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住「超跑特區」壓力山大!不買保險只怕賠一輩子

看板car作者 (高雄是個好地方)時間4年前 (2019/12/13 20:26), 4年前編輯推噓8(8019)
留言27則, 1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結論: a. 超額保險可幫賠人及非豪車之物體,不可把買超額的費用完全賴在豪車上 b. 喊豪車保費豪車付的朋友們,你們也該去主張求償會超出均值的用路人去自行負擔多出的保費。 c. 鄉民推崇的富人開老舊車,甚至機車腳踏車,依照超跑是碰瓷的邏輯,這群富人也是碰瓷,主張超跑是碰瓷的朋友們該譴責之。 a.不可把買超額的費用完全賴在豪車上 >> opi*****朋友: 重點是為什麼別人買很貴的車 我要為了 >> 一樣在馬路上行駛的權利 而額外買這個保險...(恕刪) >> 反過來講 為什麼不是你另外買保險來保障你的車...(恕刪) 本文不針對此朋友,類似言論其實早有人提出,尤其去年孝子事件眾討論串裡更是頻繁出現。 目前汽車超額保費平均約$3000,機車約$1500。這保費怎麼來的? 是保險公司去精算,在路上撞到車、人、財物...等,超過任意險給付上限的預估賠償費及機率加權得到的: p(賠人賠超過任意險給付上限之機率,預估賠償) + m(賠車賠超過任意險給付上限之機率,預估賠償) + o(賠物賠超過任意險給付上限之機率,預估賠償) +... 上述只是粗略描述,保險公司有自己的預測模型、大數據及各種精算涵式,模型輸入變數也不只上述列出的幾項,另外還有其他考量要素譬如法律成本、作業成本等,在此不贅述。 好,依照這些朋友的說法,豪車造成的保費成本豪車車主自負,我們所有人的超額保費可以減免上述模型m(或m項)的費用。 寫到這裡,大家定已看出問題: m項根本不是佔多數,p項才是最大宗。 路上行人數量遠高於豪車,而比行人數多更多的是肉包鐵的機車,佔私人交通工具六成以上。 行人數量>>>豪車,機車數量>>>>>>>豪車,傷到人的機率自然>>>>>>>>>>>傷到豪車。 所以,超額(其實任意險也是)的最大成本來自上述模型p - 賠人! 這是重點。 依據本魯保險業友人估算,豪車項目佔保費成本的兩成就很了不起。 從這些"賠償上限-豪車保費豪車付"流派的言論可觀察到,他們以為這些保費(大)都是用來支應賠豪車,這是錯的。 用另一角度來看,這群朋友只把買超額跟賠豪車連結,而忽略了"賠人"這面項。不管是故意忽略還是壓根沒意識到"撞到/傷到人"這個更容易發生的事故類型,我們實在很難找到理由去相信萬一出了不幸事故而需要賠人時,這些人會擔起應有的責任。 b.富人或需撫養他人之用路人,怎麼沒主張設賠償上限? 我們知道,法官判賠人的時候,會考量他的減少勞動力或停薪停業損失及家庭狀況,受害者收入愈多,或被撫養人愈多,賠償金額就愈高。 這些"賠償上限-豪車保費豪車付"流派在抱怨豪車的邏輯,其實一樣可以套用在富人或多子女的人: 平平都是撞到人,為何撞別人強制險就夠用,撞到你這總裁我就要賠xx百萬? 這超過均價的部分你自己買保險自己負擔啦。 平平一樣在馬路上行駛的權利,為何我就要特別買超額防範/分攤賠你這個三個幼子的爸的風險?這超過平均的部分你自己買保險自己負擔啦。 這兩行照樣造句,一點都不違和啊。只是,怎麼不提出?是因為認為處理到"人"的賠償時候,自己就該用另一種心態應對,無預設上限、負全責嗎? 但是從上述a的分析可看出,連保費成本組成都不知道或刻意忽略,我認為當面對賠人的情境時,心態就會轉換成『不預設上限,該賠多少就多少』的機率不高。 或許更有可能的情況是,要嘛真的沒意識到"賠人"的責任,要嘛是內心知道提出來非常荒謬,又政治不正確,連帶讓人也體察到超跑賠償上限之荒謬處,所以故意忽略不提。 c. 有錢人開不安全車/舊車/機車/腳踏車,這種人算不算碰瓷? 除了上述提到的"賠償上限-豪車保費豪車付"流派,還有一群支持賠償上限的朋友,指控超跑也算是碰瓷。 這些言論可以搜尋: 碰瓷 超跑 孝子 ptt/mobile01 先說明,此文不探討此想法之對錯,本魯在此只是想問,為何貴派不同樣的去指控把自身暴露於一個相對不安全環境的富人是碰瓷? 上述b點有提到,法官判決賠償金額時,會考量被害人損失的收入。 另一方面,不管是咱PTT,還是M01,總有那麼一大群人在推崇富人買平價車、舊車、機車單車。 我鄰居身價x億,還不是只開___(填入toyota車型) 我親戚年收x千萬,還不是老___捨不得換 我認識誰誰誰賺多少薪多高,還不是騎機車 我也買的起,但我用xx分之一薪水買___就好,其他錢拿去...(以下省略宗師級理財心法500字) 這些富人如果是開安全性還不錯的平價車那就算了,你說那些開老tercel、老altis、老sentra、老發財車、騎機車的、ubike的....? 依照"賠償上限-超跑是碰瓷"的朋友們對超跑"碰瓷"的指控及邏輯,這些富人不是碰瓷,什麼才是碰瓷?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別人要稱讚上述這種富人好節儉好棒棒沒人管得著,只是,碰瓷流派的朋友們,為了捍衛你們在超跑議題上的論述,您們應該跳出來譴責他們開破舊老車的行為。 而前述b部分的"賠償上限-豪車保費豪車付"的流派,當鄉民在說他的親戚鄰居老爸阿公多有錢開爛車騎機車時,為了捍衛你們的邏輯理論,你們該跳出來要他們自負多出來的賠人保費。 當然,保持沉默也是一種選項,也是您倆流派的自由,但是成千上萬人全體沉默也太詭異。 去年孝子事件,MoPTT八卦板投票結果,7704票贊同超跑條款,高達47%: https://i.imgur.com/c6mgICL.png
我是不知道"超跑是碰瓷"及"豪車保費豪車付"加起來有多少人啦,但就算只佔了少數3成,也是有2000多人。 別跟我說這2000人都不上車板,就算不上車板,八卦板也是有那種富人開破舊老車的言論,而且那只是MoPTT的使用者投票,還有一票其他telnet程式使用者,合理估計支持度也是40%強,隨便算都好幾千人。 那麼,這數千甚至破萬位朋友,您們早已看過富人開破舊車言論不下十數次,為何沒人跳出來譴責半個字? 數萬人約好一起保持沉默? 這一點都不合理,尤其對比遇到超跑議題時的各種振振有辭踴躍發言。甚至,您們當中,自我矛盾,反而去推崇"富人開破舊車"的人,你們覺得有沒有? 事實上,m01就有一個朋友,在孝子事件指控超跑是碰瓷,然後有趣的是之前張忠謀坐火車的新聞,在討論串下給他讚。本魯就覺得好笑,舉例,假設他在路口第一台等紅燈,然後他覺得他有突然腳抽筋或突然煞車失靈因而暴衝的風險。 那麼,請問一台urus從他面前時速60通過路口,跟去火車站的張忠謀騎ubike時速10經過路口,哪個花費時間多? 哪個讓他更長時間暴露在高額賠償的風險? 這種自我邏輯矛盾的行為不是很好笑嗎? 說穿了啦,這位仁兄很明顯的就是仇富自助餐,根本不是在乎什麼增加風險,也不是追求什麼公平公義,就單純不爽看到超跑在他眼前晃。 所以,別再沉默了,要不然只挑豪車議題發揮,對於賠償機率更高、費用更多的行人、富人爛車組合等保持安靜,這表現只會讓人懷疑是無腦仇富。 對於板上數千超跑賠償上限-碰瓷派、車主自負派的支持者朋友們,本魯在此鼓勵您,下次看到那種身價XX億開什麼平民車舊車的,除非是安全還可以的,不然請踴躍挺身而出,發文譴責,指控鄉民的鄰居親戚長輩碰瓷,要他們自己買自己人身的保險,用字遣詞最好也如同你們看待豪車那樣的嚴厲。 最後,本魯好心替您們提點子,讓你們參考參考,如果賞臉歡迎去大肆宣揚提倡: 對於鄉民的這些富有親戚鄰居,最好的方案是敦促他們開老沃爾沃。 一來,老沃爾沃年份高,保險折價就高。 二來,此品牌本身折價也高,殘值很低,而且方方正正完全不高調,開在路上不會對貴流派其中的極少數仇富自助餐朋友造成內心不平衡。 三來,老沃爾沃雖然電子科技不如人,但提供的安全性還是不錯的。 您撞20年老沃爾沃對乘客造成的傷害,絕對遠小於20年國產或日系裡乘客的傷害,更遠遠遠小於走去騎去火車站的張忠謀的傷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44.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76239966.A.683.html

12/13 20:27, 4年前 , 1F
結論:沒錢買保險乾脆走路、搭大眾運輸
12/13 20:27, 1F

12/13 20:39, 4年前 , 2F
無腦仇富 嗯嗯
12/13 20:39, 2F

12/13 20:40, 4年前 , 3F
這社會很多人字典裡就沒有負責任這個概念
12/13 20:40, 3F

12/13 21:22, 4年前 , 4F
付什麼責?
12/13 21:22, 4F

12/13 21:37, 4年前 , 5F
政府和媒體愛製造對立,愚民好煽動眼紅又不想負責
12/13 21:37, 5F

12/13 21:39, 4年前 , 6F
開車好好開 不慎發生意外也是減免損害到最低狀況
12/13 21:39, 6F

12/13 21:45, 4年前 , 7F
你的結論a會使人誤解超額險不賠豪車?
12/13 21:45, 7F
請問怎麼會這樣說

12/13 22:03, 4年前 , 8F
中肯
12/13 22:03, 8F

12/13 22:55, 4年前 , 9F
誰結的論??
12/13 22:55, 9F
本魯此文的結論? ※ 編輯: orzzz (122.116.144.114 臺灣), 12/13/2019 23:41:44

12/14 00:31, 4年前 , 10F
改成 超額險可幫賠人傷及車輛的損失(包含豪車)
12/14 00:31, 10F

12/14 05:25, 4年前 , 11F
富人哪來碰瓷,有輾死富人“判賠”500萬以上的例子
12/14 05:25, 11F

12/14 05:25, 4年前 , 12F
12/14 05:25, 12F

12/14 07:08, 4年前 , 13F
老VOLVO 整個高速公路都是他的潰縮區
12/14 07:08, 13F

12/14 07:09, 4年前 , 14F
總而言之 就是大多數用路人都還沒有保第三人的概念
12/14 07:09, 14F

12/14 10:48, 4年前 , 15F
樓樓上,不用富人呀,葉冠哼光賠其中一個受害者,就
12/14 10:48, 15F

12/14 10:48, 4年前 , 16F
1000萬,該名受害者有女兒要扶養。
12/14 10:48, 16F

12/14 10:55, 4年前 , 17F
2016年, 車禍死亡平均判賠371萬元,比強制的兩百萬
12/14 10:55, 17F

12/14 10:55, 4年前 , 18F
高出171萬。可以這麼說,只要撞死人,光有強制絕對
12/14 10:55, 18F

12/14 10:55, 4年前 , 19F
不夠。反觀,撞到車賠超過371萬的案例有幾個? 去年
12/14 10:55, 19F

12/14 10:55, 4年前 , 20F
孝子事件已是多年才出一次的稀有奇案,平均賠償每
12/14 10:55, 20F

12/14 10:55, 4年前 , 21F
輛車也沒有超過371萬。
12/14 10:55, 21F

12/14 11:00, 4年前 , 22F
對了,去年孝子眾討論串一直有個錯誤資訊都沒人澄清
12/14 11:00, 22F

12/14 11:00, 4年前 , 23F
: 不少人在說賠超跑比撞到人還貴,這是錯誤的,與
12/14 11:00, 23F

12/14 11:00, 4年前 , 24F
過往案例顯示數字不符。
12/14 11:00, 24F

12/14 13:25, 4年前 , 25F
葉是私下給的不是判賠,不過有理賠平均值不錯,超
12/14 13:25, 25F

12/14 13:25, 4年前 , 26F
額保500萬恰恰好
12/14 13:25, 26F

12/15 22:49, 4年前 , 27F
超額保費其實很便宜啊
12/15 22:49, 27F
文章代碼(AID): #1TyuDUQ3 (car)
文章代碼(AID): #1TyuDUQ3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