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其他] 今天認養三個多月的貓被送養者要回去已回收

看板cat作者 (阿青)時間13年前 (2013/01/20 10:34), 編輯推噓19(29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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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為公司樓下的母貓生了一窩小貓 有接觸到一些中途跟認養人 也有在板上po認養文,這位lineage9312板友 有來信說要認養 剛好我們之間對於認養協議書的意見有些出入 我也來發表一些看法 我跟lineage9312板友 有一些站內信往來 礙於板規 我就不公佈了 首先說明 我送養的貓都是免費的 也都是經過獸醫檢查健康的貓才會送養 以下正文 : 6.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 這中間有許多灰色地帶 何謂"妥善照管" : 既然這是有法律效力的合約書 我想不應有灰色地帶 : 我能同意"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 但是前段還要增加評估"妥善照管"給誰比較妥當吧 : 是送養人來評估還是第三公正人(ex:獸醫)來評估呢 ? : 都沒寫清楚妥善的定義 更沒寫由誰來評估 : 這是貓咪會被帶走的灰色地帶之一 lineage9312板友 對於「何謂妥善照顧」貓 這點有提出疑問 我的回答是,如果將來認養人是否有涉及虐貓的行為 將會由公正的第三方來判斷,例如法官/檢察官/獸醫等等 簽署了認養協議書 就有法律上的效力 後續的法律問題自然由司法單位來認定 : 8.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 : 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 : 這條的出發點是怕亂放生寵物變成流浪貓等行為 我同意 : 但如果我們已經養了好幾年了 是因為家庭因素或等等私人因素無法養 : 轉送到誰那裏應該是我自己決定 當然你可以設定某時間內你有權尋找另外認養家庭 : 但是如果是無限上綱 這似乎不是個公平的條款。 : 9.當牠轉讓、遺失或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 這也一樣 應該設立年份。 : 而且假設我養久了要轉讓 這是我與其餘認養者的問題吧 : 我是認養 不是代養 : 而且有法律效力的條約 我想不應該偏袒任何一方之行為 : 我知道虐貓是大家想避免的行為 : 但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是非常少數的 : 而且這份合約對於真正會虐貓者根本沒有用 : 唯一會影響的是想真正想認養的人 如果只是想要認養一隻寵物 : 想要一支能夠陪伴他許多年的寵物 卻是用這種壓力方式取得認養行為 : 對真正想認養代替購買的認養者來說 只有困擾。 第8與第9點都是關於犬貓的轉讓問題 我一併回答 我在跟認養人接觸的時候 一定會提醒認養人 犬貓的壽命有10~15年 千萬不要只是一時興起 就隨意領養 lineage9312板友年紀尚輕 我也提醒他 這段時間會橫跨到他結婚、生子 成家立業 所以一定要仔細評估本身的狀況 不要只是看到貓很可愛 就想帶回家玩一玩 玩夠了就想要轉送給別人 或是送到收容所等等 lineage9312板友的意思是 如果他養了很久 想要轉讓給別人 應該是他與其它認養者之間的問題 那麼我請問 "假設" 你都想要把貓送走了 你會仔細為牠尋找其它的認養人嗎?? 還有以下幾點問題: 第一 年紀大的貓通常很難再融入別的家庭,貓是有地域性的動物,隨意更換地點 會造成貓的心理壓力,甚至不再親近人。 第二 送到收容所更只有死路一條 第三 認養人選的收養家庭,可能未必適合養貓 基於以上各點(當然真實的情況會更複雜的多) 我會希望認養人可以讓我知道貓的情況 所以我認為這兩點規定並無不妥 : 10.認養之動物於二星期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請在此期限內與送養人 : 聯絡處理。本人亦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 我是認養 不是代養 期限內追蹤我OK : 無限期追蹤這似乎需要討論 : 認養完後 我還要定期給人看給人輔導 : 給人感覺就是在幫人免費養寵物 非常差。 後續追蹤的部份 我都請認養人加我FB 可以讓我知道貓的情況 至於家訪的部份 我本身沒有這種做法 因此我不予置評 : 12.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並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以上規範合理為前提 : 不然無緣無故用灰色地帶然後把我養好幾年的貓就這樣帶走 : 不管是誰都會很難過也很生氣吧 ! : 這份契約內條文都以"虐貓"為前提而設立 : 當然認養者也能用最壞的情況來解釋不是嗎 ? : 我認同"認養代替購買"這個口號 : 但是某些條文的確讓想認養的人退縮轉而購買 : 起碼花錢買到心安 而不是因為模糊地帶導致養幾年的貓被拿走 : 甚至還被告 雙方都應該將心比心不是嗎 ? lineage9312板友與板上的朋友既然同意認養代替購買 那麼一定要了解到 養貓除了義務之外 還有承擔很多責任 (仔細照顧牠 愛牠一輩子等等) 犬貓是生命 不是玩物 如果用"不簽認養同意書" 來規避法律上的責任 那我個人實在是不能認同 如果板友因為不想簽認養同意書 而去繁殖場買犬貓 難道就不用好好照顧牠了?? 難道就可以隨便轉讓 甚至丟到收容所?? : 尤其是底下填寫個人資料方面 我也不太懂用意是甚麼 : 簽名+蓋章在法律上就有效力了 要這些資料的用意是 ?? : 我想必要性是需要拿來討論的 : 1.身分證字號 2.戶籍地 3.居住地 : 這三點都是隱私資料 : 透露出去甚至有可能會影響到個人權益與家庭財產 : 不太懂要這三點的用意是甚麼 ?? : 如果是要確認身分 我覺得有底下四個資料就夠了 : 1.拿出身分證證明本人身分與年齡 : 2.手機電話號碼 (門號為本人之電話號碼) : 3.家庭電話 : 4.E-mail : 假設真的有非法情況發生 光這四點就可以找到人了 : 何必還要給居住地等等的呢 ? : 最後我要強調 我很認同認養 : 也很認同送養人擔心貓咪受到傷害等情況所以才產生此契約 : 但是別把所有人都認為虐貓者 就算要簽契約 : 也應該是對雙方公平之契約 而不是對認養人不利之契約 : 我有誠意並支持認養 但不代表我必須承擔個人權益損失之部分 : 當然我能保證貓咪能夠開開心心 但是上述那些擁有灰色地帶的條款 : 似乎還需要一些調整才對。 留下基本資料只是要確定這是你本人 因為有太多惡意的領養人寫假資料來領養貓 而且2.3.4. 都是可以隨意更換的 目前台灣的電信警察對於這類案件的偵查 通常要等很久的時間 如果這段時間 又有犬貓受害 相信不是大家樂見的 中途更不希望這類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 : ps: : 之前還遇過送養者要求認養前要給他進家裡看環境看家人評估狀況 : 講實在我覺得超不尊重人 是要評估甚麼 我家庭怎樣還要你評估 ? : 小孩出生都沒嚴謹成這樣。 如上所述 我個人沒在做家訪 所以不評論 推 tammy0202:好恐怖喔送養的人是徵信社嗎,以後還是不要跟版上的認養 01/20 08:58 我認識一些板上的中途人都很好 為了犬貓投入的時間就不多說了 有些人薪水的一大部份都讓犬貓去看醫生/吃處方飼料 希望板友不要因為個案 就抹滅中途的用心與辛苦 有一些情緒性的字眼更不應該出現 當中途最大的阻力不在於犬貓送養不出去 而在於政府法規不完善/不明究理者的冷潮熱諷 甚至是遭受板友的誤解 推 tibet1973:擔心送養人存心騙取個資,登堂入室勘查地形+1 01/20 09:27 說實話 之前新聞有報導 一份個資只要5~10元 裡面還有你祖宗八代的姓名/住址 中途在與認養人見面前 講電話花的電話費就不只上百元了 以我為例 我在與lineage9312板友確認對方是不是新手 家裡有沒有其它寵物等等的事項 電話中就講了20分鐘 中途有必要因為一份不知道是真是假的個資 這麼大費周章嗎?? 而且把犬貓帶到指定的地點與認養人談話 花的油錢也不只5~10元了 以下牢騷------------------------------------------------- 認養同意書的用意在於確保認養人能妥善對待動物 或許認養同意書對於會虐貓的人根本不痛不癢 但簽同意書只是給犬貓一個最最最基本的保障, 可以讓那些虐待動物的人受到法律上的處罰, 也提醒認養人『尊重生命』。 中途的用意無非希望幫犬貓找一個能夠愛牠一輩子的家庭 所以一定會經過謹慎的評估 以上 我的言論不代表其它中途 想噓就噓吧 (我這邊還有一隻虎斑小貓要送養 也請有意願的板友來信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68.206

01/20 10:43, , 1F
會把貓送走跟不會仔細找認養人有什麼關聯??= =
01/20 10:43, 1F

01/20 10:44, , 2F
誰都沒辦法保證未來十幾年都不會遇到非得送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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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45, , 3F
講得好像送貓=不在乎貓=不會仔細挑認養人..
01/20 10:45, 3F
所以我只是"假設" 不然那些被主人丟到收容所的犬貓/路上的流浪貓 是怎麼來的??

01/20 10:47, , 4F
同意書不能防止虐貓(又不能24小時盯),但會讓領養人卻步
01/20 10:47, 4F
同意書不能防止虐貓 那如果沒有法律規定呢? 是不是可以更大膽的虐貓?? 中途不是把所有的領養者當虐貓犯來看待 只是多詢問一句 多打通電話 如果可以避免虐貓的憾事發生 那麼謹慎一點總是沒錯

01/20 10:48, , 5F
另 不簽認養同意書≠要規避法律上的責任 像我就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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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48, , 6F
不覺得原原po不簽是因為要"規避法律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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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48, , 7F
難道立法不能杜絕殺人就可以不要立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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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48, , 8F
我自己送養認養書修改過 但是大致本意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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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49, , 9F
我自己也不是很贊同"不定時"到府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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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49, , 10F
同意書有些如l板友所說 是沒有寫得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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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49, , 11F
畢竟我覺得還是要有保留人家隱私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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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49, , 12F
但我還是認為簽立認養書是必要的 確保貓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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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50, , 13F
沒有任何一位中途會希望自己把貓交給不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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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50, , 14F
就算不養貓,誰可以很有自信的保證10~20年的生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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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50, , 15F
當然不該以偏概全 但是必要的協議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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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50, , 16F
不然屆時變成各說各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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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51, , 17F
如果真的不得已要送養 知悉一下原送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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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51, , 18F
一起討論要貓的去處並不是很強人所難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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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前 我自己也跟人領養貓 可以體會領養/送養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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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52, , 20F
難道貓活多久,就要讓送養人盯多久?免費替人養寵物?
01/20 10:52, 20F
中途都很忙的 也沒有那麼多時間盯認養人 平時有在上傳照片 久了中途也會非常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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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老話一句 覺得不合理就提出溝通 溝通無效就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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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勉強自己簽了之後又說哪邊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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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所的貓咪也很多需要主人 我想總有適合自己的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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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710689 來自: 122.116.168.206 (01/20 11:00) ※ 編輯: a710689 來自: 122.116.168.206 (01/20 11:04)

01/20 11:02, , 24F
倒想請問質疑的人,若沒有這份協議書,在中途遇到虐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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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棄養的領養者,該如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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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大部分的中途在領養人過一段時間之後就不會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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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追蹤,協議書用來保護中途的貓功能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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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虐貓應該是動保法制裁,不是協議書制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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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的養很久後不幸死亡,哪個中途會拿著協議書追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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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和棄養無論有沒有協議書,都已經是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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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法有個屁用啊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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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養最好是違法,你以為收容所那些棄養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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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哪會想盯/跟蹤/窺探認養人一輩子啊,最好是有那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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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領養人的連絡方式,知道違法就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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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的法律效益有比動保法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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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66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01/20 21:26, , 202F
angel在反應過度什麼,誰又代替買貓人出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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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敘述我有買貓回來養的經驗,鄰居姊姊的貓被強制送養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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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1:27, , 204F
又到底是哪點惹到妳了,妳也不用太往自己臉上貼金,我沒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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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1:27, , 205F
什麼,愛說我對號入座也隨便,反正這本來也不關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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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1:27, , 206F
我不過就是個鄉民隨便亂入吵吵鬧鬧繼續抱著五貓吹暖氣(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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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2:44, , 207F
為什麼一堆人不想牽切結書 都是很合理的要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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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08, , 208F
推 我的想法跟原波一樣 覺得認養協議書是最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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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11, , 209F
若認養人因此就退卻 他可以自己去收容所領養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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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13, , 210F
相信簽一紙協議書 比花心力打理從收容所出來的貓 容易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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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14, , 211F
多吧 如果有自信能好好養這隻貓 協議書的條款都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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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53, , 212F
tivo我沒反應過度呀 你自己打的內容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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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55, , 213F
"有的是貓被家人偷偷強制送走" 這不是濫主人是啥
01/20 23:55, 213F

01/20 23:56, , 214F
你何止是吵吵鬧鬧的鄉民 還是個宣導錯誤觀念的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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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0:12, , 215F
樓上中途有需要那麼激動~大部份中途人都很好又很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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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0:13, , 216F
也不需要那麼激烈的批評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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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0:27, , 217F
樓上請看清楚全文回覆 你要斷章取義很難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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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0:27, , 218F
吵吵鬧鬧是他自己承認的 宣導觀念錯誤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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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0:27, , 219F
請問猫被家人偷送走 收養人沒責任這是哪招 哪國觀念阿?
01/21 00:27, 219F

01/21 01:06, , 220F
我才覺得奇怪~既然是被"偷"送走~他本人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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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1:06, , 221F
你東西被人偷送走~你要不要也出來跟大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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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1:07, , 222F
不要覺得自己的觀念都是對的~別人的都是錯的~這樣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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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1:09, , 223F
我就是看完全文才回答的~我也只是回有需要這樣激動批評別人
01/21 01:09, 223F

01/21 01:10, , 224F
嗎?心平氣和溝通很難嗎?就算你真的是對的?好好說很難嗎?
01/21 01:10, 224F

01/21 01:11, , 225F
不認同你的批評就是錯的.這樣是誰比較難溝通?
01/21 01:11, 225F

01/21 01:30, , 226F
協議書的內容才是爭議之所在.一堆語焉不詳的敘述只會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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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1:32, , 227F
人望之卻步.認養人負不負責.跟協議書內容和不合理是兩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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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1:33, , 228F
事.我是不反對簽協議書.畢竟確實是能讓雙方及貓咪都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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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1:35, , 229F
本保障.內容清晰合情理的協議書相信一點都不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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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1:46, , 230F
我想純推phgz1大XD 其他不解釋XD 以免傷到某些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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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0:20, , 231F
貓不是物品吧,物品被偷跟貓被偷送走跟本兩回事,你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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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0:21, , 232F
泥巴戰就自己玩吧!家人會送走原因之一不就是收養人沒有
01/21 10:21, 232F

01/21 10:23, , 233F
溝通好抱著狡性心態養,我沒有不接受別人想法,你要把貓
01/21 10:23, 233F

01/21 10:24, , 234F
當物品比喻物品是你的自由!
01/21 10:24, 234F

01/21 10:25, , 235F
但我自己是把貓當一條生命,不過我看價值觀差這麼多也沒
01/21 10:25, 235F

01/21 10:26, , 236F
辦法溝通吧,噗…
01/21 10:26, 236F

01/21 11:34, , 237F
沒說不簽啊=_= 只是有些條款可以訂的更好
01/21 11:34, 237F

01/21 13:02, , 238F
推去花市認養,不會一堆條文限制
01/21 13:02, 238F

01/22 20:29, , 239F
但我印象中在法律上動物是算物品@@
01/22 20:29, 239F

01/24 11:30, , 240F
沒當過中途的真的不會知道中途是多麼擔心送出去的貓貓
01/24 11:30, 240F

01/31 00:03, , 2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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