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是單車道嗎?能否右側超車?

看板car作者 (呆呆)時間4年前 (2021/10/10 04:03), 4年前編輯推噓1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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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是一個車道,一個很大的車道 Q2Q3: 1.綠色三菱不能超車,不論左右不論是否停等紅燈,汽車都不能車道分割 2.若是大型重機呢? case1 大家停等紅燈:可以車道分割、左側超車 case2 非紅燈: 不管塞車或是通暢,不能車道分割,兩側不能超車 3.普通重型機車 不論紅綠燈,可以車道分割,可以左側超車 以上都是理論,非實務 理論的意思是可能這樣行車的人很少, 但當你發生事故的時候,正常的警察會幫你釐清的觀念 ※ 引述《cateye0429 (cateye)》之銘言: : 版友們好 : 我在圖中綠色三菱的位子被另一台車從右方機車的位子超車 : 對方左車尾撞到我右前方車頭 : https://i.imgur.com/4NXkcPy.jpg
: 這條路右邊的車道很寬,有包含公車停車格的空間 : 這樣的車道算是一個車道嗎? : 如果是,撞我的車是不是根本不能超我的車阿? : 如果不是,這樣的車道是可以兩台車並行的嗎? : 希望知道的人可以教教我,我很好奇,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87.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33809791.A.DB9.html

10/10 07:05, 4年前 , 1F
說真的沒有影片佐證 很難還原/要右轉我會靠右貼著
10/10 07:05, 1F

10/10 08:19, 4年前 , 2F
法規哪有禁止車道分割 只有高快速公路才有
10/10 08:19, 2F
汽車本來就嚴格禁止, 大重路權視同汽車,本有模糊地帶,車友提起行政訴訟已被駁回, 網路上例子很多,警察很少主動逕行舉發,不代表這個行為是合法合理的

10/10 08:38, 4年前 , 3F
一般道路也不要吧,夠窄了還玩side by 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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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8:42, 4年前 , 4F
有違停還要擠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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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9:19, 4年前 , 5F
我在中央、中國、東名高速公路都是右側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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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6, 4年前 , 6F
並沒有禁止,只要是汽車分類下的相關規定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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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32, 4年前 , 7F
汽車依照哪一條規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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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35, 4年前 , 8F
禁止車道分割的規定從來都是規定路段而不是車種
10/10 12:35, 8F
先看清楚我列出的各種狀況吧 和車種是有關係的,停等紅燈時,大重可以鑽到前面去,汽車不行 這點就是兩者不同之處

10/10 12:56, 4年前 , 9F
機車可以切割 是因為車流順暢 不然機車要怎麼去停
10/10 12:56, 9F

10/10 12:57, 4年前 , 10F
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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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57, 4年前 , 11F
所以是哪一條法律規定出這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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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57, 4年前 , 12F
不能切割的話 停等區前都雙白耶
10/10 12:57, 12F
不矛盾啊 只有機車能進停等區 且不分紅綠燈時都可以切割過去 我開始懷疑我排版有問題了,我覺得你應該不會看錯才對

10/10 13:00, 4年前 , 13F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寫明是汽車駕駛人
10/10 13:00, 13F

10/10 13:00, 4年前 , 14F
其中汽車依照第3條第八項是包含機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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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3:03, 4年前 , 15F
再補充45條的單車道是指該路段僅具有一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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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3:04, 4年前 , 16F
大概是原文推文中LeeFrank講的那種路段
10/10 13:04, 16F
尊重你的意見,建議你回一篇,以免斷章取義又斷章取義,流傳出去就更多差勁用路人

10/10 13:29, 4年前 , 17F
跟車種無關
10/10 13:29, 17F
我能理解你希望是這樣解讀,但實務上就是你這樣做就等著被罰, 就像禁行機車一樣,我不贊同,但我看到有人騎那鳥樣不好檢舉就檢舉這條

10/10 13:38, 4年前 , 18F
但並沒有法條可以罰
10/10 13:38, 18F
車友已經被另外的車友檢舉了,友站你應該有follow到呀? 後續行政訴訟也被駁回,還是有新的集數我漏了,請幫我補完,感恩! ※ 編輯: canlest (220.136.87.50 臺灣), 10/10/2021 13:43:09

10/10 13:53, 4年前 , 19F
某跨丟,要不變羅生門
10/10 13:53, 19F

10/10 14:04, 4年前 , 20F
那就找尋行車安全荷包也安全的方式吧@@
10/10 14:04, 20F

10/10 20:16, 4年前 , 21F
檢舉一堆四輪併行都沒過
10/10 20:16, 21F
文章代碼(AID): #1XOVL_sv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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