪沒啥不好吧,之前就有跑來要養貓抓老鼠
06/22 22:49, 15F

06/22 22:49, 11月前 , 16F
被講一講就酸人最後還刪文= = 推說過的話要負責
06/22 22:49, 16F

06/23 00:19, 11月前 , 17F
禁不禁自刪你都可以手動幫他備份
06/23 00:19, 17F

06/23 00:24, 11月前 , 18F
賣完東西自刪沒差吧 覺得應該根據商家文刪除 不應全
06/23 00:24, 18F

06/23 00:24, 11月前 , 19F
部禁止
06/23 00:24, 19F

06/23 00:31, 11月前 , 20F
算了一下過去一年有照板規訂標題的各類別文章數
06/23 00:31, 20F

06/23 00:31, 11月前 , 21F

06/23 00:31, 11月前 , 22F
禁刪理由比較充分的交易文以及問題文,合計超過三分
06/23 00:31, 22F

06/23 00:32, 11月前 , 23F
之二板面,感覺如果不用系統直接設定全禁刪,而是以
06/23 00:32, 23F

06/23 00:32, 11月前 , 24F
板規禁止特定類別文自刪,再人工處理,好像很麻煩。
06/23 00:32, 24F

06/23 00:32, 11月前 , 25F
如果都不禁,依現行板規處理,讓板友檢舉後板主去撈
06/23 00:32, 25F

06/23 00:32, 11月前 , 26F
刪除文,似乎也不輕鬆——兩個會差多少?
06/23 00:32, 26F
文章代碼(AID): #1aaqIfGh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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