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福特power shit變速箱苦主自救會訴訟結果

看板car作者 (鍵盤鄉民)時間4年前 (2019/09/05 15:02), 4年前編輯推噓9(9015)
留言24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看完了判決書 覺得...如果還能上訴,先換個律師吧 先講重點 1.關於侵權部分的關鍵字是『商品自傷』 商品自傷目前只能靠買賣契約保障 這是法律系大學生也能知道的基本知識 也就是判決書中一再提到的債務不履行/瑕疵擔保 但原告沒提,法官也救不了 這部份律師問題夭壽大 2.(3)提到的修車損失 我看判決中是主張精神慰撫金 這部份...ㄜ 本來就法無規定,沒有辦法 3.(5)的部分,好像也是...搞錯對象跟法條 結論: 這是契約責任,瑕疵擔保的問題 不是侵權法能處理的 法官的問題應該是該不該闡明 畢竟老百姓不懂,提醒一下不好? 《這律師一定要列入黑名單》 ※ 引述《scsip (無)》之銘言: : 轉貼自福特power shit變速箱苦主自救會 : 各位車友午安: : 在此要向大家宣布一個重大消息! : 從105年正式提告迄今與福特六和公司纏訟3年多的訴訟案在今年8月23日正式宣判! : 很遺憾辜負大家的期待~ : 在台灣的司法體制下,小蝦米戰勝大鯨魚的戲碼終究無法上演! : 我們的訴求被駁回了! : 雖然在司法程序上我們輸了,但也讓法院證實了福特powershift變速箱確實存在設計瑕疵 : ! : 依據判決書P.10所載:「被告(福特)所設計、生產、製造搭載變速箱型號DPS6變速箱之車 : 款確有可能因變速箱控制模組隨使用時間及里程數增加導致電路失效, 進而發生偶發性 : 及間歇性之通信或換檔功能異常之情,搭載此款變速箱之車輛,於行車安全上即較具危險 : 性。 甚者嚴重危及消費者之生命安全,堪認被告所設計、生產、製造之車輛,已未符合 : 具備流入市場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 : 這大概是我們打這場訴訟最有價值的地方!讓那些曾經對自救會成員酸言酸語的福粉知道 : ,不是我們不會開車!而是變速箱確實存在瑕疵並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 另外,關於整份判決書(有時間的車友可以細看判決書本文: :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 我大概整理了幾個爭點,也是我們對於判決 : 比較無法認同之處: : (1)P.11 車子的確有瑕疵,但是因為沒有人因此導致車禍受傷、死亡所以沒有任何損害可 : 以請求賠償!? : (2)P.11 該車款變速箱履修不復,我們已提供多次維修證明,法院卻還是採納福特主張, : 認為召回就可修復!? : (3)P.11 車子出問題進廠維修,請假所浪費之時間,都是車主個人主觀感受,換言之是車 : 主自己甘願花時間回去修車的,時間不等同金錢!? : (4)P.12 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表示,就算車子大拆修理變速箱,只要修復或更換 : 新品就不會有價值減損的問題!? : (5)P.12 車主買車都是跟經銷商個別締約,與福特六和沒有契約關係,所以福特六和官網 : 所宣稱的PS變速箱至少具有10年38萬公里的使用效益,不屬於福特公司應給付之義務!?有 : 問題都只能找經銷商!? : (6)P.13 福特全球ONE FORD計畫下宣稱在任何國家所購買的車款都是一樣的,但法院卻認 : 為只要是不同製造商生產製造的車輛,就是不一樣!因此國外的變速箱瑕疵判例,也不能 : 夠援引主張!? : 對於法院作出這樣的判決,我們只能表示遺憾!表示在台灣消保法對於消費者的保障還是 : 被相當程度地限縮!感覺是在保障財團利益而非消費者權益!這大概就是為什麼眾多車友集 : 結要推動檸檬車法案的原因!否則以現有消保法根本保護不了車主! : 福特公司雖然贏了官司,但我想這種處理設計瑕疵問題以及枉顧行車安全的態度, 輸掉 : 更多的是企業形象以及廣大消費者對於這品牌的信任! : 自救會到此,我想階段性任務已經達成! : 雖然結果未盡如人意,但至少我們曾經一起努力過! : 我們不妥協車商處理問題的態度!而挺身爭取自身應有的權益! 已經為台灣的車主維權史 : ,寫下歷史性的新頁! : 最後還是要感謝參與訴訟的53位夥伴以及各位自救會的車友,對於本會長期以來的關注與 : 支持! : 未來的方向目前還沒有具體想法, 但不變的是讓這個社團的經驗繼續傳承下去! : 自救會全體幹部敬上 : 註:照片擷取自本案判決書重點,全文請連詳連結: :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13GtT2kZrSQc4JSau-t9elVGHTavs4RE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41.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67666932.A.DE6.html

09/05 15:19, 4年前 , 1F
哪個天才提侵權行為的
09/05 15:19, 1F
我覺得提侵權沒問題,但好歹備位請求吧

09/05 15:22, 4年前 , 2F
免費的律師吧
09/05 15:22, 2F

09/05 15:23, 4年前 , 3F
律師沒主張瑕疵擔保責任確實是滿怪的
09/05 15:23, 3F

09/05 15:24, 4年前 , 4F
我覺得啦 應該要看一下原po究竟請求什麼
09/05 15:24, 4F

09/05 15:29, 4年前 , 5F
有時候是當事人的訴求怪怪的 其實應該主張解除契約
09/05 15:29, 5F

09/05 15:32, 4年前 , 6F
法官是無辜的
09/05 15:32, 6F
※ 編輯: DaneiLJ (115.82.244.159 臺灣), 09/05/2019 15:38:02

09/05 15:42, 4年前 , 7F
奇怪 很多醫師會開福特 怎麼就沒有律師開福特=.=
09/05 15:42, 7F

09/05 15:42, 4年前 , 8F
福特車主裡面沒有當律師的嗎???應該有吧
09/05 15:42, 8F

09/05 15:56, 4年前 , 9F
其實關鍵在於我國法的損害賠償只限於損害填補,而且
09/05 15:56, 9F

09/05 15:56, 4年前 , 10F
還需要證明金額,因果關係等等,而國外有所謂的懲罰
09/05 15:56, 10F

09/05 15:56, 4年前 , 11F
性損害賠償,而我國民法無(只有消費者保護法有,但
09/05 15:56, 11F

09/05 15:56, 4年前 , 12F
也最高只有三倍),所以像是某大廠車門設計不良夾斷
09/05 15:56, 12F

09/05 15:56, 4年前 , 13F
孩童手指,判重罰數億元,或者像某果凍噎死孩童判
09/05 15:56, 13F

09/05 15:56, 4年前 , 14F
賠十幾億的案子,是無法出現在台灣的,而且國外是
09/05 15:56, 14F

09/05 15:56, 4年前 , 15F
採無過失責任主義,意即消費者不用去證明廠商有過
09/05 15:56, 15F

09/05 15:56, 4年前 , 16F
失,就算廠商無過失,仍然要負責,這點一直都是台灣
09/05 15:56, 16F

09/05 15:57, 4年前 , 17F
廠商有恃無恐的原因,像頂XX飲料燙傷顧客,判賠一
09/05 15:57, 17F

09/05 15:57, 4年前 , 18F
百多萬在台灣已是天價賠償,殊不知麥當勞因為熱飲燙
09/05 15:57, 18F

09/05 15:57, 4年前 , 19F
傷,可是判賠上千萬
09/05 15:57, 19F

09/05 17:28, 4年前 , 20F
應該連經銷商都要告 福特重點是消保法 經銷商是契約
09/05 17:28, 20F

09/06 07:10, 4年前 , 21F
拜託樓上上不要亂講..你的國外是哪國?美國可沒無過
09/06 07:10, 21F

09/06 07:11, 4年前 , 22F
失責任主義<=產品瑕疵上.至於美國麥當勞案,麻煩去查
09/06 07:11, 22F

09/06 07:12, 4年前 , 23F
一下該原告的傷勢再來.那麥當勞案有很多細節是很多
09/06 07:12, 23F

09/06 07:13, 4年前 , 24F
人不知道的.從賠償是看不出來的.沒你想的那麼單純.
09/06 07:13,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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