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分享] 猴硐不是貓天堂?!但不用刻意妖魔化!

看板cat作者 (dying)時間11年前 (2014/07/25 20:23), 11年前編輯推噓19(23442)
留言69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laurine1102:m1319 http://ppt.cc/nxqX 源自貓夫人粉絲專頁,貓夫人自己說是志工寫的(?) 說真話,其實這些東西是誰寫的一點也不重要 不過既然貓夫人(本人or粉絲or???)都上來了 那麼我非常誠懇的建議貓夫人以及其擁護者: 快點提告! 在各說各話的情況下,比起貓夫人各種被打臉文,本人更相信那些不知名的志工們 但,若事實並非那些志工所言,貓夫人提告 完全站得住腳 甚至可能只要一提告~那些說謊的人就會馬上撤文道歉^_^ 而倘若不提告...貓夫人就會跟某部長一樣~說詞完全就是欲蓋彌彰 某部長劈哩啪啦說了一大堆~最後還是不敢告.... 所以~快告吧~~不告就等於告訴大家錢夫人的事情屬實囉! 給那些覺得有幫助到浪貓就沒關係的人....(不單指此事件) 假設到處募款幾百萬,實際花在浪貓上只有幾萬塊,你們真的會覺得沒關係嗎? 又或是中途送養貓咪,一手跟送來貓的人要費用,一手再跟認養人收取高額認養費 也沒關係? 反正貓咪有獲得幫助就OK? (因為平常在板上看到版眾對事件反應並不是如此,感覺非常詫異) ※ 引述《zombiedog (殭屍犬)》之銘言: : 這是一個猴硐義工的心得分享 : 文很長 : 文章來源: goo.gl/wPdoY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67.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t/M.1406291024.A.417.html

07/25 20:32, , 1F
捐款收支明細請公開~~
07/25 20:32, 1F

07/25 20:36, , 2F
怎麼告啊 內部志工若為該法人成員之一還可以直接告她 不爽
07/25 20:36, 2F

07/25 20:37, , 3F
她的非社員要告除非能舉證她捐款流向不明
07/25 20:37, 3F
我是叫貓夫人對那些"攻擊"(?)她的人提告耶 盡全力照顧貓咪的人~被說成款項去向不明、募款項目有問題、只賺錢不照顧貓 各種不良的浪貓相處方式 不算誹謗嗎(?)

07/25 20:45, , 4F
看到自己的ID以為怎麼了= =
07/25 20:45, 4F
因為想說借用你的縮網 就複製貼上了 不好意思QQ ※ 編輯: pasaga (111.255.167.48), 07/25/2014 20:46:24

07/25 20:46, , 5F
說一下 被告了要出庭 但是有很大機率沒事...因為他是公眾
07/25 20:46, 5F

07/25 20:46, , 6F
Po說的不知名志工是其他團體的,不是夫人
07/25 20:46, 6F

07/25 20:47, , 7F
底下的
07/25 20:47, 7F
PO文的是誰 又沒真實身份佐證,其實要說是誰都行.....

07/25 20:48, , 8F
人物....做的是可受公評之事
07/25 20:48, 8F

07/25 20:54, , 9F
我比較質疑的是,口口聲聲說愛貓卻為了拍照把貓咪嚇壞
07/25 20:54, 9F

07/25 20:54, , 10F
和因為懷孕而把貓送走...
07/25 20:54, 10F

07/25 20:55, , 11F
07/25 20:55, 11F
說不能養貓後來又養了@_@

07/25 21:05, , 12F
證據呢? 你講了一堆,有證據嗎? 到處放話也沒有關係喔?
07/25 21:05, 12F

07/25 21:05, , 13F
動不動就要提告,又要跑法院又要請律師,告贏了也沒啥
07/25 21:05,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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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罰錢也只是政府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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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1:06, , 15F
不告就是屬實,依你這種說法,你被消波塊揍了之後你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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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1:06, , 16F
提告? 有沒有社會常識啊,小朋友講話真是可笑
07/25 21:06, 16F
要護航也先看清楚好嗎(嘆) 我完全沒有指謫貓夫人的任何行為,要甚麼證據? 建議請法官當裁判的證據??? 而事實的真偽,絕非各說各話的情況能夠名辨,如果其他志工對於貓夫人的評論有假, 那構不構成誹謗?妨害名譽? 要維護自己的名譽,使用法律途徑不是最好的嗎? 除非是別人說的根本就是真的 不然何以不尋求法律途徑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07/25 21:12, , 17F
樓上是某夫人粉絲崩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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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1:14, , 18F
科科科科科...1.要告不需要請律師 2.原告不出席偵查庭也
07/25 21:14, 18F

07/25 21:14, , 19F
無所謂 3.告贏怎麼會沒用?? 4.你現在是把夫人跟消波塊
07/25 21:14, 19F

07/25 21:15, , 20F
放在一起比嗎? 大膽!!! 小朋友先去研究一下訴訟流程吧
07/25 21:15, 20F
不一定要告贏才有好處 站得住腳被告就會捧錢來找你和解 (民事可以求償~還可以要求回復名譽 刑事通常會希望和解) 站在愛貓人的立場~~還多了一筆可以救助浪貓的經費耶!一舉兩得 ※ 編輯: pasaga (111.255.167.48), 07/25/2014 21:30:04

07/25 21:26, , 21F
趕快告一告,千萬別怕法院認證!!XD
07/25 21:26, 21F

07/25 21:28, , 22F
看到許多鐵粉崩潰還滿好笑Der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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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1:29, , 23F
不然這樣問好了,JOJO大那麼激動,是做了甚麼偉大的付出
07/25 21:29, 23F

07/25 21:29, , 24F
嗎?^^?
07/25 21:29, 24F

07/25 21:31, , 25F
jojo大是各個版的水桶常客捏,不要這樣崩潰拉XD
07/25 21:31, 25F

07/25 21:32, , 26F
那就表示某JO可能是釣客? 推文要小心囉~~~~(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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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2:10, , 27F
鐵粉有趣wwwww
07/25 22:10, 27F

07/25 23:25, , 28F
支持提告,讓法院認證執是執非吧!不過粉絲先崩潰了XD
07/25 23:25, 28F

07/25 23:45, , 29F
鐵粉崩潰囉~~支持提告!!
07/25 23:45, 29F

07/26 00:48, , 30F
聽說他們確實有告過人 夫人有個律師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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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0:49, , 31F
詳細情形 那人也不敢多說....感覺救志工被他弄怕了
07/26 00:49, 31F

07/26 00:51, , 32F
網路講話小心不要講髒話 不要意圖損害名譽 其實不用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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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0:52, , 33F
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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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1:09, , 34F
http://ppt.cc/SKxP 她沒有告過人 是被人告 貌似律師費給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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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只有起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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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沒法直接縮連結 想看的自己查 新北地院102,自,12 (被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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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1:24, , 37F
各持立場的看看 新北地院102.簡上.304 偏激言論換來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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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1:32, , 38F
想一想各自的初衷是甚麼 為山城帶來繁榮是美事 人爽了 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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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1:33, , 39F
受惠 但是少了文明 貓也好不到哪去 成了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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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1:38, , 40F
上次不是才一個PO猴硐狗照的女孩出來說被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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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1:39, , 41F
關鍵字漏掉猴硐了 我再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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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1:57, , 42F
查不到了 不過有看到討論 http://ppt.cc/rZEu 也沒證明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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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1:59, , 43F
還有還是勸鐵粉別幫倒忙了,你們可能有一套護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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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2:00, , 44F
在粉絲團還可以取暖用(因為反對真的會被刪除)但這是PTT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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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2:02, , 45F
看到黑影就亂嗆很難看,跳針有當志工才准講話也很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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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2:04, , 46F
剛去319看了 婚後有能力花56百萬買米漿叫做有能力 婚前養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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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2:05, , 47F
隻貓還能嫁給獸醫院長 奇怪了 那56百萬去請個阿姨張羅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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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2:06, , 48F
庭的嘴 會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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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2:09, , 49F
對不起!我前面推文失言了 我不確定她有沒有告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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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2:10, , 50F
樓上不用對不起啊,因為真的查不到咩 但發文還是小心點吧
07/26 02:10, 50F

07/26 02:15, , 51F
我決定要養20隻貓去把一個獸醫院長 哼~~(鼻孔噴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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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2:57, , 52F
樓上 這樣只會把到一個滿口髒話的獸醫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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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2:57, , 53F
07/26 02:57, 53F

07/26 07:18, , 54F
支持取消路跑的活動頁不見了(剛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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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0:59, , 55F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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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10, , 56F
v大的連結我看了,若要比酸,林院長也不遑多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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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10, , 57F
把貓送養可以找很多理由,可是,在艱難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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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11, , 58F
堅持把貓留在身邊,設法給她好日子,只要一個理由就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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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12, , 59F
了。開動物醫院、買賓士的人,算是很有能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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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13, , 60F
但是,連這樣的人都要把貓送養,那我們這種月薪不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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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14, , 61F
萬的人要怎麼辦?仔細挑選後續的認養人,是那些不想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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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15, , 62F
養貓的飼主對貓最後的仁慈,不過,那並不代表對貓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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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16, , 63F
有虧欠,讓貓來到自己的生命中,難道不是一生的約定嗎
07/26 11:16, 63F

07/28 05:33, , 64F
口口聲聲愛貓,幫自家愛貓拍了一堆照片,後來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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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05:33, , 65F
沒記錯的話當時板友說的理由好像是因為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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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05:36, , 66F
告人的事情在網路上很早就有人提過了,也不是今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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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05:36, , 67F
聽人家說((是早就聽說了...( ′-`)y-~
07/28 05:36, 67F

07/28 05:37, , 68F
總之...........我覺得這篇講得也不錯啊! 或者某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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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05:37, , 69F
要自清最簡單就是公佈明細,這很簡單吧? 不過是明細
07/28 05:37, 6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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