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收容所的貓去哪了

看板cat作者 (newday)時間6年前 (2018/05/19 01:52), 6年前編輯推噓35(5015372)
留言437則, 4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收容所中的貓很有可能都被所謂的「中途」定期領養走 美其名救援,實際上或許有利可圖 前陣子台中台被爆出惡劣中途長期領養大量收容所中的貓 藉此請領政府補助,且該惡劣中途飼養環境極差 附上相關新聞網址:https://bit.ly/2rPuw4A 南部地區的收容所也有類似現象 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中可查詢到各收容所的相關收容犬貓數量 網址在此:https://bit.ly/2rSTbFb 可以發現,各收容所中貓的數量遠少於犬 以台中市動物之家南屯園區為例,收容犬隻數量為85隻,貓2隻 高雄市燕巢動物保護關愛園區,收容犬隻數量為384隻,貓居然只有3隻! 這樣懸殊的收容數字,背後絕對受到人為因素影響 查詢收容天數發現更耐人尋味的事 查詢系統會自動排序入所天數,由少至多 以高雄市壽山收容中心為例 編號1入所一天,編號29入所29天 但是編號30入所天數驟然升高至81天,且備註狀態為不適合領養 編號30以後的貓入所天數雖長,但是全部都是不適合領養的狀態 只有編號40是入所天數長(181天)同時適合領養 中途方老是說:貓在送養之前就是中途的,中途有權利開出條件審核領養人 如果不想找中途,可以去收容所領養 事實是公立收容所中根本沒有貓! 大量的中途討論文在最近出現,再再說明,社會大眾已經受不了中途自以為是的心態 藉由愛貓合理化一切的行為,所有反對的聲音全部視而不見 收容所領養不到,又不想接受中途嚴苛條件的人,到最後真的只剩購買一途 這樣對推廣領養代替購買根本沒有幫助 中途大量領養收容所中的貓,再藉由自己的標準審核領養人是否有領養資格 請問,中途憑什麼? 收容所中的貓都被中途領養走 一般民眾就算願意,也沒有機會認養這些貓 中途是剝奪一般民眾從收容所中認養貓的機會 親人的貓不需要透過中途,也能找到認養人 因為中途對認養人的嚴格限制,所以才有「不想找中途,可以去收容所認養」 但是發現現在收容所中的貓幾乎都被中途領養走 在撿不到貓的情況下 請問一般注重隱私,不想被中途或私人動保團體審核個人資料的民眾 到底該找何種管道認養貓 這不是中途願意在貓身上花多少錢的問題 問題是注重隱私的一般民眾根本沒有管道可以領養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19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526665934.A.B25.html ※ 編輯: lkksppet (220.142.193.9), 05/19/2018 01:58:16

05/19 01:59, 6年前 , 1F
你嘛幫幫忙...高雄市本來貓就全安置在壽山
05/19 01:59, 1F
燕巢也有貓的收容中心,且確實有民眾詢問證實燕巢收容所的貓被中途全數領養走 壽山收容所的貓40隻,對比犬隻數量239,剛好是犬隻數量的零頭 這樣懸殊的差距不可能沒有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

05/19 02:00, 6年前 , 2F
你偏要用燕巢收容所的貓少來鋪陳貓都被中途領走的論述
05/19 02:00, 2F

05/19 02:01, 6年前 , 3F
台中收容所真的沒什麼貓,花時間自己撈一隻還比較快
05/19 02:01, 3F

05/19 02:02, 6年前 , 4F
推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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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2:04, 6年前 , 5F
貓本來就比較難抓又比較好送養啊。很多狗進去就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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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2:04, 6年前 , 6F
的.
05/19 02:04, 6F
現在已經知道至少有兩間公立收容所有中途大量領養貓此一現象 對比中途方說:不想找中途可以去找收容所 ,對照收容所中的貓隻數量無比諷刺

05/19 02:18, 6年前 , 7F
收容所找不到還可以自己撈,不過也不容易,要購買就找
05/19 02:18, 7F

05/19 02:18, 6年前 , 8F
真的良心的合格貓舍吧,後院繁殖和寵物店最好別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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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2:18, 6年前 , 9F
因估狗就有
05/19 02:18, 9F

05/19 02:20, 6年前 , 10F
中途有好有壞,好中途還是有,看到不合的就跳過就好,
05/19 02:20, 10F

05/19 02:20, 6年前 , 11F
養貓也不急著馬上就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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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2:33, 6年前 , 12F
意思是中途把貓弄走後自然蒸發掉提升貓舍販賣率? 我覺
05/19 02:33, 12F

05/19 02:33, 6年前 , 13F
得這不太可能
05/19 02:33, 13F

05/19 02:34, 6年前 , 14F
不管怎樣 除非你是直接踢爆中途的惡行 用推論的無意義也
05/19 02:34, 14F

05/19 02:34, 6年前 , 15F
幫不上忙的
05/19 02:34, 15F
中途去公立收容所大量領養貓,造成收容所中無貓或是數量極少,此舉無異於壟斷認養管道 壟斷認養管道,再以自己的標準來審核認養者是否有資格飼養貓,這是潛在認養人無法接受 如果收容所中無貓可認養,又不想接受中途開的條件,最後的方法很有可能走向購買一途 或許有人會說可以路邊撿,但並不是人人都能撿得到貓 多數人會選擇簡單的方式,走進寵物店、付錢、帶貓走

05/19 03:01, 6年前 , 16F
壟斷認養管道...我覺得這個擔心似乎蠻多餘的
05/19 03:01, 16F

05/19 03:03, 6年前 , 17F
我覺得只要沒有虐待貓和給予不好環境 中途有能力
05/19 03:03, 17F

05/19 03:04, 6年前 , 18F
想照顧這麼多貓也很好 至於營利 應該很難靠這個賺錢吧
05/19 03:04, 18F

05/19 03:07, 6年前 , 19F
05/19 03:07, 19F
認養管道就我所知有三:公立收容所、中途、私人動保團體 其中中途與私人動保團體對於認養人的審查較為嚴格 公立收容所是一些較為注重個人隱私的認養者會選擇的管道 藉此營利是看到新聞報導台中惡劣中途,推測或許其他縣市也有類似情況 關於認養人對中途的反彈版上也有許多討論 再再都顯示許多人對於中途的行為已經無法忍受了

05/19 03:11, 6年前 , 20F
倒是篩選認養人 也讓想虐殺親人貓的人找不到途徑了不是
05/19 03:11, 20F

05/19 03:11, 6年前 , 21F
嗎?
05/19 03:11, 21F

05/19 03:11, 6年前 , 22F
而是你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 就是不符合能讓貓幸福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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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3:11, 6年前 , 23F
雙輸的環境下 這跟社會福利要求夫妻才能領養小孩是差
05/19 03:11, 23F

05/19 03:11, 6年前 , 24F
不多的意思
05/19 03:11, 24F

05/19 03:12, 6年前 , 25F
倒是收容所時間到之前貓基本上都是被虐的狀態 時間到就
05/19 03:12, 25F

05/19 03:12, 6年前 , 26F
算0撲殺也不可能過多好 反正各有好壞啦
05/19 03:12, 26F
符合誰的條件?中途的條件? 從收容所領養可不用經過中途的審查 但是中途大量領養收容所中的貓,壟斷認養管道 逼迫認養人一定要經過中途審查才能養貓,如此自以為是的做法十分令人反感 還有零撲殺政策早就上路了

05/19 03:13, 6年前 , 27F
k7大概不知道新聞裡那些就是假中途名義來騙取補助金吧
05/19 03:13, 27F

05/19 03:13, 6年前 , 28F
誰知道那些大量領貓的中途安的是什麼心
05/19 03:13, 28F

05/19 03:15, 6年前 , 29F
另外篩選認養人是不是真的能杜絕虐貓殺貓人 還真的是不
05/19 03:15, 29F

05/19 03:15, 6年前 , 30F
好說啊 上面那篇茉莉不就是最佳範例 送養人立了再高的
05/19 03:15, 30F

05/19 03:15, 6年前 , 31F
條件 茉莉還是死在認養人手上
05/19 03:15, 31F
很傷心茉莉香草的遭遇 但是這個案例恰好說明了,嚴苛的條件真的無法阻擋有心做惡的人 只是讓一般人卻步轉尋其他管道入手貓

05/19 03:26, 6年前 , 32F
但是如果不立條件,這種案例可能就不只一個了
05/19 03:26, 32F
條件還是要立的,但這些條件不能過度侵犯認養人的隱私
還有 369 則推文
還有 57 段內文
05/20 19:48, 6年前 , 402F
那都只是你的臆測而已。
05/20 19:48, 402F

05/20 19:51, 6年前 , 403F
所以你到底是要「動物(生命)真平等」還是「假平等」呢?
05/20 19:51, 403F

05/20 19:51, 6年前 , 404F
自己選一邊吧。不論哪一邊都只會讓你這整篇文章的立論點
05/20 19:51, 404F

05/20 19:52, 6年前 , 405F
自我擊敗而已。
05/20 19:52, 405F
人當然屬於動物的一種,但本國憲法明定保障「人」這種「動物」 憲法第8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殺人很明顯違反社會秩序安寧 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因此訂定刑法明定殺人犯法 至於吃人肉可能觸犯侮辱屍體罪,所以吃人肉也犯法 我的立論很清楚,生命不平等,但是不能以此「限制他人自由」 (關於殺人、吃人肉違法的理由已詳述其上) 你覺得某動物很可愛,不吃是你的自由 但是不能因為「你覺得很可愛不吃,所以規定大家都不能吃」 本國憲法明定的自由權 在不侵害他人自由且不違反社會秩序安寧的前提下,可以做你想做的事 食用貓狗不侵害他人自由、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 且食用貓狗不符合憲法23條所規定能限制他人自由的條件 因此動保法立法禁止食用貓狗,有違憲疑慮 希望如此詳盡的解說能解答您的疑問 :) 禁食貓狗目前除了「國際觀感不佳、民眾觀感不佳」以外,無法提出有力的論述 若您認為禁食貓狗合憲,歡迎您提出相關論點,隨時候教 :)

05/20 21:47, 6年前 , 406F
你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啊,所以你選哪一邊?
05/20 21:47, 406F

05/20 21:48, 6年前 , 407F
選「假平等」是嗎?
05/20 21:48, 407F
生命不平等,但是不能以此「限制別人的自由」,因為憲法有規定「自由權」 關於為何不能殺人吃人肉,已詳述其上,因為憲法保障「人」這種「動物」 如果某天本國憲法修改成不保障人,要殺人吃人肉當然是可以的 :)

05/20 21:58, 6年前 , 408F
看到修正了,所以你把人獨立在動物之外,實際上就是承認
05/20 21:58, 408F

05/20 21:59, 6年前 , 409F
「生命不平等」,那麼「除了人之外的其他生命『依』人的
05/20 21:59, 409F

05/20 21:59, 6年前 , 410F
喜好與社會文化的制約而不平等」也沒有什麼奇怪的,所以
05/20 21:59, 410F

05/20 22:00, 6年前 , 411F
,動保法的存在可依存於憲法22、23的「公共利益」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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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2:00, 6年前 , 412F
會秩序」,正如同因為大橘子案才有了將貓納入動保法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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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2:00, 6年前 , 413F
寵物保護的「民氣」一樣,公共利益與社會秩序的存在仰賴
05/20 22:00, 413F

05/20 22:01, 6年前 , 414F
的也是「民氣」(即社會主流意識下的多數民眾意見與傾向)
05/20 22:01, 414F

05/20 22:01, 6年前 , 415F
,台灣社會普遍將犬貓當成獨立於其他動物之外的「寵物」
05/20 22:01, 415F

05/20 22:01, 6年前 , 416F
而進行保護,當然因為「生命本來就不平等」且「社會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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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2:02, 6年前 , 417F
傾向如此」也就沒有什麼奇怪的,自然也沒有什麼違憲的問
05/20 22:02, 417F

05/20 22:02, 6年前 , 418F
題(憲22、憲23,如果遵從少數人『吃貓狗』的需求,會破
05/20 22:02, 418F

05/20 22:02, 6年前 , 419F
壞、違反社會主流共識與文化,違反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
05/20 22:02, 419F

05/20 22:03, 6年前 , 420F
,以上,結案!所以這篇文章從頭到尾什麼沒有什麼合理的
05/20 22:03, 420F

05/20 22:03, 6年前 , 421F
理據與立論點,就這樣了,生命不平等、犬貓可以優先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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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2:04, 6年前 , 422F
他動物、社會主流文化推動的法律制度沒有違憲問題。這樣
05/20 22:04, 422F

05/20 22:04, 6年前 , 423F
多的討論根本就是浪費時間,一點進展也沒有,完全是被討
05/20 22:04, 423F

05/20 22:04, 6年前 , 424F
討論到爛掉的舊結論。有夠浪費時間。
05/20 22:04, 424F
所以最有趣的問題來了 禁止虐待動物,即使該動物是食用肉畜,這是社會的共識 「禁食貓狗」這件事,真的是「社會共識」嗎? 如果是社會共識,就不會有大量「禁吃貓狗違憲」的論述存在 估狗搜尋結果如下 禁吃貓狗 違憲 有26700項結果 合憲 有9項結果 禁吃貓狗 不合理有1800000項結果 合理有1170000項結果 禁吃貓狗 爭議 有1910000項結果 希望辜狗搜尋的結果,能解答您對於社會大眾主流意見的疑問 :)

05/20 22:32, 6年前 , 425F
「吃貓好噁心」 約有 12,300,000 項結果
05/20 22:32, 425F

05/20 22:33, 6年前 , 426F
「吃狗好噁心」 約有 14,000,000 項結果
05/20 22:33, 426F

05/20 22:33, 6年前 , 427F
足足是你那不過百萬筆結果的10倍以上。
05/20 22:33, 427F

05/20 22:33, 6年前 , 428F
不要再犯確認偏誤的錯誤了。google很好用,但記得用得正
05/20 22:33, 428F

05/20 22:33, 6年前 , 429F
確,不要只搜尋你想看的內容。
05/20 22:33, 429F
因為您所使用的關鍵字本身就帶有特定立場 我所使用的是中性語彙,單純就「禁吃貓狗」此事的正反面做搜尋 至於爭議,不歸類為正反任何一方 表示此事有各種不同的聲音存在,並非您所說的「社會共識」 順帶一提 估狗搜尋吃貓 不噁心 有12600000項結果 吃狗 不噁心 有14200000項結果 吃貓肉 噁心 有7500000項結果 不噁心 有7450000項結果 吃狗肉 噁心 有549000項結果 不噁心 有514000項結果 所以說立法禁食貓狗的爭議性很大 希望此舉能幫助您從不同角度看待估狗搜尋的結果:) ※ 編輯: lkksppet (114.40.196.252), 05/20/2018 22:45:20

05/20 23:01, 6年前 , 430F
禁吃貓狗 違憲 這種關鍵字就沒有特定立場嗎?我也是笑了
05/20 23:01, 430F

05/20 23:02, 6年前 , 431F
就這樣吧,善用GOOGLE、然後加入貓瘋和愛貓聯盟看一個月
05/20 23:02, 431F

05/20 23:02, 6年前 , 432F
吧,該說的我都說了,不想浪費時間了,反正你也沒打算認
05/20 23:02, 432F

05/20 23:02, 6年前 , 433F
真理解我要說什麼。
05/20 23:02, 433F

05/20 23:03, 6年前 , 434F
有空的話也重覆把下面W大和推文都重覆看個幾次吧。
05/20 23:03, 434F

05/20 23:06, 6年前 , 435F
沒辦法數據都整理出來了(中部地區 高屏地區的某些中
05/20 23:06, 435F

05/20 23:06, 6年前 , 436F
途壟斷現象)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
05/20 23:06, 436F

05/20 23:06, 6年前 , 437F
真的,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
05/20 23:06, 437F
文章代碼(AID): #1Q_nBEib (cat)
文章代碼(AID): #1Q_nBEib (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