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機車族社團怎麼那麼仇視四輪已刪文

看板car作者 (Sesang)時間1年前 (2022/07/11 17:37), 1年前編輯推噓9(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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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的人永不開車,開車的人永不騎車嗎? 在華國腦死的道路規劃之下,二輪、四輪都是被害者,實在不懂那些二輪社團, 抱著什麼心態仇視四輪,弱弱相殘的結果就是沒有共識,沒有共識則不會改變, 難道這是二輪的愛車人士,想要的結果? 感性而言,他們越仇視四輪,我越想看到他們上不了國道,恨得牙癢癢的樣子; 但是理性來說,我認為道路必須平權華腦必須揚棄台灣必須國際,不該再拿 「國情不同」當作搪塞進步訴求的狗屁藉口。 若台灣政府開始追求道路平權,絕對是重大變革,對應的配套措施也會非常複雜 ,至少涉及下面幾點: 1. 一般道路的內側車道,跟進全面解禁普通重型通行,並廢止機車兩段式左轉? 2. E-Tag是否能完美偵測大型重機? 3. 發生事故時,「應注意而未注意」是否定義得更加具體明確或乾脆廢止? 4. 承上,改為「無違規者無肇責」,刑事免責,民事免賠? 5. 道路平權,軟硬體設施皆須大幅變更,一次到位或分階段實施? 6. 分階段實施,以華國交通官員還在纏足的習性,87%機率會是一條一條開放? 7. 承上,如何明確標示,避免騎士「超前部署」誤闖尚未開放的路線? 此外,大半夜退檔拉轉的行為非常不OK,噪音科技執法目前仍有許多技術問題, 無論幾輪都應自律,KOL們似乎不太探討這一塊,讓保守人士逮到藉口,將拉轉 擾民歸咎於重機,無視「猴子不分幾輪」的事實,或許,道路平權的支持者們, 可將高度上升到「交通革命」,主張國內用路環境師法日韓歐,不侷限於「重機 上國道」,更有機會達成訴求,還能帶來惠及行人、自行車及自動車的戰果。 每當任何進步訴求被提出,必有保守人士害怕改變,找盡理由批鬥改革派,此時 改革派要是陷入與保守人士的罵戰,反而正中下懷。積極拉攏政壇現有力量,並 保留發展NGO或黨派的潛能,始終直指問題,我想會比「出征」更能取得勝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74.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57532245.A.7A9.html

07/11 17:44, 1年前 , 1F
3.4我覺得很重要,目前台灣就是只要有出事很難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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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44, 1年前 , 2F
而退,有不少案例都是正常很難反應而且也沒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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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44, 1年前 , 3F
一樣應注意而未注意,然而重機在高速公路上出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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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44, 1年前 , 4F
死亡率就是會比汽車高很多,血流成河是不至於,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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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目前法制下一定會多不少無辜吃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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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45, 1年前 , 6F
的駕駛
07/11 17:45, 6F
法律的每個定義,應該像程式語言一樣客觀精確,要有絕對的判定標準,並緊縮相對 的判定彈性。「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滿滿心證空間的霸王條款,讓法規形同被開了 重大漏洞,「無違規仍注意路況,積極避免事故」只能是道德標準,不應無限上綱。 華國這種道德入法化的做法,跟早年背信要坐牢,以及婚姻的第三者有罪一樣荒謬。

07/11 17:53, 1年前 , 7F
推,猴子不分輪數,違規者一律開單告發。如開頭所
07/11 17:53, 7F

07/11 17:53, 1年前 , 8F
提,開車與騎車並不互斥,推動道路平權,提供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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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53, 1年前 , 9F
人可自行依道路狀況、天氣與使用需求自行評估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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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53, 1年前 , 10F
的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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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54, 1年前 , 11F
當然所謂的傷亡風險,經過一段時間的開放,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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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55, 1年前 , 12F
、主管機關甚至保險機構就會會有經驗可供依循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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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55, 1年前 , 13F
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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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即使真要考慮「國情」,同屬東亞,同樣地狹人稠的日本,或者通過30國驗證 的歐盟規範,難道不值得參考嗎?我們「好想贏」的韓國,連車牌風格都歐盟化了。 凡事起頭難,擬訂完整的改革目標、進度及手段,付諸實施後,自然形成台灣本身的 各項統計資料,供主管機關作為後續改善設計的參考,這才是真正的「國情不同」。

07/11 18:25, 1年前 , 14F
明明大家都是華國體制下的受害者 一年要死三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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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25, 1年前 , 15F
在那邊吵二輪四輪真的很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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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圈圈很舒適,卻幹不了大事,網路論戰五五波的議題,對政客來說不值得收割。

07/11 18:26, 1年前 , 16F
台灣的駕照可以無痛換成國際駕照,但用台灣的騎法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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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26, 1年前 , 17F
辦法在大部分國家正常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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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生之年不會看到低端人口把攔車砸車,住宅區拉轉,路口被關門還要鬼切硬鑽 這些花樣,被帶到先進國丟人現眼,那樣我出國再也不敢自稱台灣人。

07/11 19:06, 1年前 , 18F
一直漏掉「能注意」的要件是?
07/11 19:06, 18F
抱歉漏了,但加上「能注意」仍不明確,單純以有無違規進行判定最妥當簡單。

07/11 19:15, 1年前 , 19F
過失的要件是違反注意義務,也就是「應注意、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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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16, 1年前 , 20F
意而未注意」 在這裡的內容大概是,用路人都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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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16, 1年前 , 21F
的注意義務在,比如注意車前狀況、轉彎前要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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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16, 1年前 , 22F
燈和看後照鏡、禮讓行人、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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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項只要強制規範並設置罰則,若未落實上述行為而肇事,就不算「應注意、能注 意而未注意」,而是罪證確鑿的違規肇事,需要負擔肇責了。

07/11 19:17, 1年前 , 23F
多數人可能擔心「要是重機在我面前摔車,我壓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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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17, 1年前 , 24F
我會不會被判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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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比較紅的是「山路盲彎,對向車輛跨越雙黃線遭守法駕駛撞死」,現場調查後 ,就能以「因自身危險駕駛致意外死亡」結案,搞到起訴沒死的守法方,不僅浪費司 法資源,讓守法用路人無所適從,更讓違規魔人心存僥倖「反正別人會注意路況」, 個人認為這樣有點本末倒置了。

07/11 19:18, 1年前 , 25F
不管是平面道路或是高速公路,駕駛都應該和前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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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18, 1年前 , 26F
離能即時煞停的距離,這就是駕駛人的注意義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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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18, 1年前 , 27F
是因為你沒有保持安全車距造成他人死亡,被判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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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19, 1年前 , 28F
致死應該很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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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例子更常遇到的情況是,猴子從守法駕駛的車輛斜前方鬼切,一旦猴子車技拙劣 或車輛失控,致後方車輛閃避不及撞上,光憑「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進行判定 ,每位刑警、勘驗人員、檢察官和法官皆有不同的心證,若讓猴子為自己的愚蠢負起 全責,無論出於大眾對正義的期待或對交通秩序的堅持,都能有正面影響。

07/11 19:20, 1年前 , 29F
那些說想廢過失致死或是修法廢除應注意能注意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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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20, 1年前 , 30F
注意的,不是曾經有遇到法學素養不夠的警察導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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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20, 1年前 , 31F
己概念錯誤,不然就只是想趁機用交通工具殺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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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都是前者吧,台灣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移動式神主牌或飆仔,倒楣被他們 碰撞,不只要關還要賠,這樣的法律,是在維持正義還是秩序,抑或兩者皆無?

07/11 20:22, 1年前 , 32F
盲彎和鬼切的例子都很可能落入你之前所忽略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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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22, 1年前 , 33F
注意」的要件 常見的判斷方法是 計算意外(你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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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22, 1年前 , 34F
的機車危險駕駛)出現的時間以及駕駛能夠反應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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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22, 1年前 , 35F
間以及即時踩煞車是否能防止死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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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一塊我會覺得,違規者撞上守法者,其實不需要探討守法者能不能安全煞停, 違規者將自身與他人的安全用路權利置之腦後,國家為此追究守法者的肇責,簡直像 在設有告示牌的危險水域戲水淹死卻要求國賠,或不戴口罩接近急診篩檢站結果確診 死於重症還想告醫院一樣不合理。

07/11 20:27, 1年前 , 36F
回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部分,行車難免會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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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27, 1年前 , 37F
三寶,若自己已經盡注意義務卻無法防止結果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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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27, 1年前 , 38F
為什麼要怕自己被關? 檢察官不需要有100%有罪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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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28, 1年前 , 39F
才能起訴,但法官(理論上)會公正審判,到這個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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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28, 1年前 , 40F
次的話,與其說您不相信機車騎士,不如說您不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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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28, 1年前 , 41F
灣司法。那就不是路權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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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台灣司法,這個說法正確XDDD 但我不認為守法者有避免三寶肇事的義務,感覺像預先為三寶找好藉口一樣。

07/11 20:45, 1年前 , 42F
我騎車我也不想廢止兩段式左轉..
07/11 20:45, 42F
廢兩段式左轉可以分階段推動,從強制兩段改成不強制兩段,再從單線道、雙線道、 三線道、四線道、…逐步達成完全廢止,急於一次到位,恐怕在短時間內造成事故率 上升,畢竟兩段式左轉是台灣人依法養成的習慣,積習已久,需要時間才能戒斷。

07/11 21:05, 1年前 , 43F
3、4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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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1:06, 1年前 , 44F
學不會直接左轉的人根本不該有機車駕照
07/11 21:06, 44F
責任在於華國交通部門,連轉彎前關門都沒寫進法規,如何指望依靠「用路潛規則」 ,就讓汽機車駕駛學會正確的左右轉流程?

07/11 21:48, 1年前 , 45F
台灣刁民理由最多了
07/11 21:48, 45F
定義不清的典章制度,是培養刁民的溫床,漏洞太多又難以服人。 ※ 編輯: Tahuiyuan (36.224.74.236 臺灣), 07/11/2022 23:44:38

07/12 03:27, 1年前 , 46F
為何是華腦不是台腦? 現在有人自認是中國人嗎
07/12 03:27, 46F

07/12 05:59, 1年前 , 47F
應該解除禁行機車,應要改成非強制待轉,讓想待轉
07/12 05:59, 47F

07/12 05:59, 1年前 , 48F
的去待轉道,開放直接左轉
07/12 05:59, 48F

07/12 06:00, 1年前 , 49F
車速車向分流比車種分流要來的好多了
07/12 06:00, 49F

07/12 08:11, 1年前 , 50F
駕駛訓練砍掉重練 駕照全面回收重考 隔熱紙全部撕
07/12 08:11, 50F

07/12 08:11, 1年前 , 51F
掉 道路標線改制才有救了吧
07/12 08:11, 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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