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車禍肇事原因排名

看板car作者 (鬼艾倫)時間6年前 (2020/01/22 10:04), 6年前編輯推噓11(13217)
留言32則, 1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11 (看更多)
先感謝分享該資訊,但看這節錄的同時,我腦海也出現不少疑惑, 於是我前往警政署想看看原始報告.... 先講結論: 這是高中生的暑假作業嗎?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 這裡附上連結讓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 https://reurl.cc/xDr2kb 我有一些問題,不曉得廣大的高能板友能否幫忙解惑: 1. 報告中提到的肇事原因 = 肇事主因?肇事責任>50%,就歸類在此項? 如果是一方未依規定讓車(排名第一),另一方轉彎不當(排名第三), 只會計次其中一項? 再者,如果一方未依規定讓車又酒後駕車,那要算在哪一項上面? 2. 節錄: 另觀察「行人(或乘客)疏失」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33 件(占 50.00%)最多。 利用上述第1點的邏輯,這行人疏失是主要肇事原因?又是怎麼判定的? 我看完報告以後,還是滿頭問號... 更別提沒有什麼實質解決的方案了,除了宣導,還是宣導。 -- Sent from your girlfire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7.214.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79658673.A.0AE.html

01/22 10:10, 6年前 , 1F
版友啦 幹
01/22 10:10, 1F

01/22 10:11, 6年前 , 2F
所以從肇事主因多的違規用力宣導有何問題?
01/22 10:11, 2F
這句話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我挑戰的是他分析的方式, 如果不夠公正,那要怎麼確保他們因應措施是合宜的? 更遑論宣導幾十年了,成效真的有彰顯嗎....

01/22 10:11, 6年前 , 3F
你對條子的做研究能力不要要求太高啦
01/22 10:11, 3F

01/22 10:12, 6年前 , 4F
板啦==
01/22 10:12, 4F
阿罵咧~我還特地選字了,結果按下ENTER就給我走鐘!!

01/22 10:13, 6年前 , 5F
便宜行事啦..不意外 這些統計都是呵呵
01/22 10:13, 5F

01/22 10:13, 6年前 , 6F
那報告都是從初研表來的阿 不然哩
01/22 10:13, 6F

01/22 10:13, 6年前 , 7F
有人沒看過初研表嗎???
01/22 10:13, 7F
蛤,但是初判表只是一個比較rough的判定不是嗎? 用這個初判表去做一個這樣大數據分析,出來的結論,可信度會很高嗎...?

01/22 10:16, 6年前 , 8F
對於禮讓斑馬線行人這點條子真的不遺餘力XDDD
01/22 10:16, 8F

01/22 10:19, 6年前 , 9F
初判表是rough的判定???道車鑑會肇因也是這樣判定
01/22 10:19, 9F

01/22 10:19, 6年前 , 10F
你真的有看過車禍事禍事故的鑑定報告嗎??
01/22 10:19, 10F
初判表示警方依照場地測量跟雙方口供,所提供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對吧? 初判表也不能拿來當作法院上面的依據。 真正詳細的應該是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才能拿給法官看的。

01/22 10:28, 6年前 , 11F
車鑑會也是用初研表的資料來做分析啦 你以為csi?
01/22 10:28, 11F

01/22 10:29, 6年前 , 12F
只是內容分析文字多一點 但是主次因還是依照初研表
01/22 10:29, 12F

01/22 10:29, 6年前 , 13F
的認定種類為基準而已
01/22 10:29, 13F
那這樣的話,還是一樣回到我的問題: 如果一方未依規定讓車又超速,那要算在哪一項上面? 警方提供的初判表...怎麼判定超速...都馬是疑似超速,而且來源是口供... 也就是這樣我實在質疑他這種報告的可信度,因為沒啥研究基礎啊@@q ※ 編輯: stillcolor (122.147.214.186 臺灣), 01/22/2020 10:33:55

01/22 10:35, 6年前 , 14F
你講的情況當然是寫 未依規定讓車好嗎
01/22 10:35, 14F

01/22 10:36, 6年前 , 15F
01/22 10:36, 15F

01/22 10:36, 6年前 , 16F
你應該讓車的意思就是你應該停下來跟超速沒因果關係
01/22 10:36, 16F
你說得有道理,那我們把例子改為未依規定讓車又酒駕, 那這個時候要算在哪一項裡面???

01/22 10:49, 6年前 , 17F
酒駕會複雜一點是在 酒駕超過一定數據未被認為無法
01/22 10:49, 17F

01/22 10:49, 6年前 , 18F
安全駕駛,除非駕駛另外去舉證自己能安全駕駛
01/22 10:49, 18F

01/22 10:50, 6年前 , 19F
不然酒駕就會直接被認為是肇事主因 假如你是肇事方
01/22 10:50, 19F
登愣!那就對了啊,就印證了我的存疑, 他這份報告的資料來源,基本上就存在自由心證或是模凌兩可的認定, 那做完統計出來的報告,這....真的讓我難以信服欸~

01/22 11:00, 6年前 , 20F
哪來的自由心證????
01/22 11:00, 20F

01/22 11:01, 6年前 , 21F
都是客觀原因來 還模擬兩可
01/22 11:01, 21F

01/22 11:38, 6年前 , 22F
酒駕有酒測
01/22 11:38, 22F

01/22 11:53, 6年前 , 23F
我用自由心證好像不太妥當...我的重點在於我們無從
01/22 11:53, 23F

01/22 11:53, 6年前 , 24F
得知它初判表會載明哪個為主因,且該主因也沒有法律
01/22 11:53, 24F

01/22 11:54, 6年前 , 25F
效用,那這種raw data我認為拿來分析又作為報告,是
01/22 11:54, 25F

01/22 11:54, 6年前 , 26F
有疑慮的
01/22 11:54, 26F

01/22 12:28, 6年前 , 27F
他們無法理解你的質疑,數據來源有問題,造成結論
01/22 12:28, 27F

01/22 12:29, 6年前 , 28F
有問題
01/22 12:29, 28F
感謝你的理解QQ

01/22 12:42, 6年前 , 29F
佩服你. 我連看完都懶. 這種文章隨便google都有
01/22 12:42, 29F

01/22 14:04, 6年前 , 30F
你跟他認真XDD
01/22 14:04, 30F

01/22 14:51, 6年前 , 31F
就單純統計你鞭的點都沒意思
01/22 14:51, 31F

01/22 14:54, 6年前 , 32F
統計類論文不就這樣 大方向抓出來還要被酸細節
01/22 14:54, 32F
你如果仔細看我的內容,應該不會覺得我在酸什麼東西吧? 我只是產生疑問,並提出問題, 如果有神人可以回答我的那兩個問題,那才是我所追求的啊.... ※ 編輯: stillcolor (122.147.214.186 臺灣), 01/22/2020 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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