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分享] 關於認養貓咪真的好難討論串已回收

看板cat作者 (神聖魔之流浪天涯....)時間11年前 (2013/08/16 09:53), 編輯推噓17(18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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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iLu ()》之銘言: : PS.這篇好像太嚴肅了,也不夠溫馨(汗),請大家包涵@@... : 不好意思,我不太喜歡這樣回覆,因為感覺針對性太強 : 但好像這樣回比較清楚orz : 先來一張情侶啾咪放閃自拍照好了,感覺比較不會那麼嚴肅@@ : http://ppt.cc/KaoE : 其實人類世界的規定跟法律,永遠都是在約束不守法的人 :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們生活的中充滿成千上萬條的法律與規定 : 刑法、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等, : 但我們日常生活中幾乎不會感受到這些法條的存在,何也? : 因為我們都是守法的人。根本不會擔心法律規定得多嚴, : 只要守法,照著良心走,管他法律規定得多嚴? : 只有小偷、強盜,各種罪犯,才會覺得法律很煩人。 : 因為他們成天腦筋在想的都是如何犯法不被抓到。 這裡一整個就是大錯....誰說不用擔心法律規定的 今天如果法律規定妳養貓要照"規矩" 要養之前 要先確認妳薪資證明、職業性質、是否有結婚生小孩打算、有沒有房 薪水不夠不給養、職業不夠高尚不給養、想生小孩不給養、房不夠大不給養 就算給妳養了也要定期給政府進家門檢查 不得拒絕 大約每星期要回報 照片或視訊 要是政府覺得你的貓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飼養方式 ( ex: 沒餵特定飼料或要濕食 ) 就要罰款、罰到妳符合政府規定為止 請問妳還要守這種對妳可能不嚴的嚴法??? : 同理,認養貓咪時規定很多,但對我或是對這裡的板友來說, : 那些規定根本無須在乎。 : 不是不怕罰,而是「這些規定我本來就會遵守,有什麼好怕的?」 : 比如有中途規定,虐貓罰五千,貓走失罰三千,疏於照顧生病死亡罰兩千。 : 這些規定對我來說一點都不煩,甚至不是規定, : 因為我今天養了貓,「不虐貓」、「不讓貓走失」、「幫貓醫治疾病」 : 本來就是基本中的基本,本來就是飼主該做的事,所以, : 你就算規定罰500萬我也樂於接受,因為我根本就不會虐貓,何憂之有? 他如果規定妳5年內讓貓掛了要罰500萬 結果就真的在第四年第11個月 不小心得了甚麼重病去世 那妳也樂於賠500W ?? 有這麼好賺喔? : 所以很多中途訂出的規定或罰則看似嚴格,但其實仔細想想, : 如果一個人真的愛貓,這些罰則根本無須擔心, : 因為愛貓的人完全不可能去觸犯那些罰則 : 好,既然愛貓的人都不帕觸犯罰則,那何必訂罰則? : 很簡單,就是有很多莫名其妙一時興起,但卻不是真正愛貓的人來把貓領走 : 所以才要訂罰則來嚇阻這些人。 罰則不是不該訂 但是妳要適當!! 妳訂出只有妳這類的人的養法來要求別人要照妳的規定走 這樣不叫送養 這叫放給他幫妳養!!! 妳這樣嚇阻的是那些新手們 可能是不排斥或是剛開始有心接觸貓的人 : 以我的閃光送貓的一次慘痛經驗為例,他送了兩隻幼貓給一個公務員 : 結果不到一個禮拜,公務員說,貓不見了。 : 閃光急問原因,公務員只說: : 「我家陽台不是密閉的,我把他們放養在陽台,貓逃走了,是他們不愛我家,不能怪我」 : 就是因為有這種人,所以才需要訂罰則來嚇阻他們領養。 這個不意外 請一定要讓他負責認錯到底 : 其實今天很多爭議都出在:你有沒有把貓當成「與人平等的生命來看待」 ^^^^^^^^^^^^^^^^^^^^^^^^^^^^^^ 這句話很好 與人平等!! 就我的理解應該是 "收編的貓"重要性 = 人的重要性 可我總覺得對妳來講 貓>>>>>>>>>>人 : 請您仔細想想,一個父母把領養來的小孩養死、虐死、疏於照顧致死, : 是要被判刑抓去關的! : 如果您有把貓當成家人,你就會覺得那幾千塊的罰則算輕的了。 罰錢如果是罰在正當的事情上那就沒問題 可是如果罰錢是罰那種甚麼精神賠償啦~有的沒的 那我就覺得有問題了 : ※ 引述《justfor48 (RAY)》之銘言: : : 或者是嚴格條件認養的好心中途 : : 我想大部分都缺少了「退場機制」 : 如果你有把貓當人看,你根本不會去思考「退場機制」的問題。 : 假設今天有一個人去育幼院領養嬰兒,什麼文件都簽了, : 結果帶回家養幾天後,退回給育幼院。 : 理由是:「小孩大便好臭」、「我沒時間照顧」、「照顧小孩好麻煩」。 : 如果真是這樣,那天下不就大亂了?一個嬰兒成天被這樣送來送去,還能活嗎? : 而且育幼院整天搞這些被退回的小孩,還有辦法照顧其他孤兒嗎? : 同理,站在中途的立場,最好是一開始就找到有心的飼主, : 退來退去曠日費時,而且會對貓造成極大的極大的壓力與負擔。 : 我想可能有人會說:「貓又不是人,何必這麼嚴格?」 : 嗯,如果你這樣想,請你不要飼養動物, 如果妳真的認真地把養貓跟去收養小孩當作是同一件事來要求認養人 我真的會忍不住把 貓本兩個字說出口 無限上綱到這種地步 妳這樣100%只會阻斷那些有意願想養貓的新手 養貓跟養人 差在哪?? 我看應該不需要我在這裡一一說明 就是有不一樣!!! 如果哪天貓也可以上小學國中高中大學 還可以自己出門買東西自己搭車自己去工作 那妳再來告訴我貓跟人一樣!! 聽說貓的智商可高達相當於五六歲小孩的程度!!! 我也聽說這時候的小孩最需要教 如果不教 就是死小屁孩!!! 如果 妳要把貓當人一樣 那也請妳真的當她是人一樣教導 : 因為寵物本來救應該拿來當「家人」,而不是當成家畜 : 況且,寵物有時照顧起來比人還難,貓是沒有健保的 : 一隻貓烙賽的醫藥費可能可以給人便秘時去醫院浣腸10次, : 所以很多時候,養貓是比養人困難的~ : : 要一個想領養新寵物的「人」 : : 藉由表達自己的誠意 再透過不知道有無專業評估能力的中途評估 : 不然誰才專業?新手自己評估嗎? : : 就能夠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 : 而且我已經準備好了 老實講我認為根本是天方夜譚 : : 認養新手就不用說了 : : 即便是有養貓經驗的 也是有可能因為不同貓的個性而被搞到作息大亂想拋棄牠 : ........是的,就是因為有人隨意拋棄貓, : 所以才要訂很多罰則來嚇阻這種人養貓。 : : 但真的只是為了防止這種事情所以才訂出各種事後懲罰條件嗎? : : 我覺得有點自欺欺人 : : 淺見以為,這只不過是把責任推卸給認養人的一種方式而已 : 「院長!我跟你領養的小孩大便好臭,你來幫他換尿布好嗎?」 : 如果你贊同上面的邏輯,那我就不反駁了。 : 貓給你養,結果還要我來負責,那乾脆我自己養就好了,何必送養? : : 因為你根本沒有給認養人一個真正的機會去了解自己有沒有這個能力接受一隻貓 : : 宛如簽下了一個不平等的契約 : : 所有的責任、罰則、危險負擔都在認養人身上 ^^^^^^^^^^^^^^^^^^^^^^^^^^^^^^^^^^^^^^^^ 這句話或許對妳不像話 但對某些認養人而言也只是個無奈的嘆息 忘記哪時候版上不就有個案例是這樣嗎? 不知道是送養人隱瞞還是她本身就不知道 貓可能有啥隱疾 結果送養人領回家 貓病發花了大把醫藥費走了 送養人還想跟認養人要罰金!! 我都搞不清楚送養是良心事業還是愛心商品了 : 「院長,我跟你領養的小孩被我搞死了,你替我被關好嗎?」 : 你覺得上述這樣像話嗎? : 貓都你領走了,不是你負責,誰負責?貓出問題了,不罰你罰誰? : 再次強調,只有小偷才會覺得警察很機車,只有酒駕者才會覺得酒測很討厭 : 只有罪犯才會覺得法律不不平等。 ^^^^^^^^^^^^^^^^^^^^^^^^^^^^^^ 當法律完全不合理的時候,如果你還會覺得很平等 那妳真的是奇筢 : 如果你有心養貓,中途的罰則 根、本、一、點、都、不、需、擔、心 ^^^^^^^^^^^^^^^^^^^^^^^^^^^^^^^^^^^^^^^^^^^^^ 只能說:真的要看人 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爭議 : : 但或許加入一個「退場機制」 : 其實退場機制一直都存在,假設今天領養人說「對不起,我真的沒辦法養」.. : 那中途還是會把貓收回。(像我閃光送的狗就被退回三次) : 所以退場機制一直都存在著,您不用擔心。 : : 不失為一個能夠緩和認養人與中途之間誤會的好方法 : : 不然我想同樣的事情只會持續不斷的發生而已。 : 送養與認養之間沒有所謂的誤會 : 只有「有沒有心的差別而已」。 : 最後再請您思考一下,如果您把貓當「人」,並且有真心愛貓 ^^^^^^^^^^^^^^^^^^ 相信我! 如果妳一直覺得這樣看貓 是比較高的層次 那我覺得妳被人冠上 "貓本" 稱號真的不意外 : 那相信您所有的不滿、抱怨都會立刻消失。 : 以上報告~ 底下可能有點離題 來玩個角色扮演 情境一 隔壁鄰居的小孩常常無緣無故三更半夜就在那邊鬼叫 叫到妳睡都睡不好精神耗弱 然後妳過去敲門跟她媽講 妳覺得她媽會怎麼處理妳可以接受: 1. 對不起,吵到妳了 然後回去想辦法讓小孩安靜 2. 對不起,吵到妳了 可是我沒辦法 她就是會叫 請妳忍耐忍耐 3. 甘妳屁事啊 這是我的小孩不需要妳來管 ~~~~~~~~~~~~~~~~~~~~~~~~~~~~~~~~~~~~~~~~~~~~~~~~~~~~~~~~~~~~~~~~~~~~~~ 情境二 今天隔壁鄰居無緣無故三更半夜就跑來敲我門 只因為我家毛小孩好可愛~沒事就喜歡叫幾聲跟我撒嬌~我也不覺得吵啊~ 可是她說她睡不好都我家寶貝害的 妳覺得妳會怎麼處理那可憎的鄰居可以接受: 1. 對不起,吵到妳了 然後回去想辦法讓毛小孩安靜 2. 對不起,吵到妳了 可是我沒辦法 她就是會叫咩 請妳忍耐忍耐 3. 甘妳屁事啊 這是我的小孩不需要妳來管 ~~~~~~~~~~~~~~~~~~~~~~~~~~~~~~~~~~~~~~~~~~~~~~~~~~~~~~~~~~~~~~~~~~~~~~~ 本人的選項: 4. 立刻搬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83.124 ※ 編輯: vollkommen 來自: 111.243.183.124 (08/16 09:55)

08/16 10:59, , 1F
有需要這麼激動嗎?人有選擇貓沒有,所以需要中途幫他挑選
08/16 10:59, 1F

08/16 11:00, , 2F
適合的家庭,況且今天不只一家中途,你大可選擇符合你條件的
08/16 11:00, 2F

08/16 11:03, , 3F
中途辛苦照顧整理貓,會以疼惜的心情去找人領養是可以體諒的
08/16 11:03, 3F
中途真的很辛苦!!我相信大多數的中途都是非常好的人 送養的心情就像是嫁女兒一樣可以理解 可是引發爭議的不外乎就兩種 1.認養人自己功課不做足,心態不健全,這種被大家噓爆也活該 2.送養人條件嚴苛到讓人不敢恭維,可是大家總是會說 妳可以不要選他 然後討論到最後往往都是 因為認養人都可能有問題所以我條件要嚴 妳如果有顆愛貓的心 妳就應該都要接受我的條件才對 可是部分認養人就覺得 大家都人生父母養的我為啥要這樣被妳搞 事實也的確是兩邊都有爛人 我也只是希望部分嚴苛的中途們 別老是把所謂的愛貓心無限上綱 因為這樣 反而讓妳的貓都送不出去 然後才更加抱怨 為啥送養人等級不夠 這不是很怪嗎? 沒有人一開始就是像那些專職中途一樣 是養貓二轉的高手 有哪個人一出生就知道怎麼養小孩的 當然要學 從等級一開始 從貓的基本特徵 常見習性 飲食 這樣慢慢來 而且 就算再做足功課 也沒有實際養過的經驗 很多意料之外的情況 每隻貓個性也都不一 都有可能出現 萬中無一的情形 可是不能因為這樣就要 那些新手在無怪可打的情況下 就要她提升到接近二轉的等級 妳才讓她養 兩邊都有極端的情況 為什麼 不想些辦法 讓雙方都能圓滿而合理的接受 而是一定要一方強迫另一方配合? ※ 編輯: vollkommen 來自: 111.243.183.124 (08/16 11:17)

08/16 11:04, , 4F
請多以同理心對待,如無法接受也還有其他選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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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10, , 5F
不知道再大聲什麼餒
08/16 11:10, 5F

08/16 11:11, , 6F
我覺得這篇講的很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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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14, , 7F
講的太好啦!有些中途根本就是完全要你按他那一套來養, 這種中
08/16 11:14, 7F

08/16 11:14, , 8F
途就讓他自己養一輩子把大愛發揮到淋漓盡致吧!
08/16 11:14, 8F

08/16 11:23, , 9F
同意此篇+1
08/16 11:23, 9F

08/16 11:31, , 10F
其實蠻中肯的 把貓跟小孩類比真的太過火了
08/16 11:31, 10F

08/16 11:40, , 11F
講的太好,尤其是遇到中途要求你要按他的方式養,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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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40, , 12F
本就是叫你幫他養而非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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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40, , 13F
樓上,就是因為我國法律上貓屬於"物",因為立法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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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41, , 14F
我相信雖屬少數,但確實一定會有太過誇張的中途存在沒錯
08/16 11:41, 14F

08/16 11:41, , 15F
民智未開,對於貓的權利保障,中途只能靠簽切結書的方式
08/16 11:41, 15F

08/16 11:42, , 16F
但是就像大家說的,妳有很多中途跟收容所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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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42, , 17F
,如果你能將心比心幫中途想想,我相信會有不一樣的觀點
08/16 11:42, 17F
^^^^^^^^ 就上次大家吵很兇的例子來講 無論我怎麼將心比心 我都想不清楚 上次被戰很大送養中途 有啥理由這樣做? 1.要看人家的薪資單 2.要每周還兩周去對方家裡檢查 不得拒絕 3.還有一個蠻誇張的我忘記了 就是因為將心比心 我才覺得 那些中途 不該那麼偏激 因為當她沒有辦法再負荷貓的數量 又送不出去時 到最後對那些貓而言 真的有比較好嗎 ?? 還是她覺得什麼都可以牙一咬 撐過去就好 ?? 我當然可以選擇其他的貓認養 只是替這些因為條件太誇張而送不出去的貓咪們感到疼惜

08/16 11:42, , 18F
這個中途對妳來說太誇張,就當該貓跟妳無緣就好
08/16 11:42, 18F
※ 編輯: vollkommen 來自: 111.243.183.124 (08/16 11:49)

08/16 11:43, , 19F
妳不接受就不養,中途也無法逼妳養,何來強迫之說?
08/16 11:43, 19F

08/16 11:43, , 20F
雖然中途送養不是商業,但是某些理論上是共通的
08/16 11:43, 20F

08/16 11:44, , 21F
今天一個要求太過誇張的中途,自然很難將貓送養出去
08/16 11:44, 21F

08/16 11:44, , 22F
總之,貓在法律上定位屬於弱勢,需靠人為力量介入保護
08/16 11:44, 22F

08/16 11:44, , 23F
商業的本質是營利,本質就跟中途完全不同...
08/16 11:44, 23F

08/16 11:44, , 24F
看看美國,想想台灣,就可以知道立法完備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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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45, , 25F
而這類中途漸漸就會陷入必須放寬要求或是退出當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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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46, , 26F
依樓上的想法 ptt不用有黑店板 因為黑店自然會被淘汰
08/16 11:46, 26F

08/16 11:46, , 27F
所以如真像有些人抱怨的要求太誇張,那自然他的貓難送出
08/16 11:46, 27F

08/16 11:46, , 28F
中途因為條件太嚴苛而送不出貓最後退出當中途,受害的
08/16 11:46, 28F

08/16 11:47, , 29F
的最終還是貓不是人
08/16 11:47, 29F

08/16 11:49, , 30F
條件太嚴苛的中途退場了,不代表就不會有新的中途加入
08/16 11:49, 30F

08/16 11:50, , 31F
每個人都有選擇跟抱怨的權利吧? 但批評別人就有點......
08/16 11:50, 31F

08/16 11:52, , 32F
黑店?黑店是妳不懂價格或內容而被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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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52, , 33F
中途的條件則是一開始就擺在妳眼前,不能接受就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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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52, , 34F
這天差地別的事情也可以拿來一起比喻啊?
08/16 11:52, 34F

08/16 11:55, , 35F
一樣是條件不合理不是嗎 不然你怎麼會說商業和中途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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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55, , 36F
理論是相通的?
08/16 11:55, 36F
還有 105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08/16 16:34, , 142F
同理,我還可以反提供給你上面我說的案例,送養中途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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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6:35, , 143F
說謊+原則一致還被噓的文
08/16 16:35, 143F
謝謝妳 那些案例我也都有印象 到最後被上來討拍被噓爆的 除了一開始就扯到不行以外 往往都是"說謊"被發現 最近的話可以回頭看 "第一次認養就碰壁"的l版友y版友的文 或是回去看幾個月前的 " 中途對認養者的高規格篩選... " 我舉的其中之一是這種例子 我不知道這種中途在台灣到底算多還算少 但是看看這類的文下面 哪一個不是只講 那妳不要跟她認養就好了啊 她也許有別的管道可以把她的貓出清 不缺那位認養人 可是被他以這種奇怪方式否定掉的"認養人" 就活該要被這樣對待嗎?? 面對這樣的中途 就只有一種解決方式=不要找他就好了啊 這樣算什麼?? 剛睡個午覺才發現下面出現了一堆道歉文 我看那位原原原PO也黑翻了

08/16 16:59, , 144F
推這篇 貓是家人 但≠人 有些送養人真的太瞎= =
08/16 16:59, 144F
※ 編輯: vollkommen 來自: 111.243.183.124 (08/16 17:43) ※ 編輯: vollkommen 來自: 111.243.183.124 (08/16 18:03) ※ 編輯: vollkommen 來自: 111.243.183.124 (08/16 18:04) ※ 編輯: vollkommen 來自: 111.243.183.124 (08/16 18:09)

08/16 18:18, , 145F
v大我跟你說,其實大家可能是認養月經/週經文看太多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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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8:18, , 146F
會推「不要跟他認養,找別的中途或去收容所。」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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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8:18, , 147F
成功認養的人不會發討拍文,也比較少特別發文說他認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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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8:18, , 148F
一隻貓(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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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10, , 149F
你會覺得只有一種解決方式這樣算什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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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10, , 150F
不過實際上,即便是po上來大家都很支持認養人的情況
08/16 19:10, 150F

08/16 19:11, , 151F
也真的沒有辦法改變什麼。他今天沒虐貓,只是條件超誇張
08/16 19:11, 151F

08/16 19:11, , 152F
那不管說什麼,除非他自己願意改,不然誰又能如何呢?
08/16 19:11, 152F

08/16 19:12, , 153F
現今的情況是待認養的貓數量大於願意認養者
08/16 19:12, 153F

08/16 19:13, , 154F
所以與其花時間去氣憤或是搞得自己心情超差
08/16 19:13, 154F

08/16 19:14, , 155F
倒不如用這時間來找別的管道,結果一樣是從眾多貓拯救一隻
08/16 19:14, 155F

08/16 19:15, , 156F
這也是為什麼會說這也就是一種跟貓的緣份
08/16 19:15, 156F

08/16 19:16, , 157F
當然遇到超誇張調件的要po上來求公評或拍拍也不是不行
08/16 19:16, 157F

08/16 19:17, , 158F
只是說期望這能改變該特例中途,真的不如換管道
08/16 19:17, 158F

08/16 19:17, , 159F
早一點找到有緣的貓,跟貓咪開心的過日子
08/16 19:17, 159F

08/16 19:32, , 160F
默默地推.....五年內死賠500萬 是要怎麼樣死? 送養不是愛
08/16 19:32, 160F

08/16 19:33, , 161F
心事業 但也不是寄託契約....
08/16 19:33, 161F

08/17 05:17, , 162F
推這篇,我未滿20,之前想認養代替購買找了fb各大粉絲團
08/17 05:17, 162F

08/17 05:17, , 163F
卻沒有一個願意給我機會,我有存款,之前做批發有存五十
08/17 05:17, 163F

08/17 05:18, , 164F
萬元以上,我相信拿來養毛小孩並不困難,也十分有心(考
08/17 05:18, 164F

08/17 05:19, , 165F
慮很久了)但是中途幾乎都不願意給機會,甚至請我填完四
08/17 05:19, 165F

08/17 05:19, , 166F
十幾個問題的自我介紹問卷後,告知貓已讓一對夫妻認養
08/17 05:19, 166F

08/17 05:21, , 167F
許多中途的條件很硬,不行就是不行,當然我也不責怪他們
08/17 05:21, 167F

08/17 05:22, , 168F
未雨綢繆,只是最後只好用購買的了,可惜沒能多救兩隻
08/17 05:22, 168F

08/17 05:23, , 169F
浪浪,現在的貓我也一樣疼惜,希望中途們愛貓心切也別過
08/17 05:23, 169F

08/17 05:23, , 170F
於制式化,不是每個愛貓人都一定要達到什麼條件才叫愛貓
08/17 05:23, 170F

08/17 14:05, , 171F
08/17 14:05, 171F

08/17 20:19, , 172F
完全不敢找中途,看到條約直接倒退三步...
08/17 20:19, 172F

08/17 20:22, , 173F
就算養貓資歷四五年,經歷室友的貓和自己的共六隻,我也
08/17 20:22, 173F

08/17 20:22, , 174F
不敢保證那些條款上的每一件我都可以完美做到,更別說新手
08/17 20:22, 174F

08/19 16:24, , 175F
這篇實在中肯,要求認養人提升,中途也應該提升自己,不
08/19 16:24, 175F

08/19 16:25, , 176F
然只會讓更多人去寵物店物色更漂亮的貓,還不用薪資檢查
08/19 16:25, 176F

08/19 16:26, , 177F
更不用身家查訪,到時吃虧的是誰呢?反正我能買到貓爽爽養
08/19 16:26, 177F

08/19 16:26, , 178F
你中途繼續養送不出去你家的事,當然你養的開心沒人說話
08/19 16:26, 178F

08/19 16:27, , 179F
但連帶其他中途因此送不出去,對於那些貓只能說可憐
08/19 16:27, 17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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