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新聞] 虐貓致死 女罰2萬換緩起訴

看板cat作者 (琥珀色月牙)時間15年前 (2010/12/08 15:41), 編輯推噓15(23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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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重點白話翻譯】 中途莊女:原告 認養人張女:被告 【1】原告本來提告要求賠八萬, 後來又以喪葬處理費為由提高索賠到十三萬 (火化、解剖時平分的自付額加上靈骨塔的費用) 【2】這個案子從頭到尾只有長青醫院負責解剖 第一次是原告送去的, 第二次是雙方約定好的台大醫院因故不能解剖 問了其他家也說沒辦法,所以最後由動物疾病防治所 委託長青動物醫院院長-林長青醫師進行解剖 感想: 兩次都是同一家醫院的同一位醫師解剖的 難怪長青要特地發出聲明稿說不可能為了跟中途的交情搞砸自己招牌。 (一開始被告的質疑就是中途送去自己熟識的醫院解剖) 【3】判賠的依據: 法院依被告不對愛心認養協議書契約的內容爭執(註1) 依認養協議第16條 「違反以上條文賠三萬+認養動物死亡賠違約金五萬」判賠八萬。(註2) 原告追加索賠的喪葬費用,法院認為八萬賠款裡已含違約金五萬, 所以沒有同意原告追加索賠的五萬元。 【4】感想:所以切結書(認養協議書)真的是重點中的重點啊~~~!! 註1:判決書第四點: 四、.....被告對與原告簽訂愛心認養協議書契約, 將系爭貓隻領回認養乙節亦不爭執,惟辯稱:伊沒有虐待系爭貓隻云云。 註2:判決書第四點最後及第五點: 四、......經查: 第16條則約定:本人(即被告)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 應給付違約金三萬元予送養人(即原告),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故意違反上開協議, 致認養動物失蹤或死亡者,本人應另行給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 解釋上應認為係系爭貓隻死亡時損害賠償總額之預定, 蓋系爭貓隻死亡時,送養人(即原告)即無從收回該貓隻, 被告既已應另行給付違約金五萬元, 原告即無再請求其餘損害賠償之餘地, 是原告此部分之請求,尚非正當,不應准許。 五、從而,原告依愛心認養協議書第16條之約定訴請被告給付原 告80000元,即無不合,應予准許;至逾此之請求,尚有未 合,應予駁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3.2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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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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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不要虐貓吧(跳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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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虐貓固然重要,但是在法律面前其實沒有對錯,只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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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而已....這是很血淋淋的殘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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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貓友,我在這串討論的開頭下面就說我看這案子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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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切結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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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律方面還是多少要熟悉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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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是不是會以"當初簽的切結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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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更正:是二樓的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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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2.這種懷疑證據的說法 如果有問題法院會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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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都有全程錄影 覺得這項證據有疑慮應該直接去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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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danapai:可能是我醫療劇(日劇白色巨塔、醫龍等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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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最近還有獸醫杜立德),法院採信的是長青醫院的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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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根據被告的說法,有想找別家可是找不到別的學校或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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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願意再幫忙解剖,所以這案子從一開始就對被告不利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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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之所以採信 就是因為證據力充足吧 不然法官可囉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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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事情。(如果今天是人類大體,家屬質疑負責解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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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公信力的話,可能比較有辦法去找到別家醫院,問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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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被告去告醫院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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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裡頭從頭到尾就是之前被被告質疑的「跟中途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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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的是懷疑論辨證,但你不去質疑解剖結果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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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醫院」,所以我才會有那樣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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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只是用日劇來辯證你的論點,這樣的論述很薄弱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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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跟「證人的可靠性」是一樣的道理(最近在看GOOD W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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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是感想啊~~XD再說一次我不是法律人,我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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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是證據說話的年代了,你可以懷疑解剖結果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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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常識都是來自戲劇跟社會案件,如果版上有法律人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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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對判決書的感想的話,我洗耳恭聽~~*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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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用醫院和中途有關係,所以裡面必有ㄐ情的說法來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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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 e大就是偏向相信被告沒虐貓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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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感嘆:難怪長青醫院會跳出來說不可能會砸自己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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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怎會聯想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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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after你以為是在玩逆轉裁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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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醫院會出來發這種聲明就讓人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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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人家的報告...這種感想和選舉抹黑手法有何兩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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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專業證人(依美劇的演法)應該要做到「公信力無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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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被被告和e大這樣想法的人質疑的話,需要發出聲明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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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對啊。我沒要抹黑喔O_O這是嚴重的指控。這只是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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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大很善良 之前貓販也是先選擇相信人家沒販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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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49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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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givenchy79:我的貓不在身邊啊~~~!!QAQ看一場哈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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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幾隻貓結果還是因為貓瘟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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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要日幣1000元(今天LADY'S DAY有優惠) 貴還是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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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不想簽的又不虐貓的,其實可以考慮路邊抓或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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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所帶貓出來...因為切結書而去買貓真的是個爛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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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定要從路邊抓或是從收容所帶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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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貴@@ 1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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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簽的又不虐貓的->要簽切結書一定是認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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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日圓是最便宜的了,全票是1800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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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聽過買貓要簽認養同意書的,cb你有聽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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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說合格貓舍也是不錯的選擇...不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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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貓舍也會慎選買家吧 黑心寵物店就別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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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無論從什麼地方入口自己的貓,能給貓咪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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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是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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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會推以認養代替購買,但是買合格貓舍的貓我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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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啊...不要買黑心商人或黑心後院繁殖者的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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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 了解了。文章一併收入精華區跳跳虎討論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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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買要找合格的是正確觀念 不過大多數人會先考慮"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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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精華區的這個事件的文章還真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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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 有幾位"戰力"的貓版版友發言 ,才會那麼熱烈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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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後來都離題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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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餓 加上原PO也是說"感想" 所以懶的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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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一件事情很容易被誤解 或灌入自我意思 在這發文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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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虐都虐了 死也死了 簽也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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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不管有沒有簽切結書 都不該虐貓 ! 其他的你都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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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7:59, , 214F
補噓:實在很不想去質疑"已坦承犯行"的虐貓者其虐貓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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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8:38, , 215F
ever大,以後感想不要發在這裡,戒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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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8:45, , 216F
補血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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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9:08, , 217F
我要噓 原po非本事件當事人 卻在此混淆視聽 很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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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0:38, , 218F
2010年7月18日東森新聞報導跳跳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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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0:59, , 220F
G大 別一直在PO那新聞了 PO那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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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虐貓也好不是虐貓也罷 也請別再這擾亂板上的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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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你 緊張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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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9, , 223F
緊張個屁 這句話看了好不喜歡 小心妳的言詞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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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20, , 224F
有人自己拉椅子
12/08 21:20, 224F

12/08 21:23, , 225F
那椅子好像是某人放的吧 不過我也不想坐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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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2:09, , 226F
解剖過程都有錄影了,請不要輕易在網路提出帶有質疑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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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2:09, , 227F
的「感想」,你可以想想這對認真做事的醫院是多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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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2:24, , 228F
重點是「被告虐貓」 若沒有切結書 根本就沒辦法幫跳跳虎申冤
12/08 22:24, 228F
文章代碼(AID): #1C_pQN0a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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