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認養] 關於認養切結書的法律效力
開始中途,是期許每隻貓咪能找到溫暖的家,不再遊走街頭,
畢竟每個生命都有沉溺幸福的權利,
但,當遇上恐龍認養人後,不免讓人懷疑起自己的初衷...
先謝謝上次有聯絡我徵付費中途的每個人,
不出所料的,事情沒有什麼進展,
我們還沒看到貓,連與照顧貓咪的人談話的機會也沒有。
這篇文章,主要想請問有送養經驗,甚至是把送養出去的貓要回來的經驗的中途,
有關認養切結書的法律效力究竟存不存在?
我們有打電話詢問過動保處,提不出確切虐待或不當飼養的證據,所以無法協助我們,
關於我們與認養人間所簽署的切結書,動保處表示不具法律效力,
除非當初有打晶片,並且晶片有更改飼主的紀錄,才構成送養與認養的事實。
(我以為一般都是結紮順便放晶片,四五個月的小貓不需要先植入?)
我們的認養人態度十分消極,大概是抓準我們沒有他家確切的地址,
只能靠手機或網路與他聯繫,有一搭沒一搭的,常常已讀不回,或根本不讀,
對方感覺專挑軟柿子欺負,只有提到要報警什麼的,才會多打幾個字回覆。
我們一直不排除報警的可能,但我們簽的切結書有效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67.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469725375.A.24F.html
→
07/29 10:51, , 1F
07/29 10:51, 1F
→
07/29 10:54, , 2F
07/29 10:54, 2F
→
07/29 10:54, , 3F
07/29 10:54, 3F
→
07/29 10:55, , 4F
07/29 10:55, 4F
→
07/29 10:56, , 5F
07/29 10:56, 5F
→
07/29 10:56, , 6F
07/29 10:56, 6F
→
07/29 10:57, , 7F
07/29 10:57, 7F
→
07/29 10:57, , 8F
07/29 10:57, 8F
※ 編輯: lovelyklim (1.163.67.238), 07/29/2016 12:39:51
→
07/29 18:20, , 9F
07/29 18:20, 9F
→
07/29 19:31, , 10F
07/29 19:31, 10F
→
07/29 19:32, , 11F
07/29 19:32, 11F
噓
07/04 23:25, , 12F
07/04 23:25,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