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粉色保時捷遊石門水庫與TOYOTA對撞
106,交上訴,132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節錄
1. 轉彎車和直行車碰撞,轉彎車一定是肇事主因嗎? 錯
此案鑑定會認為是次因
雖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覆議委員會鑑定結果均認:「羅弘典駕駛自小客車,轉彎
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次因」
注意到第一個"雖"字嗎? 法官不買單的
2. 轉彎車和直行車碰撞,轉彎車至少一定是次因嗎? 錯
中央警察大學認為無肇事因素
中央警察大學鑑定,鑑定結果認:「一劉冠宏駕駛000-00
00號自用小客車執行載客(曹暐國)試車業務,以超過150
公里時速沿永華路二段西向內側車道東向西行駛過來,進入
路口雖略有減速至120 公里以下,仍無法避免兩車發生碰撞
事故,其執行載客試車業務嚴重超速,又未注意車前狀況採
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為肇事原因。二羅弘典駕駛0000-00 號自
用小客車,沿永華路二段東向內側車道以20公里以下時速西
向東慢速行駛,打方向燈進入路口通過停止線至與劉冠宏駕
駛之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間的3.80~ 3.87秒,永華路二段西向
車道又無其他直行車駛近路口的情況下往前左轉,可無肇事
因素。」
繼續看下去:
當甲自小客車行駛至路口西側停止線時,乙自小客車行駛位置
還在路口東側停止線之東110 公尺以上,在此期間永華路
二段西向車道又無其他直行車駛近路口,故甲自小客車駕
駛人羅弘典因無車可讓往前左轉,並未違反「轉彎車應讓
直行車先行」之規定。故本案事故發生主要導因於乙自小
客車駕駛人劉冠宏駕駛000- 0000 號自用小客車執行載客
(曹暐國)試車業務,臨近路口前刻意以超過150 公里時
速行駛,嚴重超速又未充分注意前有開始左轉之甲自小客
車導致閃避不及發生碰撞事故,
因而認告訴人羅弘典駕駛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沿永華路二
段東向內側車道以20公里以下時速西向東慢速行駛,打方向
燈進入路口通過停止線至與乙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間的3.80~
3.87秒,永華路二段西向車道又無其他直行車駛近路口的情
況下往前左轉,可無肇事因素,有中央警察大學鑑定書在卷
可憑(見本院卷第233-297 頁)。而斟酌臺南市車輛行車事
故鑑定委員會、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中央
警察大學之鑑定結果,因中央警察大學之鑑定結果係先分析
肇事現場情況,再進行事故現場重建、影像記錄鑑識解析、
兩車運行軌跡鑑定、兩車碰撞地點與碰撞型態鑑定,進而分
析本案事故原因以得出責任歸屬之結果,自較為翔實完整而
可採取,是堪認告訴人對於本案車禍之發生並無過失。
懂了嗎?
轉彎車不一定會是主因,也不一定會是次因,在此案中是完全無肇事因素,完全無過失
一切根據個案的地形和速度而定
※ 引述《vatog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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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 vatog (59.124.246.62), 01/31/2019 15:08:43
: 推 wintxa: 正解 01/31 15:11
: 推 Garbolin: 就是想等您這種回覆 感謝回答 01/31 15:22
: 噓 demo68: 講的頭頭是道,拿一個嚴重超速的撞死人的來護航 01/31 15:24
: → demo68: 1%無肇責也是叫作"有可能",坐等檢察官跟法官判決^^ 01/31 15:25
: → bbbing: 繼續巴著禮讓這兩個字抓你沒禮讓啦,森器器 01/31 15:26
: 推 gigiabc: 換言之,轉彎車應等同向或對向無來車或來車距離尚遠才可 01/31 15:29
: → gigiabc: 轉彎,不可搶先在直行車之前轉彎,以免撞及直行車或被撞 01/31 15:30
: → gigiabc: 。鑑定實務對轉彎車會課予至少70%的責任,如直行車無超速 01/31 15:30
: → gigiabc: 情形,轉彎車則負100%責任。 01/31 15:30
: → gigiabc: 翻譯:直行車絕對路權 未超速100%無責 超速頂多30%肇責 01/3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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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來車? 這秒沒有不代表下1秒沒有
: 距離尚遠? 多久算遠? 50m? 100m 1km?
: 這些都要看當地地形和速度而定,每個個案都不同,任意判定轉彎車至少70%的責任
: 是一種怠慢。
: 幸好真實世界與你所說的不同,別妄稱實務,下面會給你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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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噓 deann: 直行車撞轉彎車不是一定沒有過失 只有肇責非主因 01/31 15:35
: → deann: 直行車超速 未注意車前狀況會有次因等級的肇責 01/31 15:36
: → demo68: https://tinyurl.com/yakl47dm 01/31 15:36
: → demo68: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為肇事主因,應負擔90%肇責? (下集) 01/31 15:36
: → deann: 你講的這一件 你可以看後來到底判賠多少 01/3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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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懶得查民事了,可是該案件上訴高院,結果高院說告訴人(轉彎車)沒有過失耶
: 106,交上訴,132自己看一下
: 我給你上訴案號了,換你提供民事案號了
: 我很好奇刑事無過失民事會怎麼判
:
: 而你說"直行車超速 未注意車前狀況會有次因等級的肇責"? 真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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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mo68: 未禮讓直行車為主要肇因負擔90%肇責 01/31 15:36
: → demo68: 超速為次要肇因,負擔10%肇責 01/31 15:37
: → demo68: 希望你沒有臉很腫^^ 01/3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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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拿一個blog,時速只有40~50的來是要證明什麼?
:
: 我就用BMW這個上訴案例來打臉gigiabc、demo68、deann吧
: 我直接另外回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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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ombi: 我是覺得先不談嚴重超速的例子,當看得到對向直行有車的時 01/31 15:40
: → zombi: 候,就不要搶著轉(偏偏很多人都是),除非很確定轉得過, 01/31 15:40
: → zombi: 路上不能預知的狀況太多了,寧願多注意也不要搶 01/31 15:41
: 推 fan0226: 兩邊都沒違規,轉車不可能無責 01/31 15:42
: 直行車嚴重超速,轉彎車無法禮讓是可能無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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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 vatog (59.124.246.62), 01/31/2019 15:53:54
: 推 furio: 推中肯,至於個案怎麼判就真的是另外一回事 01/31 15:43
: → furio: 兩邊都沒違規當然是該讓的人負責 01/31 15:45
: 推 lucky945: 這篇中肯 之前討論這個案例的時候也覺得直行車就算超速 01/31 15:47
: → lucky945: 也不是主因 後來想想如果要預期嚴重超速 真的不用轉了 01/31 15:47
: → demo68: 樓上lucky XD 01/3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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