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童放學斑馬線「遭遊覽車撞倒」 

看板car作者時間1年前 (2022/12/05 14:46), 1年前編輯推噓11(13230)
留言45則, 1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AirCondition (MJ<<<冷氣)》之銘言: : 各位兄台, : 我也認同教育無法立竿見影解決問題, : 但是必須現在同步去做, : 一直因為沒辦法馬上解決而不去做, : 那再過100年這批人都死光了還是一樣。 : 針對處罰我覺得可以改善, : 但我建議可以反過來降低罰鍰金額, : 但利用科技執法,提高執法頻率, : 我這邊稱他為教育性執法。 : 實務上來說可以在規定裡面增訂以科技執法執行的罰鍰,另訂一個教育性執法價目表。 : 但實際由民眾檢舉、警察執法的價碼不變 : : 例如未依標線行駛來說, : 可以的話在每個雙向四線道的路口去抓, : (前提還是要路口設計沒有陷阱) : 大量的抓,但一次只罰200, : 用罰單教育用路人, : 抓久了繳久了大家轉彎自然會養成習慣, : 而不是心存僥倖不會被抓到, : 等被抓到再來幹譙政府搶錢。 就算是用科技執法,每一張罰單開出來都有這些成本: 人工審核 (承辦人員薪資) 製單 (承辦人員薪資、紙張) 郵寄 (信封、郵寄費用) 繳費服務費 (超商、銀行等金流成本) 如果被處罰人不服還會有這些成本: 申訴 (承辦人員薪資) 官司 (律師費、敗訴負擔等) 如果被處罰人拒不繳納除了收不到罰鍰之外,還要加上執行署追討的成本 這些成本算一算,如果罰金低於成本就不可行了 罰一張賠一張,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自己繳的稅金浪費在這種地方 我是不願意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0.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0222783.A.6A1.html ※ 編輯: HuangTzHuan (140.112.30.33 臺灣), 12/05/2022 14:46:50

12/05 14:49, 1年前 , 1F
那拉高罰緩不就好了
12/05 14:49, 1F

12/05 15:00, 1年前 , 2F
這早就算過了 罰單還是穩賺不賠
12/05 15:00, 2F

12/05 15:01, 1年前 , 3F
很多都批次作業的 擔心這個真的是多慮了
12/05 15:01, 3F
不是這樣說吧,前面提出要降低罰鍰,他也只舉了降到 200 的例子 我也沒說 200 就比成本高,我只是說若低於成本就不可行 難道降到十元還高於成本嗎?沒有什麼是穩賺不賠的吧

12/05 15:02, 1年前 , 4F
連遠通那種都可以辦到 不用煩惱這個啦
12/05 15:02, 4F
遠通的狀況不太一樣吧,ETC 對於正確性的要求不見得要這麼高 所以遠通可以完全自動化作業,罰單我不覺得能免去人工審核 再來製單都會附照片,這部份我也不覺得能完全自動化

12/05 15:10, 1年前 , 5F
...這討論很多次了,罰單很賺
12/05 15:10, 5F

12/05 15:12, 1年前 , 6F
…討論的初衷不是為了給大家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嗎?
12/05 15:12, 6F

12/05 15:20, 1年前 , 7F
說實話,納稅錢本來就不是繳來賺錢的啊
12/05 15:20, 7F

12/05 15:21, 1年前 , 8F
照你邏輯比較偏僻的地區就不用鋪路蓋路燈了吧
12/05 15:21, 8F

12/05 15:21, 1年前 , 9F
免費出入的圖書館跟活動中心也不用蓋了,賠錢貨
12/05 15:21, 9F
不是吧,你超譯了吧 我不想浪費稅金在「用高於成本的罰鍰來處罰違規的人」 不代表我覺得路不用舖、燈不用蓋 這邏輯完全不同 TCdogmeat 和 w9 兩位說這討論很多次了 但我其實從政府公告的各項統計沒找到相關的資料 (我也不是很認真在找啦) 不知是否可提供討論的連結讓我參考?謝謝。

12/05 15:22, 1年前 , 10F
這社會自私的很多 如果前面過馬路的是自己父母或小
12/05 15:22, 10F

12/05 15:22, 1年前 , 11F
孩 違規仔、飆仔還會這樣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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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5:23, 1年前 , 12F
基本上 連交通規則都不遵守、整天路上逼車輸贏的 人
12/05 15:23, 12F

12/05 15:23, 1年前 , 13F
品道德是什麼德性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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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5:31, 1年前 , 14F
我願意,比看不見的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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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uangTzHuan (140.112.30.33 臺灣), 12/05/2022 15:58:31

12/05 16:12, 1年前 , 15F
這沒有超譯啊,退一萬步來說,即使罰鍰收入真的高於
12/05 16:12, 15F

12/05 16:13, 1年前 , 16F
成本,那追歸基本,處罰違規的目的是什麼?
12/05 16:13, 16F

12/05 16:14, 1年前 , 17F
不就是增進人們的用路品質嗎?
12/05 16:14, 17F

12/05 16:15, 1年前 , 18F
按你的邏輯,無法self-sustaining的懲罰機制不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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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16, 1年前 , 19F
在,不就彰顯了你的價值觀與我前面舉的例子同向嗎
12/05 16:16, 19F

12/05 16:17, 1年前 , 20F
為了增進全體用路品質,納稅人付出相對的成本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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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18, 1年前 , 21F
的吧,但你覺得這不值得多花錢,必需要靠懲罰系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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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18, 1年前 , 22F
體把錢賺回來才可以接受
12/05 16:18, 22F

12/05 16:19, 1年前 , 23F
以上理解沒錯吧?
12/05 16:19, 23F
完全錯了。前面有人提出要把罰鍰降低 我從另一個角度說明罰鍰降低 (尤其低於成本) 不可行。 我什麼時候說懲罰機制一定要 self-sustaining? 在已經有現有罰款機制的情況下,我說明不可行的是試圖將罰鍰降低 (到低於成本) 其它你的推論我可沒說,那就是超譯。 有個偏鄉已經有一間普通醫院,有人提出要在那裡再蓋一間醫學中心 我說如果偏鄉的需求不足以支撐醫學中心的話不可行 然後你說「照你的邏輯偏鄉都不該蓋醫院囉」 你覺得這沒有超譯嗎? 另外,既然你都回頭推文了, 還是麻煩你提供給我所謂「...這討論很多次了,罰單很賺」的參考資料吧 我真的很想知道,但我從來沒找到過相關資訊

12/05 16:22, 1年前 , 24F
成本高於收入*
12/05 16:22, 24F

12/05 16:36, 1年前 , 25F
罰單也要跟著通膨調整,不然太便宜了
12/05 16:36, 25F

12/05 16:39, 1年前 , 26F
沒錯,是要有成本的概念,但別忘了罰單的初衷是什
12/05 16:39, 26F

12/05 16:39, 1年前 , 27F
麼,符合成本只是一個永續經營的條件,消除違規才
12/05 16:39, 27F

12/05 16:39, 1年前 , 28F
是目的
12/05 16:39, 28F
除非能證明 (或某種程度說明) 現有的罰鍰降到低於成本才更能達到目的 不然試圖要降低罰鍰到低於成本在我看來就是不合理不可行。

12/05 17:10, 1年前 , 29F
還能講成本就代表罰太輕了啊
12/05 17:10, 29F

12/05 18:03, 1年前 , 30F
供三小喔 你罰單是開來賺錢還是改進用路品質? 你
12/05 18:03, 30F

12/05 18:03, 1年前 , 31F
每張罰單虧幾百但設立這個罰單拯救了某個人的生命
12/05 18:03, 31F

12/05 18:03, 1年前 , 32F
他後面繳的稅金要不要算收益?
12/05 18:03, 32F
你才在供三小,我什麼時候說罰單是開來賺錢? 前面有人提出要把罰鍰降低,我從另一個角度說明罰鍰降低 (尤其低於成本) 不可行。 你能證明罰鍰降低到低於成本「才能」改進用路品質,原本的罰鍰不行 那我也可以接受啊

12/05 18:03, 1年前 , 33F
600~1,800改成6,000~18,000,嚴重超速的24,000變成
12/05 18:03, 33F

12/05 18:04, 1年前 , 34F
240,000,就看哪個財富自由的勇者還敢不守法囉。
12/05 18:04, 34F

12/05 18:04, 1年前 , 35F
文明是教育出來的,秩序是懲罰出來的,學學日本。
12/05 18:04, 35F
我贊成啊,我說的是罰鍰降低 (甚至低於成本) 不可行 提高我可沒說不可行

12/05 18:05, 1年前 , 36F
等你的爸媽被撞飛了 你就不覺得浪費稅金啦
12/05 18:05, 36F
我不知道你講這句是想表達什麼?請你解釋一下。

12/05 18:25, 1年前 , 37F
這些公務人員不開罰單也是要領薪水,多開也是領一
12/05 18:25, 37F

12/05 18:25, 1年前 , 38F
樣的薪水,多開一張罰單,沒有增加任何人員的薪水
12/05 18:25, 38F
不是這樣,承辦人的工時是固定的 假設開一罰單要 5 分鐘,一天 8 小時就是只能開 96 張罰單。 所以一張罰單需要承辦人員的薪資成本多少這是可以精算出來的 絕不是多開一張沒有增加成本。

12/05 19:25, 1年前 , 39F
多學學對岸多用科技執法吧
12/05 19:25, 39F
如果整個過程都全自動化,那成本當然可以降到只有印刷費用及郵資。 但只要中間有人工介入,就會有額外的成本。那跟是否用科技執法無關 重點還是現在整個舉發過程到底人工介入多少,成本多少 前面有人宣稱這討論過了 不過我還沒看到有人能提供給我參考資料 我真的很想知道現在這整個舉發的制度每個環節成本精算出來是多少

12/05 20:05, 1年前 , 40F
政府想不想導正而已啦,給條子專職抓違規,難道一天
12/05 20:05, 40F

12/05 20:05, 1年前 , 41F
開不到5千元?
12/05 20:05, 41F

12/05 20:08, 1年前 , 42F
跟一般員警切開,人員掛在交通隊上有很難嗎
12/05 20:08, 42F

12/05 21:38, 1年前 , 43F
你覺得你繳很多稅有貢獻嗎?別這樣想。人命無價的
12/05 21:38, 43F
我不知道你回這句話想表達什麼? 前面有人提出要把罰鍰降低,我從另一個角度說明罰鍰降低 (尤其低於成本) 不可行。 你可以贊成我的看法,也可以反對我的看法 (但請你說明為什麼) 你回這一句話是想說什麼? ※ 編輯: HuangTzHuan (140.112.30.33 臺灣), 12/06/2022 00:32:22

12/06 17:36, 1年前 , 44F
到底為什麼只看成本跟收益,人命跟錢比起來哪個重要
12/06 17:36, 44F
又一個超譯仔,誰「只」看成本跟收益?誰跟你說錢比人命重要? ※ 編輯: HuangTzHuan (140.112.30.33 臺灣), 12/07/2022 08:35:21

12/07 12:20, 1年前 , 45F
你自己的,說罰金低於成本是浪費錢的行為
12/07 12:20, 45F
前面有人提出要把罰鍰降低,我從另一個角度說明罰鍰降低 (尤其低於成本) 不可行。 你不證明罰鍰降低 (甚至低於成本) 有比原本好就想降低,這不是浪費錢是什麼? ※ 編輯: HuangTzHuan (140.112.30.33 臺灣), 12/07/2022 15: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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