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部想用ETC在國道抓超速 法務部認有適法性疑慮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913/1429293/
: 蘋果日報
: 原文內容:
: 交部想用ETC在國道抓超速 法務部認有適法性疑慮
: 出版時間:2018/09/13 15:35
: 繼新北市萬里隧道引進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後,北宜公路預計明年也將擴大實施,高公
: 局也已啟動評估透過ETC在國道執行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今年5月去函詢問法務部釐清
: 適法性,法務部本週回文高公局指有違法疑慮,希望高公局釐清,對此,高公局證實的確
: 已收到法務部回文,法務部認為有疑慮處將會再釐清評估,至於是否放棄ETC科技執法,
: 「最後答案將報交通部由交部決定。」
: 新北市警察局在萬里隧道實施「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上路1個多月來,時速超過70
: 公里的違規件數比今年4月減少9成,新北市更打算將「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擴大在有
: 「死亡公路」之稱的北宜公路實施,交通部也打算在國道上推動「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
: 法,希望透過收費成功率達99.9998%國道電子收費ETC,將行駛國道車輛的平均速度作為
: 警方執法取締依據,高公局也啟動評估,今年5月發函給法務部釐清適法性,法務部本周
: 正式回文,質疑用ETC科技執法恐有適法性和違法疑慮。
: 法務部指出,指ETC資料提供平均車速超過速限車輛的資料包括照片、車號、通過日期和
: 路段等給警方進行違規舉發,已在民眾申請ETC原本認知的資料蒐集目的之外,且根據個
: 資法規定,公務機關對個資利用應與蒐集目的相符,除非有關維護國安或增公共利益,但
: ETC資料用來取締超速是否有其必要性?是否有其他較不侵害民眾權益方法,希望高公局
: 釐清。
: 高公局表示,這二天的確已收到法務部回函,法務部認為有些疑慮,不太適宜,包括用為
: 科技執法與民眾申辦ETC的認知不同,ETC用在科技執法是否為必要方法,是否有其他方法
: 可取代,是否一定要用ETC舉發,且是否與公共利益有關,法務部提出的這些疑慮,高公
: 局將與相關法務單位評估和釐清外,也會和交管和公警單位討論,在釐清前,暫不會用
: ETC設備科技執法。
: 但是否捨棄用ETC實施「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高公局則未鬆口,指相關問題還待釐
: 清,最後答案還是要報到交通部由交通部決定。
: (李姿慧/台北報導)
: 心得/說明:
: 區間測速好像越使用越上癮了
: 擴展到全國所有路段
: 這樣大馬力加速快的車, 在台灣就難賣了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法務部是指在 "資料蒐集方面" 有法律方面的疑慮
那麼他們的意思應該是是用"裝設etag車輛通過門架的時間"這部分的資料抓超速是違法的
那如果是在門架上面用原有的"車牌辨識系統",或是另外加裝
是不是就可以避開這方面的法律問題呢?
還請相關領域人士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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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抓超速就是會讓路更塞?神邏輯真的是讓我長知識了
※ 編輯: as74155 (180.217.168.219), 09/13/2018 17: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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