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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行人搶秒數的你會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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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都在離題,. 就算你說得都對也是無關的。. 何況你對帝王條款的認知有沒有問題,. 還真的不好說.... 請再閱讀一次原文,. 「行人號誌秒數已經不足以他穿越了還要硬闖」才是討論的主題。. 當號誌秒數不足用路人穿越路口時,. 就是所謂的清道期間,. 車輛的號誌是黃燈、行人的號誌是小綠人閃燈,.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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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當行人還未進入行人穿越道時,的確不適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3 條。.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保護對於正確判斷燈號有困難的弱勢朋友. (例如視覺障礙、嚴重心智障礙、嚴重色盲色弱等). 讓這些有困難的弱勢朋友即使違規仍能保障生命安全。. 不,就算行人違法,汽車仍有停讓之義務。. 如前所述,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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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減少交通意外,現在都是抓駕駛。. 罰行人也應該要抓,現在警察也沒在處理這塊. 等到行人號誌變小紅人,準備踩油門. 行人跑步衝刺,是又在演甚麼戲碼?. 最常遇到的就是巷口. 短短的斑馬線不到十公尺,無視號誌的一堆. 瞬間都變成了交通文盲. https://i.imgur.com/gplmCXP.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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