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舉違規 梁化鵬:為了錢檢舉是偏差行為已刪文
※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 【檢舉交通違規實名制好嗎】梁化鵬:為了錢檢舉他人是偏差行為
: 蘋果
: 建立時間:2019/01/01 00:01
: 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可領
: 梁化鵬 博士
: 請記住在台灣 檢舉交通違規是沒獎金領
台灣檢舉交通違規沒錢拿
而且早就實名制了 要留身分證字號 手機 e-mail
警察審查頗嚴格
大概是怕爭議事後麻煩
但是事證明確大多會開單
會檢舉的人 大多要花時間 剪影片 打資料
還要冒著個資被洩漏的風險
會檢舉大多是違規者太過分了 或是危險駕駛讓人看不下去
有時候打110 警察大多勸告不開單
要不然我相信大家才不會浪費時間去弄這些事
重點還要重複一次
在台灣檢舉交通違規沒有錢!!!!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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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uyang (220.135.106.50), 01/01/2019 11: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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