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外行人路權最大

看板car作者 (霜魚)時間1年前 (2022/12/07 14:17), 1年前編輯推噓1(1016)
留言17則, 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14 (看更多)
: 台灣現況大家都知道了, : 有些人可能會說禮讓從自己做起,這肯定是沒錯的, : 但現實面是一個路口有雙向,背後可能還有機車, : 如果到一個無號誌路口等行人先過, : 有可能對向車子沒讓,或是後面的機車又要從旁邊鑽, : 這樣行人根本不可能過,你停在那邊就變成交通阻塞而已, 真心覺得這裡需要被釐清一下 建立在正確停讓的前提下 一個方向的駕駛停下讓行人先過 對向的駕駛不停讓,造成行人不敢通過,進而阻塞路口 那"變成交通阻塞"到底是誰的問題? 說"你停在那邊就變成交通阻塞而已"當然沒錯 但隱含的意思會讓停讓者反而需要擔負莫須有的罪名 每次看到在討論(爭論?)停讓的問題,看到這種說法都有點無言 感覺責任歸屬整個被顛倒 : 這就是最大的困難點,要到多數人懂得禮讓才有解。 : 另外關於綠燈右轉禮讓行人的部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225.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0393850.A.AFA.html

12/07 14:21, 1年前 , 1F
沒人說那個意思是停讓的人有罪名 單純描述事實而已
12/07 14:21, 1F

12/07 14:21, 1年前 , 2F
你想太多了
12/07 14:21, 2F
我說了是隱含意思,搞不好說的人根本沒想過 這種語法暗示著只有停讓者可以選擇他的行動 而他的行動與否決定了阻塞與否 那最直接的想法不就是"他不動=他選擇造成大家阻塞"嗎? 當然願意深入一點的想,就可以避開這種直覺上的錯誤 但一般人沒那麼理性 如果是這樣,我想可以換個更好的說法 另外我說的狀況是有些"反對停讓行人"者的發言 帶入他的觀點,應該真的就是讓停讓者負擔這個罪名吧 ※ 編輯: frostyfish (211.20.225.247 臺灣), 12/07/2022 14:28:05 ※ 編輯: frostyfish (211.20.225.247 臺灣), 12/07/2022 14:36:00

12/07 14:36, 1年前 , 3F
用禮讓行人會阻塞交通當理由的人不知道怎麼看待停等
12/07 14:36, 3F

12/07 14:36, 1年前 , 4F
紅燈造成的車流停滯,不過我更大程度的認為他們只是
12/07 14:36, 4F

12/07 14:36, 1年前 , 5F
不把行人看待成交通的一部分
12/07 14:36, 5F

12/07 14:52, 1年前 , 6F
他們只是自私無知又不願意思考
12/07 14:52, 6F

12/07 15:18, 1年前 , 7F
正確的觀念是因為禮讓行人而造成必須多等兩個紅燈
12/07 15:18, 7F

12/07 15:18, 1年前 , 8F
不叫做阻塞交通,而是正常交通,這次過不去就等下
12/07 15:18, 8F

12/07 15:18, 1年前 , 9F
次唄,只有滿腦子消滅前車跟行人的自私駕駛才會覺
12/07 15:18, 9F

12/07 15:18, 1年前 , 10F
得阻塞交通,但在台灣自私駕駛居多,所以才會覺得
12/07 15:18, 10F

12/07 15:18, 1年前 , 11F
行人不應該過馬路,擋到汽車左右轉就是不行。酒駕
12/07 15:18, 11F

12/07 15:19, 1年前 , 12F
問題也是一樣,我還能開車而且是開我自己的車,為
12/07 15:19, 12F

12/07 15:19, 1年前 , 13F
啥不行?你政府要付錢讓我坐計程車或找代駕嗎?聚
12/07 15:19, 13F

12/07 15:19, 1年前 , 14F
個餐唱完歌不能開自己車回家很麻煩又浪費時間,立
12/07 15:19, 14F

12/07 15:19, 1年前 , 15F
法禁止酒駕根本就是擾民!要禮讓行人也是擾民!不
12/07 15:19, 15F

12/07 15:19, 1年前 , 16F
能違停更是擾民!我車子買來踩油門就能跑這麼快,
12/07 15:19, 16F

12/07 15:19, 1年前 , 17F
你限個屁速?擾民!
12/07 15:19, 17F
文章代碼(AID): #1Za2_whw (ca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Za2_whw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