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禮讓行人驟停被檢舉吃2萬4千元罰單 警:從寬認定撤銷罰單
※ 引述《yokann (宅臭肥禿網軍)》之銘言:
: 禮讓行人驟停被檢舉吃2萬4千元罰單 警:從寬認定撤銷罰單
: 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16679
: 原文內容:
: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有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聲稱行車在路上遇到路人
要
: 過馬路而停車停等,卻被後方駕駛人檢舉驟停,收到一張2萬4千元的罰單,比不禮讓行
人
: 的罰單還貴,「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停的意思嗎?」對此,開出罰單的北市警中山
分
: 局今天表示,經檢視相關影像確認當時車主是為了禮讓行人,因此從寬認定、撤銷罰單
。
: 一名網友前天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聲稱,「這樣讓我好為難啊,到底要不要讓行人
?
: 」現在提倡路口要讓行人,沒斑馬線要讓,有斑馬線路口也要讓,突然停下來被後面檢
舉
: 驟然停車,罰的比不讓行人還多,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停的意思嗎?文中還抱怨事
發
: 後1個多月才收到罰單,「可以推薦一下可以保存一個月的行車記錄器跟記憶卡嗎?」
: 對此,開出罰單的中山分局今天指出,車主是在今年11月3日晚上駕車行經台北市合江
街
: 附近,當時員警根據檢舉人附上的影像,發現該車被其他車輛鳴按喇叭示警後,仍驟停
於
: 車道下客,並於再起駛前行時仍數度煞停,同仁從嚴審核,因此開出「非遇突發狀況,
在
: 車道中任意暫停」的2萬4千元罰單。
: 不過,被罰車主事後提出申覆,經警方重新檢視相關影像,發現該車當時車行速度不快
,
: 且前方路口確實有行人通行,因此認定車主並非惡意停煞,因此從寬認定,決定撤銷罰
單
: 。
: 警方呼籲,在車道中驟停上下客仍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呼籲駕駛
人
: 非遇突發狀況,切勿於車道中暫停或驟停,避免後方車輛追撞,以維交通安全。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這案例超扯,其實某些人就是靠檢舉成案時間跟案發當日有時間差,
: 你行車紀錄器又未必保留這麼久來偷偷搞你,這種案例是一個都不該有,
: 如果申訴再多幾個案例,我贊成為了這個而直接限縮檢舉,除非檢舉者錯殺也被罰錢.
我想問一下,
如果打方向燈靠右後打雙黃讓乘客下車,
這樣算不算驟停?
違規在先實在沒啥好說的,
但罰900跟罰2萬4差很多的呀~
驟停是突然停止,
我這是有預先告知並緩慢靠右的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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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52.2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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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11蹲點應該能撈到一堆汽機車。
開這條真的腦子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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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mputerqqq (223.139.252.211 臺灣), 12/11/2023 16: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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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爲這才是被判驟停的主因。
※ 編輯: computerqqq (223.137.225.22 臺灣), 12/11/2023 20:31:4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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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