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指違規記點影響謀生 陳建仁:下週行政院會處理已刪文
藉這標題也突然想到
前幾天某地方版有人說他看到違規
打電話叫警察來 警察要他提供資料
他就氣噗噗的覺得警察瀆職
然後我就覺得這個也很好笑
如果警察去了結果白忙一場
那打電話傳簡訊的人 到底該不該也負一點責任?
就像每次某些性侵案子鄉民都會喊價格談不攏 仙人跳 好像被設局陷害一樣
又說應該要會自保 反控誣告之類
代表鄉民希望的不只是被檢舉失敗摸摸鼻子就算了
那被檢舉失敗 檢舉人是不是應該也要記個點
累積幾點以後就不能檢舉或是罰款這樣
會不會讓每次檢舉都也要戒慎恐懼
這樣會不會對交通更好?
不然有送有機會 沒過沒罰則 這樣感覺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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